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律知识实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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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超过时间未报到,学校可以不再接收学生吗?

情景再现

小邹为小学升初中的学生,按照片区划分被分配到W中学。暑假期间,小邹的父母想为小邹报名参加一个出国夏令营活动,锻炼小邹的英语,体验国外寄宿家庭的生活,还可以参加国外学校的讲座,体验国外校园生活。夏令营活动时间长达三个多月,夏令营的结束时间已经超过W中学规定的报到时间。小邹的父母担心小邹回来时,学校会以超过报到时间为由拒绝接收小邹,便向社区的法律服务中心提出咨询。

法律分析

小邹属于义务教育时期的学生,学校应当依法完成教育任务,是不可以因为小邹延迟报到而拒绝接收的。《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小邹的父母也有义务让小邹按时入学,尽量不耽误小邹的正常入学时间。另外,该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见父母督促孩子完成义务教育是法定义务,有特殊情况且维持时间较长的,应向教育部门反映,避免中途辍学无法处理的情况。如果小邹的夏令营活动已经报名,小邹的父母应当提前与学校联系,说明情况,主动采取措施来保障小邹就读的问题。

一般来说,中小学的所有学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如果因为生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入学手续,须在开学后及时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根据地方和学校有所不同。义务教育阶段(即小学、初中)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例如上述案例中,如果小邹的父母没有提前跟学校申请说明,学校不知道小邹是否来就读,可以暂作疑似辍学处理,待恢复入学后补录或更新学籍信息,不能因为小邹延迟报到而拒绝接收。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无条件”接收只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的,学校是可以取消其入学资格的。所以学生和家长应当重视、注意学校报到的时间,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有特殊情况的一定要第一时间与学校联系说明,申请延长报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