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史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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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商西周史丛考全本质检

三、《山海经》里的“冢祭”

关于《山海经》所载祭祀情况,专家少有关注。其实,这方面的内容正是我们探讨上古先民的思想与观念的重要而珍贵的材料,特别是其冢祭与禘祭更值得重视。《山海经》的祭天礼多表现于在“冢”的祭祀。上古先民,常常选择山巅处作为祭天的地点。这种祭祀,可以简称为冢祭。冢祭以《西山经》的一个记载最有系统,谓:

华山,冢也,其祠之礼:太牢。……斋百日,以百牺,瘗用百瑜,汤其酒百樽,婴以百圭百璧。其余十七山之属,皆毛牷用一羊祠之。44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说:在华山的山巅处的祭祀,要用太牢。主祭的人要斋戒百日,要用一百头牺牲、瘗埋一百件瑜(美玉)、一百樽温酒、一百件缠着丝络的玉圭45、一百件缠着丝络的玉璧为祭品,其余的十七座山的祭祀所用长有兽毛的牲牷都用一只羊为祭品。向作为山神的“羭”祈祷是用火烛。这段话先说“华山”,再说其他的“十七山”,最后提到称为“羭”的山神,层次很清楚46

我们在这里,特别要关注“冢”字之义。冢字在春秋战国时期有“坟墓”和“大”、“顶”三种意蕴。郭璞云:“冢者,神鬼之所舍也。”不直接取坟墓之意,只谓冢是鬼神之居,这样来解释,虽然比清儒吴任臣直接说“冢犹墓意”47为优,但还是不够准确。华山固然可以是鬼神之居,但别的大山何尝不是如此呢?按照《北山经·北次二经》所说其十七山皆有山神,“其神皆蛇身人面”,皆享用祭祀。可见是山山有神,依郭璞之说,应当是山山皆冢,而不必单指“华山”。要之,经文所言“华山,冢也”,这里的“冢”字之意当指华山之巅。《尔雅·释山》云“山顶,冢”,《尔雅·释诂》“冢,大也” 48,是为其证49。我们理解“华山,冢也,其祠……”,可以说是在山下遥望山巅而祭,但如此说,不如说在山顶祭更合适。因为既然《释山》明谓“山顶,冢”,那么,要说单祭一处山顶,就不若说到山顶祭祀为妥。并且后世帝王的封禅礼也要到山顶祭祀,也可反证说某山之冢的“祠”,是到“冢”祭祀。

比较典型的关于“冢”的记载还有《中山经》的一条记载:

升山,冢也,其祠礼:太牢,婴用吉玉。太牢之具、糱酿;干舞,置鼓;婴用一璧。尸水,合天也,肥牲祠之,用一黑犬于上,用一雌鸡于下,刉一牝羊,献血。婴用吉玉,采之,飨之。50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在升山山巅处的祈祷之礼,要备好太牢,太牢的牺牲都要用丝络悬挂吉祥之玉。除了备好太牢以外,还有用糵酿好的酒,还有拿着干楯的舞蹈,放置好鼓;牺牲上用丝络悬挂一件玉璧。要陈水为祭品,因为水中有天的倒影,符合天象。要用肥的牺牲祈祷,用一只黑犬祭上天,用一只雄鸡祭下地,祭典上刺杀一只母羊取血以祭。这些牺牲上也悬挂吉玉,要以缯彩为饰,还要劝神享用。

《山海经》祭于“冢”的记载还有《中山经》如下的几条记载:

历儿,冢也,其祠礼:毛,太牢之具,县以吉玉。其余十三山者,毛用一羊,县婴用桑封,瘗而不糈。

苦山、少室、太室皆冢也,其祠之:太牢之具,婴以吉玉。

骄山,冢也,其祠:用羞酒少牢祈瘗,婴毛一璧。

文山、勾檷、风雨、騩之山,是皆冢也,其祠之:羞酒,少牢具,婴用(毛?)一吉玉。

堵山,冢也,其祠之:少牢具,羞酒祠,婴毛一璧瘗。

堵山、玉山,冢也。皆倒[毛]祠,羞毛少牢,婴毛吉玉。

尧山、阳帝之山皆冢也。其祠皆肆瘞,祈用酒,毛用少牢,婴毛一吉玉。51

这些经文里的话需要进行一些解释。所言某山“冢也”,意指某山之巅。在山巅进行“祠(祈祷)”的祭品,皆有“太牢”或“少牢”。祭祀时若牛、羊、豕三牲齐备,则称为“太牢具”,若只有羊、豕齐备则称为“少牢具”。“县(悬)以吉玉”的意思与“婴毛一璧”相类似,都是指在牺牲上用丝络系上玉饰。

分析在诸山的“冢”的祭祀与其他的山上的祭祀,两者的区别在于,冢祭的祭品规格最高、最为齐备,一般都是“太牢具”或“少牢具”。而其他的山的祭祀都是比不上的。例如上述“历儿”之冢的祭祀用太牢,并且“县以吉玉”,而“其余十三山者,毛用一羊,县婴用桑封”。所谓“桑封”即桑木作的木牌,比之于冢祭所用的“吉玉”,显然是等而下之的。在“历儿”山的冢祭要具备“太牢”,而其余诸山的祭祀则止用一羊,差别也很明显。

山顶处距离“天”比较近,“骏极于天”的高山之上就如同天上。我国北方地区分布广泛的红山文化的大型墓葬皆位于山顶,如内蒙古林西县白音长汗红山文化的七座大墓皆位于山顶,墓周围有石砌的围圈52。牛河梁遗址第二地点的大墓,是在山顶处筑成边长20米的大型方坛,在其东侧是由三圈淡红色石桩围成的圆形祭坛,其外圈直径22米,内圈直径11米,堆砌积石成三层叠起的巨型祭坛。专家指出这是“圆形和方形坛址的群体组合”53。在这样的祭坛上的祭祀,既是祭天也是祭祖,汉儒所说“祭天则以祖配之”54的祭礼,在这里似乎看到了它的远古面貌。南方地势低平地区的先民,为了缩短与“天”的距离,不惜以大量的人力物力堆造出“山”来。东南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多发现有被称为“山”的“高台土冢”。这些“山”全部是人工搬运堆土筑成,例如太湖流域的“反山”高7.3米,“草鞋山”高10.5米,“张陵山”高8.4米,“福泉山”高6米,“寺墩”高20米,其“山”上皆有随葬显示权力的玉钺、琮、璧等器物的良渚文化大墓55,应当是部落首领的墓葬。在这些高台土冢上多发现燎祭遗迹。例如福泉山顶所发现的祭坛,自下而上共有三级台面,“整座祭坛包括土块和台面,都被大火烧红”,“另有两长条红烧土块堆积,……土块也内外烧红”,高台附近另有五个积灰坑,坑中堆积着山上大火燎祭后清扫的草木灰56。分析我国新石器时代的位于山顶的大墓和祭坛,可以说《山海经》所述在“冢”的祭祀情况与之是接近的。

《山海经》所称某山“冢也”,意指在某组山中此山为最高者,是为顶端、山巅。而本组的其他诸山则没有它高。所以选择这座山的山巅处祭祀,应当是在先民的心目中此处是距离“天”最近之所在。在此祭天,天神最容易享用各种祭品。关于“冢”的祭祀,《山海经》虽然没有明确提到所祭的神灵,但可以推测,它就是祭天之礼。在后世的祭礼中,祭天为最隆重者,《山海经》在冢的祭祀符合这一规律。我们来看《山海经》里在“冢”祭祀的诸山的情况,如苦山之上有“帝台之石”,应当就是禘祭的石台。少室山有称为“帝休”之树木,可见天帝曾来此休息。再如堵山,其上的神称为“神天愚”,主管风雨之事。又如玉山,是“司天之厉”的西王母所居之处,亦与“天”有密切关系。再如尧山,迳以尧帝命名57。总之,在《山海经》里凡是称为“冢也”的诸山皆与“天”若“帝”有关。在山巅处祭祀,所祭对象非天莫属,主管风雨之事的称为“神天愚”者,就是天神,在山巅处祭他,就是祭天神。这种山巅祭天的涵意,用周代人的说法就是“因天事天”58

这种在山巅处祭天神之举,流传到周秦两汉时期逐渐形成君主的封禅礼,战国时人对于上古时代部落首领祭天还有一些记忆。《管子·封禅》篇列举上古封泰山的说法是有七十二家之多,记得起名字的有无怀氏、伏羲、神农、炎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汤、周成王等十二家59。这里所说的以封禅礼祭泰山,指今山东泰山,其实从《山海经》里可以看到上古祭山非必在泰山,只不过是春秋战国时人将所有部落首领的“冢祭”,都搬到了“泰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