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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怎么办?
身边案例
2020年大年初一,小李年满5周岁。这个本该新年与生日同庆的日子被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小李的父亲李某是湖北省某地市的一名国家工作人员,2019年李某因工作原因被借调到湖北省委工作。小李的母亲向某是该地市人民医院呼吸科主治医生。2020年1月底,因新冠肺炎疫情席卷湖北武汉,小李5岁生日这天,李某被抽调到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参加武汉市的抗疫工作,向某因工作需要被集中隔离14天。但小李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亲属均在外市生活,因湖北各地市实行抗疫封闭管控隔离措施,亲属无法帮助照顾小李的生活起居。在这种情况下,小李能由谁照顾呢?
普法讲堂
小李家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市民政部门应当为小李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我国《民法典》第34条第4款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本案中,因突发新冠疫情的紧急情况,小李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暂时无法照料小李的生活时,可以请求其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为小李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