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预付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一、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小微企业按照购货合同或劳务合同的规定,预先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款等。
为了反映预付款项的支付和结算业务,小微企业可通过“预付账款”科目予以核算。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小微企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借方。小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1)小微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按照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3-9
某小微施工企业2019年4月10日根据购货合同向A公司预付货款20000元。5月10日收到所购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商品的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00元。5月10日,向A公司补付货款及税款13900元。会计分录如下:
预付货款时:
收到商品时:
支付其余的款项时:
(2)出包工程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工程价款,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预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3)按照小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预付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二、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小微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其他应收、暂付款的主要内容如图3-4所示。
图3-4 其他应收、暂付款的主要内容
小微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对上述内容进行核算。在发生各种其他应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小微企业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税款,也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其他应收款”中所包括的内容是相当繁杂的。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一些企业内部管理不严,其他应收款长期得不到清理,致使其他应收款金额巨大,这应当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