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史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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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商西周史丛考全本质检

四、《山海经》里的“禘祭”

可以推测,在山巅处的祭祀,是燔柴焚烧祭品而享天神的“禘”祭。《山海经》里和在“冢”的祭天礼差可比肩的是“帝(禘)”祭。这有如下三条记载:

騩山,帝也,其祠羞酒,太牢其(具);合巫祝二人舞,婴一璧。

禾山,帝也,其祠:太牢之具,羞瘞,倒毛,用一璧,牛无常。

熊山,席(帝)也,其祠:羞酒,太牢具,婴毛一璧,干舞,用兵以攘,祈,璆冕舞。60

从祭品规格上看称“帝也”诸山的情况与称“冢也”诸山者完全一致,并且騩山称“帝也”,又称“冢也”。可见“冢也”、“帝也”的含义是相同的。可以推测,在高山山巅处的燔柴祭天,可以因其祭礼位置而称为“冢也”,亦因为燔柴的祭祀方式而称“帝(禘)也”。以上三条经文所提到的“帝”必当读为“禘”,因为它不可能以某山作为人称的“帝”。

为什么经文要把祭礼称为“帝(禘)”呢?

这需要从“帝”的造字本义谈起。在甲骨文字中,“帝”的本义,过去多以为象花蒂之形,现在越来越多的专家主张它与古代的尞祭有关,帝、禘、尞、祡等字的古义皆有密切关系,其本义即束柴尞祭于天61。对于此点,诸家多有所论,以陈梦家所说最为详审。他说:“卜辞尞字象然木之形,或省去火焰之形,或于火焰外更增一火的形符。《说文》:‘寮,祡祭天也’,‘祡,烧祡焚燎以祭天神’,《尔雅·释天》:‘祭天曰燔祡’,《风俗通·祀典》篇:‘槱者,积薪燎柴也’。凡此尞(燎)、燔、祡、槱等皆所以祭天神,所以《周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祡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这些都是焚烧积薪以祭天神。”62

卜辞里有的帝字应当读若“禘”,用作祭名。多有所见的“方帝”,意即盛大的禘祭。请看相关记载:

贞,方帝(禘)一羌、二犬、卯一牛。

……午卜,方帝(禘)三豕又犬,卯于土(社)牢,祈雨。

己亥卜贞,方帝(禘)一豕、一犬、二羊,二月。63

这几例中的“方帝”的“方”本有“大”之意,在古文献里每与旁相通,可以读若旁,意为大也、遍也。清儒马瑞辰释《诗·大明》“以受方国”,谓:“《广雅·释诂》:‘方,大也。’《晋语》‘今晋国之方’,韦昭注:‘方,大也。’《尔雅》:‘方丘,胡丘。’方与胡皆大也。又方与旁古声义并同,旁亦大也。方有大义,方国犹言大国也。《笺》训为四方,失之。”64王引之谓:《尚书》所云“汤汤洪水方割”、“小民方兴”、“方行天下”、“方告无辜于上”等的“方”,“皆读为旁,旁之言溥也,遍也。《说文》曰:‘旁,溥也。’旁与方古字通,《商颂·玄鸟》篇:‘方命厥后。’郑笺曰:‘谓遍告诸侯。’是方为遍也。‘汤汤洪水方割’,言洪水遍害天下也。‘小民方兴,相为敌雠’,言小民遍起相为敌雠也。……‘方告无辜于上’,言遍告无辜于天也。”65马瑞辰和王引之的这些说法甚精当,我们可以据此而推测卜辞“方帝(禘)”,意即大禘,举行盛大的禘祭。这三例卜辞所言的羌、羊、犬、豕皆为禘祭时所用之牺牲,把这些牺牲放在火堆上烧,肉的香味随烟而上升于天,使天神闻到而喜欢。此犹如《诗·生民》篇所言“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时”(“上帝闻到升腾而上的浓烈的确实好闻的香味,就如同吃了祭品一样高兴”)。甲骨卜辞里的“帝(禘)”就是焚柴以祭天神之祭祀,焚烧牺牲而让天神歆闻香味的最佳地点当然是在高山之巅。甲骨文“岳”字亦是一个参证。这个字多作“”形,其下从山(或曰从火),其上从羊66。意指在山上焚羊(羊,代表所有种类的牺牲)以祭天神。这样的山高耸特立,所以岳即指高山,或有专家释岳专指太岳山若嵩山者。《诗·商颂·长发》序云:“大禘也。”《毛传》:“大禘,郊祭天也。”67此处所云的商人祭天的“大禘”与甲骨卜辞的“方帝”之意应当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相关的认识概括如下。《山海经》在高山山巅处的祭祀对象原本是“天”,后来部落首领被视为神而居于天上,因此,祭天亦是祭作为天神的部落首领,这些天神享用燔柴以祭的“帝(禘)”祭,所以被称为“帝”。“帝”之称本身就意味着是天神68,但《西山经》还是将“天”之称挂之于“帝”的前面而称为“天帝”,强调其天神之特色。这是早期“帝”的性质的一个表现。作为天神的“帝”本身就意味着高尚和神圣。人世间的部落首领去世后上升于天成为伟大的“帝”,再进一步,“帝”之称就“兼摄到人王上来了”(郭沫若语)69。而这一步却是经历了漫长时段才完成的。在商代的甲骨卜辞里,“帝”与“天”本无严格区别,实际上是以“帝”作为“天”的代称。我们从《山海经》里可以看到这种情况的端绪。

这里可以附带说明的一点是,“帝”的称谓何时由死谥变为生称,是个待研究的问题。从《大戴礼记·五帝德》及《尚书·尧典》所载“五帝”的情况看,在传说时代似乎就将部落首领生称为“帝”,《山海经》亦支持此点。但这些文献所载俱为春秋战国时人的说法,能否代表远古先民的实际说法,当有疑问,可存以待考。部落首领的称谓,起初时盖皆以其名为称,如尧、舜然,可是,后来所上尊号则难以推测。愚以为可以考虑的另一种解释是称为“酋”。酋本有终极、会聚之意,并且通假为遒、猷70。周初时习称的“猷”,常用作发语词,如《尚书·大诰》和《多方》:“王若曰:猷。”以发语词为释,固然是通顺,但愚以为它还可以假为“酋”,意谓诸位首领。《诗》所言“先公酋”(《泂酌》)、“大猷”(《巧言》),《礼记·月令》所言“大酋”,皆有首领之义。到了秦汉时期,“酋长”则为习用之词。盖远古先民呼唤首领为酋,酋长辞世被视为天神而享用禘祭,则逐渐冠以“帝”称。若此推测可信的话,那么就可以说,《山海经》所称的“帝”,除了表示禘祭者外,作为人称使用者,应当是较晚的事情,在最初的时候,他们是没有“帝”称的。《山海经》的此类“帝”称可能是春秋战国时人以当时语而述古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