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事通:案例应用版(增订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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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赔偿了缺陷产品的损失,是否有权向生产厂家追偿?

现实困惑

某物业公司在某科技公司购买了一台变电器,可是第一天使用时变电器就引发了火灾,造成经济损失50余万元。通过鉴定是因为变电器质量有问题而引起火灾,物业公司要求科技公司赔偿,科技公司赔偿后是否有权向该变电器的生产厂家追偿?

律师说法

本案中,物业公司购买的变电器是缺陷产品,使用过程中引起火灾,给公司造成5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科技公司作为变电器的销售者在接到物业公司的赔偿请求后进行了赔偿。但这种情况下,由销售者为生产者的责任“买单”,对销售者而言显然不公平,因此《侵权责任法》规定,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也作了相同的规定。因此,科技公司赔偿了物业公司后,有权向该变电器的生产厂家进行追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