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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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算是现行《突发事件应对法》立法的一个参与者、见证者。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之后,《突发事件应对法》最早曾以《紧急状态法》之名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原国务院法制办委托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分别研究起草初稿。我当时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念硕士、博士研究生,作为导师莫于川教授的助手参加了这项工作。在后来的法律起草过程中,原国务院法制办还曾就几个版本的草案征求一些科研机构的意见,我也曾协助莫老师撰写了修改意见。《突发事件应对法》在2007年施行后,我到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立法机关曾经酝酿过《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我协助博士后合作导师马怀德教授做了一些调查研究工作。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夕,我申报了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的题目是“我国集中力量战胜重大突发事件的制度优势及其法治化研究”,在研究方案中提出要适时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2020年4月初,我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获得立项。几乎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决定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并将其纳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应急管理部承担了修订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邀请我参加了起草组和专家组,并委托我组织团队就相关问题开展研究。6月10日,我受邀参加了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的修法工作专家座谈会,在会议上提出了关于修法基本思路的建议。后来,我沿着这个思路撰写了一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建议方案,并组织团队对这个修订方案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论证,形成了研究报告向有关部门提交。此后,我们以这份研究报告为基础,经过修改定稿,形成了本书。

本书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提出的是一个“中改”方案。之所以说不是“大改”,是因为我们认为现行《突发事件应对法》总则+应急管理主要阶段+法律责任+附则的基本结构原则上可以沿用下来,只需要做一些中等幅度的调整即可,比如增加“监督检查”一章,将“预防和应急准备”修改为“风险管理与应急准备”,将“监测与预警”修改为“信息与预警”。由于法律的基本结构没变,无需推倒重来,所以算不上是“大改”。之所以说不是“小改”,是因为我们认为这部法律中几乎每一项具体制度都有值得完善之处,此外还需要补充一些新制度,因此我们提出了许多条文增、删、改的方案。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认为,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1月29日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关于“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讲话精神,建议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和《应急管理法》的制定合二为一,直接将该法更名为《应急管理法》。那么,这样的修订方案肯定也不能称之为“小改”。

本书包括绪论、正文和附录三个部分。绪论是对《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基本思路和几个关键问题的讨论,正文是对各章具体修订方案的研究,附录是具体的法律条文修订建议。

本书的具体撰稿分工如下:

林鸿潮,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博士生导师,撰写了绪论,提出了附录中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建议方案。

代海军,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法律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参与撰写了第四章。

展鹏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参与撰写了第五章。

姜永伟,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访问学者,参与撰写了第一章。

胡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参与撰写了第二章。

陈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撰写了第七章。

程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法学博士,参与撰写了第三章。

黄明慧,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参与撰写了第五章。

张涛,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撰写了第六章。

孔梁成,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参与撰写了第三章。

赵艺绚,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参与撰写了第四章。

王嘉文,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参与撰写了第二章。

郑悠然,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参与撰写了第二章。

刘文浩,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参与撰写了第一章。

董小燕,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参与撰写了第五章。

李昱音,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参与撰写了第一章。

马新新,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参与撰写了第二章。

余娟,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参与撰写了第四章。

高霞,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参与撰写了第四章。

林鸿潮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