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内容安排
第一部分: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首先,从农地流转的经济学分析、农地流转的模式及政策效应、政府主导农地流转政策效应的分析方法三个方面系统梳理了前人关于政府主导农地流转问题的研究成果。其次,确定本研究相关的理论基础,即土地产权理论、效率与公平理论、土地供给与需求理论、理性选择理论和博弈理论。
第二部分:对农地流转进行一般性分析,重点阐明了农地流转政策的演进过程以及农地流转现状。在政策演进部分,将农地流转划分为允许自由流转阶段(1949—1952年)、逐渐禁止农地流转阶段(1952—1978年)、初步放开农地流转阶段(1978—2002年)、法律规范农地流转阶段(2002—2007年)和鼓励创新农地流转阶段(2008年至今)。在农地流转现状部分,首先分析了我国农地流转现状,其次重点分析了内蒙古自治区农地流转实践及现状。
第三部分:阐明了政府主导农地流转的行为机理。从分析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出发,引申出政府行为在农地流转中是不可或缺的,它所起到的作用是引领性的。然而,在现实中,农地流转中的政府行为常常表现为“越位”,或者“缺位”和“错位”,经常被农地流转的主体所诟病。为了全面深入地了解农地流转中政府行为的状况,本研究结合当前农业发展背景,对政府主导农地流转的利弊加以分析。
第四部分:从理论上比较分析政府主导农地流转的政策效应。本研究从政府主导农地流转引致“地租乘数”出发,逐步分析政府主导行为对农地流转价格机制的扭曲及其影响。运用供需曲线图示的方法,比较市场配置和政府主导对农地流转价格的影响,政府主导流转对农地经营短期平均成本的影响,以及政府主导农地流转推动买方垄断下询价策略对要素成本的影响。在价格形成机制分析的基础上,引入成本函数估计成本弹性,进而比较政府主导流转与农户自发流转下规模经营的成本弹性。首先选取变量并进行数据检验,其次构造成本函数模型,最后结合实地调研数据测度政府主导流转和农户自发流转模式下农地经营效应,即成本弹性。同时,本研究还进一步对差序格局视角下的政府主导农地流转成本进行了分析。
第五部分:政府主导农地流转下农户收入变化的测度。首先从理论上分析政府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农地流转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理,然后从转入户和转出户两个主体层面度量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下农户收入差异。利用内蒙古东、中、西部农户的实地调研数据,运用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PSM-DID)进行测度,选取政府主导下的农地流转作为“处理组”,市场主导下的农地流转作为“对照组”,通过控制时点差异因素和农户个体差异因素,比对农地流转前后处理组和对照组之间农户收入的差异,并最终测度政策净效应及其地区差异性。
第六部分:政府主导农地流转的政策改进。政府参与农地流转,对农地流转市场、制度建设、资源配置起到重要作用。但政府在制度变迁和社会变革转型中出现的不恰当的规制也会造成“政府失灵”,出现“缺位”和“越位”现象。针对形成的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启示。第一,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规范农地市场运行机制。第二,完善农地流转的治理体系,提高政府对农地流转的治理能力。第三,地方政府要积极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第四,构建稳定的农地流转制度环境。第五,创新农地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优化农地流转外部环境。第六,培育农地供需市场,加强现代契约精神对乡村“差序格局”的引导。第七,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建立健全农地流转价格机制。第八,对农地流转工作实施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