律师实战心理学:精英律师的办案宝典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三节 律师收费博弈中的心态把握

一、禀赋效应和损失厌恶

当人们需要对自己所拥有的一件东西定价出售时,这一卖价通常比他们愿意购买这件东西而出的买价更高。举个例子,一支笔,市场定价是三元,免费送给人们这种笔,询问人们多少钱愿意卖掉,人们的平均报价是五元。也就是说,人们对于已经得到的东西,会更加珍惜,只有得到更大的利益(而不是相等的利益),才愿意放弃。

禀赋效应是指当一个人拥有了某项物品时,其对该物品价值的评价要比拥有之前大大提升。禀赋效应来自人们对后悔的担忧。“禀赋效应”和金融学中的“损失厌恶”理论相对应,“损失厌恶”是指人们对“避害”的考虑远大于对“趋利”的考虑,在博弈和决策时,人们宁愿保守不作为,避免损失,哪怕因此失去增加收益的机会。

律师技巧

出于同样的心态,在诉讼中,原告通常更容易妥协,因为原告本来就是利益受损方,又为诉讼付出了大量沉没成本,通常比被告更急于解决问题。被告往往采用拖延策略,来降低原告的心理期待,逼迫原告妥协,用时间换取空间。

而且,作为被告,认为自己要额外付出一笔钱,或者要把东西返还给原告,这种丧失的心态,比没有得到(原告的心态)更痛苦。所以在调解时,法官和律师应重点说服被告,强调败诉的风险,列举调解对被告的好处——节省成本、修复关系、维护名誉、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等。

谈判时,双方都会觉得自己吃亏、付出多、让步多,从而对自己失去的利益会非常敏感,对得到的利益(通常是对方失去的利益)视而不见,或者视为理所当然。律师应重点对法官和对方强调己方的让步、牺牲,种种不容易、不得已,让对方的心态得以平衡。

法官和律师需要注意,利益并非仅指“经济利益”,利益的概念是广泛的,包括心理上的利益、人际关系上的利益、机会成本的利益、社会评价上的利益等。法官和律师应当帮助当事人扩展和加深对利益的理解,才有助于纠纷的友好解决、灵活解决。

二、折中效应和对比效应

折中效应是指如何表述选项,或者按照什么顺序来排列选项,会对人们的决定造成很大的影响。人们倾向于选择中间的选项,即使中间性只是随机形成的。对比效应是指一个选项单独存在时,吸引力要远小于它与另外一个明显较差的选项放在一起。

商家经常运用折中效应和对比效应。比如,建立多品牌,有高中低不同的价位,或者提供多个套餐,大部分的消费者会选择中等价位的商品或者优惠套餐。如果没有对比,无法体现价位的高与低、优惠与否,消费者就很可能选择放弃,不与商家进行交易。

律师技巧

律师和当事人能否达成合作,如何收律师费是关键因素之一。律师制订收费方案时,可以向当事人提供几个选择,比如固定收费、半风险收费、全风险收费。固定收费是指一审收取多少费用,二审收取多少费用,执行阶段收取多少费用,不与结果挂钩。半风险是指前期收取一定的费用(通常前期费用不多,是基本的办案费用,甚至只是交通费用),后期按照胜诉金额(原告得到的款项金额或者被告无须支付的款项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全风险是指不收取任何前期费用,按照胜诉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半风险是律师和当事人共担一部分的风险,全风险是律师和当事人共担全部风险。全风险方式下,因为没有收取前期律师费,故后期律师费的比例肯定要高于半风险,这对律师和当事人都合理。

此处“风险”的概念对于当事人和律师有很大的区别。对于当事人,风险有两部分,败诉的风险(包括执行不到位的风险)和承担各种费用(包括律师费)的风险。全风险收费,则“律师费”这个成本暂不用考虑。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案件胜诉或部分胜诉(当然,这也是当事人希望发生的结果),当事人就要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

对于律师,风险也有两部分:一是败诉收不到律师费的风险,律师的劳动就付诸东流。二是当事人信用的风险。一些当事人千方百计拖欠、抵赖后期律师费。律师辛辛苦苦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却被当事人坑骗,还要浪费时间精力去追索律师费。律师不仅收益受损,更会产生愤怒、怨恨、委屈等不良情绪。

律师倾向于采取哪种收费方式,要看对风险和当事人的评估,还要看标的额大小。如果律师认为案件胜诉是十拿九稳的,那么律师倾向于选择风险代理。同时律师也评估当事人的“信用等级”和支付能力。通常国企和大型外企是最让律师放心的,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也会比较注重社会形象。对于个人,信用风险就大得多,有特定关系的或有熟人介绍的当事人,可以考虑风险代理。完全陌生的个人,信用风险最大。

法律关系简单明确、标的额大、胜诉风险小的案件,比如银行贷款案件,律师倾向于风险代理。但往往这种案件执行风险很大,比如多年的坏账,债务人已经失踪、破产或转移财产,律师要综合考虑。

当事人倾向于采取哪种收费方式,要看其对风险的评估、支付能力和诉讼目的等。通常,如果当事人认为案件胜诉是十拿九稳的,那么当事人倾向于固定收费。如果当事人的支付能力很强,那么当事人倾向于固定收费。如果当事人暂时无力支付律师费,那么倾向于风险收费。如果当事人的目的是争一个道理,出一口气,不在乎输赢,甚至是拖时间(肯定败诉,知其不可而为之),那么可能当事人会倾向于风险收费(但律师恐怕就不愿意了)。

在律师费问题上,律师和当事人相互博弈,律师应该综合考虑上述各个因素,关键是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态,找到律师和当事人的利益结合点。律师可以多提供几个方案给当事人选择,以增加达成委托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