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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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风操第六

原文

吾观《礼经》,圣人之教:箕帚[1]匕箸[2],咳唾唯诺,执烛沃盥,皆有节文[3],亦为至矣。但既残缺,非复全书;其有所不载,及世事变改者,学达君子,自为节度,相承行之,故世号士大夫风操。而家门颇有不同,所见互称长短;然其阡陌,亦自可知。昔在江南,目能视而见之,耳能听而闻之;蓬生麻中,不劳翰墨。汝曹生于戎马之间,视听之所不晓,故聊记录,以传示子孙。

注释

[1]箕帚(jī zhǒu):亦作“箕箒”,指畚箕和扫帚,都是用来扫除尘埃的用具。

[2]匕箸:汤匙和筷子。

[3]节文:节制修饰。

译文

我看《礼经》,里面有圣人的教诲:比如替长辈清扫污秽时如何正确使用簸箕、笤帚,吃饭时该如何使用汤匙、筷子,在长辈面前怎样咳嗽吐痰,怎样应答得体,怎样持烛照明,怎样以礼待客,怎样侍奉长辈盥洗,等等,此书将这些礼节讲得很详细完备了。但是此书已经残缺;一些礼仪规范,书上尚未记载,有些礼节也需要随着世事的变迁而做出相应的调整。于是一些博学通达之士就自己斟酌制定了标准,继而推而行之,教育子孙后代应该这样去做,因此世人就把这些礼仪规范称为士大夫的风操。然而各个家庭的风范和礼仪又有所不同,其看法也有长有短,但它们的基本脉络大体相似。我之前在江南的时候,对这些礼仪风范耳濡目染,深受感染,就像蓬草生长在大麻之中,不用扶它自然也会长得很直一样。你们生在战乱不断的年代,对这些礼仪规范自然是看不见、听不到了,所以我姑且将它们记录下来,以此传示子孙后代。

原文

《礼》曰:“见似目瞿[1],闻名心瞿。”有所感触,恻怆心眼;若在从容平常之地,幸须申其情耳。必不可避,亦当忍之。犹如伯叔兄弟,酷类先人,可得终身肠断,与之绝耶?又:“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君所无私讳。”益知闻名,须有消息[2],不必期于颠沛而走也。

注释

[1]瞿:惊恐不安的样子。

[2]消息:斟酌。

译文

《礼记》上说:“看见与自己已故双亲相似的容貌,听到与自己已故双亲相同的名字,都会心惊不安。”这主要是触景生情所致。假如处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情感是可以且应该表达出来的。但如果实在无法回避,也应该有所忍耐。譬如伯叔、兄弟的容貌跟已故的父亲极其相似,难道你就能因此悲痛一辈子而跟他们断绝来往吗?《礼记》上又说:“作文章时不用避父讳,在庙里祭礼时不用避父讳,在君王面前也不应避私家之讳。”大概是让我们进一步明白,在提及祖先、父母的名讳时,我们应该有所斟酌,大可不必匆忙逃避或痛苦难耐。

原文

梁世谢举,甚有声誉,闻讳必哭,为世所讥。又有臧逢世,臧严之子也,笃学修行,不坠门风。孝元经牧江州,遣往建昌督事,郡县民庶,竞修笺书,朝夕辐辏[1],几案[2]盈积,书有称“严寒”者,必对之流涕,不省取记,多废公事,物情怨骇,竟以不办而退。此并过事也。

注释

[1]辐辏:此处指信函聚集于官署。

[2]几案:案桌。此处是文书档案等的代称。

译文

梁朝时期有个叫谢举的人,声望很高,但他一听到自己已故父母的名讳时就痛哭流涕,因而被当时的人们所讥笑。还有一个叫臧逢世的,是臧严的儿子,他踏实肯学,修身立德,从不做败坏家风的事情。梁孝元帝治理江州时,派他去建昌督促政务,当地百姓纷纷给他写信函,信函汇集到官署,公牍信札堆满了案桌。但是他在处理公务时一看到信上写有“严寒”之类的字样,必定伤感流泪,再无心审阅回复,因而公事常被耽误,人们对此既不满又诧异,他最终因办事不力,难以务政而被梁孝元帝召回。这两个人都是避讳不当的例子。

原文

近在扬都,有一士人讳审,而与沈氏交结周厚,沈与其书,名而不姓,此非人情也。

译文

近年来在扬州城,有个读书人避讳“审”字,但他同一位姓沈的人交情深厚、关系亲密,姓沈的人给他写信,只署名而不写姓,这就不近人情了。

原文

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以代换之:桓公名白,博有五皓[1]之称;厉王名长,琴有修短之目。不闻谓布帛为布皓,呼肾肠为肾修也。梁武小名阿练,子孙皆呼练为绢;乃谓销炼物为销绢物,恐乖其义。或有讳云者,呼纷纭为纷烟;有讳桐者,呼梧桐树为白铁树,便似戏笑耳。

注释

[1]五皓:五白,古时候的一种赌输赢、角胜负的游戏。

译文

现在凡是需要避讳的字,一般都必须用它的同义词来替代:齐桓公名叫小白,因此“五白”这种博戏就被称为“五皓”;淮南厉王名长,于是“琴各有长短”就被说成“琴各有修短”。不过,倒是还没听说过把“布帛”称作“布皓”,把“肾肠”称作“肾修”的。梁武帝的小名叫阿练,所以其后辈都把“练”称作“绢”;可是,如果把“销炼”物品称作“销绢”物品,恐怕就与这个词语的释义相悖了。还有那些避讳“云”字之人,把“纷纭”称作“纷烟”;避讳“桐”字之人,把“梧桐树”称作“白铁树”,简直就像开玩笑了。

原文

周公名子曰禽,孔子名儿曰鲤,止在其身,自可无禁。至若卫侯、魏公子、楚太子,皆名虮虱;长卿名犬子,王修名狗子,上有连及,理未为通。古之所行,今之所笑也。北土多有名儿为驴驹、豚子者,使其自称及兄弟所名,亦何忍哉?前汉有尹翁归,后汉有郑翁归,梁家亦有孔翁归,又有顾翁宠;晋代有许思妣、孟少孤,如此名字,幸当避之。

译文

周公给孩子取名叫“伯禽”,孔子给儿子取名叫“鲤”,这些名字只与他们本身相关,与别人无碍,自然就不用禁止。至于像卫侯、魏公子、楚太子等人的名字都叫“虮虱”,司马相如又名“犬子”,王修名“狗子”,这就关系到了他们的父辈,显得不通情理。古人的一些称呼,到现在就成了笑话。北方有许多人爱给儿子起名为驴驹、猪仔之类的,如果让他们这样自称,或者让他们的兄弟这样称呼他,又怎么能忍受呢?前汉有人叫尹翁归,后汉有人叫郑翁归,梁朝有人叫孔翁归,还有人叫顾翁宠;晋代有人叫许思妣、孟少孤,像此类的名字,最好还是要避免。

原文

今人避讳,更急于古。凡名子者,当为孙地。吾亲识中有讳襄、讳友、讳同、讳清、讳和、讳禹,交疏造次,一座百犯,闻者辛苦[1],无憀赖[2]矣。

注释

[1]辛苦:悲痛。

[2]无憀赖:无所适从。

译文

现在人讲究避讳,要比古人更严格。那些给孩子取名的人,都应当为他们的孙子多着想。我的亲戚朋友中有讳“襄”字的、讳“友”字的、讳“同”字的、讳“清”字的、讳“和”字的、讳“禹”字的,交情不深的人在一起,由于不了解情况,说出的话就难免会触犯众人的忌讳,让听见的人感到难受而无所适从。

原文

昔司马长卿慕蔺相如,故名相如,顾元叹慕蔡邕[1],故名雍,而后汉有朱伥字孙卿[2],许暹字颜回,梁世有庾晏婴、祖孙登,连古人姓为名字,亦鄙事也。

注释

[1]蔡邕:字伯喈,东汉时期名臣,文学家、书法家,是才女蔡文姬之父。

[2]孙卿:即荀卿、荀子,战国时期大儒。

译文

从前,司马长卿因仰慕蔺相如,所以改名为相如,顾元叹因仰慕蔡邕,所以改名为雍,而后汉的朱伥字孙卿,许暹字颜回,梁朝有庾晏婴、祖孙登,这些人竟然完全把古人的姓和名用作自己的名字,这实在是浅薄庸俗之事。

原文

昔刘文饶不忍骂奴为畜产,今世愚人遂以相戏,或有指名为豚[1]犊[2]者。有识傍观,犹欲掩耳,况当之者乎?

注释

[1]豚:小猪。

[2]犊:小牛。

译文

从前,刘文饶都不忍心骂奴仆为畜生,而当今一些愚蠢的人却拿这种话来互相开玩笑,有的人甚至还指名道姓地称别人为猪仔、牛犊等。连一些有见识的旁观者都恨不得捂住耳朵,更何况那些当事人呢?

原文

近在议曹[1],共平章[2]百官秩禄,有一显贵,当世名臣,意嫌所议过厚。齐朝有一两士族文学之人,谓此贵曰:“今日天下大同,须为百代典式,岂得尚作关中[3]旧意?明公定是陶朱公大儿耳!”彼此欢笑,不以为嫌。

注释

[1]议曹:官署名,掌言职。

[2]平章:商讨处理。

[3]关中:北朝时,西魏都城设于关中,此处代指西魏。

译文

最近我在议曹同众人参与商讨处理关于百官的俸禄问题时,有一位显贵,是当今的名臣,认为大家商量的俸禄标准太高。于是,原齐朝士族的文学侍从对他说:“如今天下已经统一,我们应该为后世树立典范才对,怎能再沿袭原来的西魏旧制呢?明公如此小气,一定是陶朱公的大儿子吧!”彼此哄笑,竟不在意这种讥笑。

原文

昔侯霸[1]之子孙,称其祖父曰家公;陈思王[2]称其父为家父,母为家母;潘尼[3]称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风俗,言其祖及二亲,无云家者;田里猥人[4],方有此言耳。凡与人言,言己世父,以次第称之,不云家者,以尊于父,不敢家也。

注释

[1]侯霸:字君房,东汉初年名臣。历任尚书令、大司徒,深得光武帝的器重,对东汉初年的政权建设多有建树。

[2]陈思王:指曹植,字子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代表人物。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

[3]潘尼:字正叔,西晋文学家。

[4]猥人:鄙俗之人,即农民、山野村夫。

译文

以前,侯霸的子孙称他们的祖父为家公;陈思王曹植称他的父亲为家父,称他的母亲为家母;潘尼则称他的祖父为家祖:古人的这种称呼行为,在现在的人看来是非常的可笑。如今南北各地的风俗,人们提到自己的祖辈和双亲,没有冠以“家”某某的;只有山野村夫等一些鄙俗之人才会有这样的称法。凡是与别人谈话,提到自己的伯父,就按照父辈排行来称呼,不说“家”字,是因为伯父比父亲年长,所以不敢称“家”。

原文

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则以夫氏称之;在室[1],则以次第称之。言礼成他族,不得云家也。子孙不得称家者,轻略之也。蔡邕书集,呼其姑姊为家姑家姊,班固书集,亦云家孙,今并不行也。

注释

[1]在室:指女子尚未出嫁。

译文

凡提到自己的姑姑、姊妹、女儿,已经出嫁的就以她丈夫的姓氏来称呼她,没有出嫁的就按照兄弟姐妹的长幼排行来称呼她。这是因为女子行了婚礼就成为夫家的人了,所以不能称“家”。对于子孙也不能称“家”的原因,是为了以示对他们的轻视、忽略。蔡邕在文集里称呼他的姑、姐为家姑、家姐,班固的文集里也提到家孙,如今都不这样称呼了。

原文

凡与人言,称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长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则加贤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书,称彼之母与自称己母同,不云尊字,今所非也。

译文

一般与人谈话时,提到对方的祖父母、伯父母、父母和长姑,都应该在称呼前面加个“尊”字,从叔父母以下,就在称呼前面加个“贤”字,以示尊卑有别。王羲之写的信,称呼他人的母亲和称呼自己的母亲时相同,前面都不加“尊”字,如今的人是不认可这种做法的。

原文

南人冬至岁首,不诣丧家;若不修书,则过节束带以申慰。北人至岁[1]之日,重行吊礼;礼无明文,则吾不取。南人宾至不迎,相见捧手而不揖,送客下席而已;北人迎送并至门,相见则揖,皆古之道也,吾善其迎揖。

注释

[1]至岁:指冬至、岁首两个节气。

译文

南方人在冬至、岁首这两个节日,不到办丧事的人家里去;如果不写信致哀,就等过了节再穿戴整齐亲自前往吊唁,以示慰问。北方人在冬至、岁首这两个节日,特别重视吊唁活动;这种做法在礼仪上没有明文记载,我是不赞同的。南方人在宾客到来时不出迎,见面时只是拱手而不欠身,送客也仅仅起身离席而已;北方人迎送客人都要到门口,相见时作揖为礼,这些都是古代的遗风,我赞许他们这种待客之礼。

原文

昔者,王侯自称孤、寡、不榖,自兹以降,虽孔子圣师,与门人言皆称名也。后虽有臣、仆之称,行者盖亦寡焉。江南轻重,各有谓号,具诸《书仪》;北人多称名者,乃古之遗风,吾善其称名焉。

译文

以前,王公诸侯都自称孤、寡、不穀,自此以后,纵使是孔子那样的至圣先师,与门人谈话时也都自称名字。后世虽然有人自称臣、仆,但这样做的人不多。江南地区的人不论地位高低,都各有称谓,这都记载在《书仪》之中;北方地区的人大多自称名字,这是古人的遗风,我赞许他们自称名字的做法。

原文

言及先人,理当感慕,古者之所易,今人之所难。江南人事不获已,须言阀阅[1],必以文翰[2],罕有面论者。北人无何便尔话说,及相访问。如此之事,不可加于人也。人加诸己,则当避之。名位未高,如为勋贵所逼,隐忍方便,速报取了;勿使烦重,感辱祖父。

注释

[1]阀阅:指世家门第。

[2]文翰:指信札,公文书。

译文

提到先人的名字,理应产生哀念之情,这在古人是很容易的,而今天的人却感到困难。江南人除非事出不得已,否则,在与别人谈及家世的时候,一定是以书信往来,很少当面谈及的。北方人无缘无故想找人聊天,就会到家相访。那么,像当面谈及家世这样的事,就不可施加于别人。如果别人把这样的事施加于你,你就应该设法回避。名声地位不高的人,如果是被权贵所逼迫而必须言及家世,可以隐忍敷衍一下,尽快结束谈话;不要烦琐重复,以免辱没了祖辈。

原文

若没,言须及者,则敛容肃坐,称大门中[1],世父、叔父则称从兄弟门中,兄弟则称亡者子某门中,各以其尊卑轻重为容色之节,皆变于常。若与君言,虽变于色,犹云亡祖亡伯亡叔也。

注释

[1]大门中: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祖父和父亲。

译文

如果自己的祖父、父亲已经去世,谈话中必须提到他们时,就要表情严肃,端正坐姿,口称“大门中”,提及去世的伯父、叔父时则称“从兄弟门中”,对已过世的兄弟,则称兄弟的儿子“某某门中”,并且要依照他们身份地位的尊卑轻重,来确定自己表情上应掌握的分寸,与平时的表情都要有所不同。如果是同国君谈及自己已经去世的长辈,虽然表情上也有所改变,但还是可以说“亡祖、亡伯、亡叔”等称谓。

原文

吾见名士,亦有呼其亡兄弟为兄子弟子门中者,亦未为安贴也。北土风俗,都不行此。太山羊侃,梁初入南;吾近至邺,其兄子肃访侃委曲,吾答之云:“卿从门中在梁,如此如此。”肃曰:“是我亲第七亡叔,非从也。”祖孝徵在坐,先知江南风俗,乃谓之云:“贤从弟门中,何故不解?”

译文

我见过一些名士,也有将已去世的兄弟称作兄子“某某门中”或弟子“某某门中”的,这也不是很妥帖。北方地区都不这样称呼。泰山郡有个叫羊侃的人,在梁朝初年到了南方。最近我到邺城时,恰遇羊侃哥哥的儿子羊肃,他向我询问羊侃,我回答他说:“您的从门中在梁朝的情况如何如何。”羊肃说:“他是我的亲第七亡叔,不是堂叔。”当时祖孝徴也在座,对于江南的风俗,他之前就知道,就对羊肃说:“就是指贤从弟门中,您有什么不理解呢?”

原文

古人皆呼伯父叔父,而今世多单呼伯叔。从父[1]兄弟姊妹已孤,而对其前,呼其母为伯叔母,此不可避者也。兄弟之子已孤,与他人言,对孤者前,呼为兄子弟子,颇为不忍;北土人多呼为侄。按:《尔雅》《丧服经》《左传》,侄虽名通男女,并是对姑之称。晋世已来,始呼叔侄;今呼为侄,于理为胜也。

注释

[1]从父:伯父、叔父的通称。

译文

古人都称呼伯父、叔父,而现在大多数人只单称呼伯、叔。若伯叔兄弟、姊妹丧父后,则在他们面前,称呼他们的母亲为伯母、叔母,这是无法回避的。若兄弟之子丧父,那么你和别人讲话时,当着他们的面,称呼他们为兄之子或弟之子,就颇不忍心;北方大多数人称他们为“侄”。据考证:在《尔雅》《丧服经》《左传》等书中,“侄”这个称呼虽男女都通用,但都是对姑姑而言的。晋代以来,才开始有“叔侄”之称;现在都统称为“侄”,从道理上来说是恰当的。

原文

别易会难,古人所重;江南饯送,下泣言离。有王子侯[1],梁武帝弟,出为东郡,与武帝别,帝曰:“我年已老,与汝分张,甚以恻怆。”数行泪下。侯遂密云[2],赧然而出。坐此被责,飘飖舟渚,一百许日,卒不得去。北间风俗,不屑此事,歧路言离,欢笑分首[3]。然人性自有少涕泪者,肠虽欲绝,目犹烂然[4];如此之人,不可强责。

注释

[1]王子侯:皇室所封列侯。

[2]密云:指故作悲怆之态却无泪水。

[3]分首:即分手。首,手同音通用。

[4]烂然:炯炯有神、目光明亮的样子。

译文

离别容易相见难,所以古人很重视离别之情。江南人送别亲友时,一提到离别就会落泪。梁朝有一位王子侯,是梁武帝的弟弟,他将要去东边的州郡任职,临行前去向梁武帝告别,梁武帝说:“我年纪已经很老了,与你分别,真是无比感伤。”说完,不禁潸然泪下。王子侯装出悲伤的样子,却挤不出眼泪,只好羞愧地离去。他为此受到指责,船在江边渡口处漂荡了一百多天,最终还是没能离开。北方的风俗,就不大重视离别这种事,在岔路口提到告别,都是高高兴兴地分手。当然,也有人天性就很少流泪,即使悲痛得肝肠寸断,眼睛依然炯炯有神而无泪;对这样的人,就不应该为难和指责。

原文

凡亲属名称,皆须粉墨,不可滥也。无风教者,其父已孤,呼外祖父母与祖父母同,使人为其不喜闻也。虽质于面,皆当加外以别之;父母之世叔父[1],皆当加其次第以别之;父母之世叔母,皆当加其姓以别之;父母之群从[2]世叔父母及从祖父母,皆当加其爵位若姓以别之。河北士人,皆呼外祖父母为家公家母[3],江南田里间亦言之。以家代外,非吾所识。

注释

[1]世叔父:伯父和叔父。

[2]群从:指诸子侄辈。

[3]家公家母:母之父母为家公家母。

译文

凡是亲属的称谓,都应该分辨清楚,不能随便乱用。没有教养的人,在祖父、祖母去世以后,对外祖父、外祖母与祖父、祖母的称呼相同,让别人听了不舒服。即使是当着外祖父、外祖母的面,也应该在称呼上加个“外”字来同祖父、祖母区别开来;称呼父母的伯父、叔父,都应该在称呼前面加上长幼顺序以示区别;称呼父母的伯母、叔母,都应当在称呼前面加上她们的姓氏来区别;称呼父母的堂伯父、堂伯母、堂叔父、堂叔母以及堂祖父、堂祖母,都应该在称呼前面加上他们的爵位或者姓氏来区别。黄河以北的男子,都称外祖父、外祖母为家公、家母,江南的乡间偶尔也是这样称呼。用“家”字来代替“外”字,这其中的缘故我就不清楚了。

原文

凡宗亲世数,有从父,有从祖[1],有族祖[2]。江南风俗,自兹已往,高秩[3]者,通呼为尊;同昭穆[4]者,虽百世犹称兄弟;若对他人称之,皆云族人。河北士人,虽三二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梁武帝尝问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当时虽为敏对,于礼未通。

注释

[1]从祖:父亲的堂伯叔。

[2]族祖:祖父的堂伯叔。

[3]秩:官员的俸禄,此处代指官员的职位或品级。

[4]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后亦泛指家族的辈分。

译文

同宗亲属的世系辈分,有叔伯,有父亲的堂伯叔,有祖父的堂伯叔。江南地区的风俗,从这往上数,对官职高的人,在称呼上加一“尊”;同一个祖宗、辈分相同的人,即使是相隔百代,仍然称为兄弟;若是向别人介绍自己宗族的人,则都称作族人。黄河以北地区的男子,虽然已经隔了二三十代,仍然称堂伯、堂叔。梁武帝曾问一个中原人:“你是北方人,为什么不知道有‘族人’这种称呼呢?”中原人回答说:“同宗骨肉之间的关系容易疏远,所以我不忍心用‘族人’这个称呼。”这在当时虽然是一种机智的回答,但在礼法上却是讲不通的。

原文

吾尝问周弘让[1]曰:“父母中外[2]姊妹,何以称之?”周曰:“亦呼为丈人[3]。”自古未见丈人之称施于妇人也。吾亲表所行,若父属者,为某姓姑;母属者,为某姓姨。中外丈人之妇,猥俗呼为丈母[4],士大夫谓之王母、谢母云。而《陆机集》有《与长沙顾母书》,乃其从叔母也,今所不行。

注释

[1]周弘让:字不详,汝南安城(今河南汝南东南)人,生于官宦之家。性简素,博学多才。梁时隐于句容之茅山,屡次征召,不就。

[2]中外:一称中表,即内外之意。舅父之子为内兄弟,姑母之子为外兄弟。

[3]丈人:此处指对亲戚长辈的通称。

[4]丈母:此处指父辈的妻子。

译文

我曾经问周弘让:“对父母的表姐妹该怎么称呼呢?”他回答说:“也把她们称作丈人。”自古以来还未见过把妇人称呼为丈人的。我的从亲、表亲当中所奉行的称呼是:如果是父亲的表姐妹,则称其为某姓姑;如果是母亲的表姐妹,则称其为某姓姨。中表长辈的妻子,俚俗称她们为丈母,但是士大夫却是这样称呼的:如果她姓王就叫她王母,如果她姓谢就叫她谢母。但《陆机集》中有《与长沙顾母书》,其中的顾母就是陆机的堂叔母,现在已经不这样称呼了。

原文

齐朝士子,皆呼祖仆射[1]为祖公,全不嫌有所涉也,乃有对面以相戏者。

注释

[1]仆射(yè):职官名,一般指尚书仆射,属高级官员。

译文

齐朝的士大夫们,都称仆射祖珽为“祖公”,完全不忌讳这样的称呼会与自己祖父的称呼混为一谈了,甚至还有一些人当着他的面用这种称呼开玩笑。

原文

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名终则讳之,字乃可以为孙氏。孔子弟子记事者,皆称仲尼;吕后微时,尝字高祖为季;至汉爰种,字其叔父曰丝;王丹与侯霸子语,字霸为君房;江南至今不讳字也。河北士人全不辨之,名亦呼为字,字固呼为字。尚书王元景兄弟,皆号名人,其父名云,字罗汉,一皆讳之,其余不足怪也。

译文

古时候,名用来表示本身,字用来表示德行,人死名终就要避讳,但其字就可以作为子孙辈的姓氏。孔子的弟子在记述孔子的言行时,都称孔子的字仲尼;吕后在微贱时,曾称呼汉高祖为季;到汉人爰种时,称他叔父为丝;王丹和侯霸的儿子交谈时,称呼侯霸为君房,江南一带至今对称字不避讳。而黄河以北地区的士大夫却对名和字完全不加区别,名也叫字,字自然还叫字。尚书王元景兄弟俩,都号称名人,他们的父亲名云,字罗汉,两人对父亲的名和字一概避讳,其余人的诸多避讳当然就不足为怪了。

原文

《礼·间传》云:“斩缞之哭,若往而不反;齐缞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小功缌麻,哀容可也,此哀之发于声音也。”《孝经》云:“哭不偯。”皆论哭有轻重质文之声也。礼以哭有言者为号,然则哭亦有辞也。江南丧哭,时有哀诉之言耳;山东重丧,则唯呼苍天,期功以下,则唯呼痛深,便是号而不哭。

译文

《礼记·间传》上说:“穿斩缞的人居丧时,一声痛哭直至气竭;穿齐缞的人居丧时,要哭得死去活来;穿大功的人居丧时,哭声一波三折,余音不断;穿小功、缌麻的人居丧时,脸上只要表现出哀痛的表情就可以了,这些都是通过声音表现出哀痛。”《孝经》上说:“孝子哭悼父母时,气竭而后止,不拖余音。”这些都是论说哭声有轻有重、质朴和缓等各种区别。按礼俗把边哭边哀诉称为号,这样一来,哭泣也就可以带有言辞了。江南地区的人们在居丧哀哭时,经常夹杂着哀诉的话语;山东一带的人们在服重丧时,只知道呼苍天,而在服一年以下的轻丧时,则只是倾诉自己的悲痛如何深重,这就是号而不哭。

原文

江南凡遭重丧,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则绝之;除丧,虽相遇则避之,怨其不己悯也。有故及道遥者,致书可也;无书亦如之。北俗则不尔。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识者不执手;识轻服而不识主人,则不于会所而吊,他日修名诣其家。

译文

江南地区,凡遇到重大丧事的人家,若是与他家相识的人又住在同一个城镇里,三天之内不来吊唁的,丧家就会和他断绝交往;丧家之人在脱掉丧服之后,即使与他在路上相遇,也会尽量避开他,这是因为丧家心里埋怨他对自己缺少同情心不怜恤自己。如果是有其他特殊原因或路途遥远而无法前来吊唁的,可以写封信以表示慰问;若不写信,丧家也会一样对待他。但是北方地区的风俗则不是这样。江南地区凡来吊唁者,除了主人之外,不和不认识的人握手;如果只认识披戴较轻丧服的人而不认识主人,就不必到灵堂去吊唁,改天准备好名刺再去他家表示慰问就行了。

原文

阴阳说云:“辰为水墓,又为土墓,故不得哭。”王充《论衡》云:“辰日不哭,哭必重丧。”今无教者,辰日有丧,不问轻重,举家清谧,不敢发声,以辞吊客。道书又曰:“晦[1]歌朔哭,皆当有罪,天夺其算[2]。”丧家朔望[3],哀感弥深,宁当惜寿,又不哭也?亦不谕。

注释

[1]晦:阴历每月的最后一天。

[2]算:寿命。

[3]望:阴历每月十五日。

译文

阴阳家说:“辰日是水墓,又是土墓,所以辰日不得哭丧。”王充的《论衡》说:“辰日不能哭丧,哭的话会再死人。”而现在那些没有教养的人,辰日遇到丧事,不问轻丧重丧,全家都静悄悄的,不敢发出哭声,并谢绝吊丧的宾客。道家的书又说:“晦日唱歌,朔日哭泣,都是有罪的,老天要减损他的寿命。”丧家在朔日和望日,悲痛万分,难道为了爱惜寿命,就不哭泣了吗?这真叫人想不通。

原文

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然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断注连。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译文

旁门左道的书说,人死之后灵魂要返家一次。这一天,子孙们都逃避在外,没有人愿意留在家中;又说用画瓦和书符可以镇邪,念咒语可以驱鬼;还说出殡那一天,门前要生火,屋外要铺灰,要举行仪式送走家鬼,上章请求老天阻止死者祸及家人。诸如此类,都不近人情,是儒学雅道的罪人,应该对此加以批评。

原文

己孤,而履岁[1]及长至[2]之节,无父,拜母、祖父母、世叔父母、姑、兄、姊,则皆泣;无母,拜父、外祖父母、舅、姨、兄、姊,亦如之。此人情也。

注释

[1]履岁:一年的开始。

[2]长至:夏至、冬至的别称。此处当指冬至。

译文

父亲或母亲去世后,在元旦和冬至的节日里,倘若是没了父亲,拜见母亲、祖父母、伯叔父母、姑母、兄长、姐姐时都要哭泣;倘若没了母亲,拜见父亲、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表兄、表姐时也一样要哭泣。这些都是人之常情。

原文

江左朝臣,子孙初释服,朝见二宫,皆当泣涕;二宫为之改容。颇有肤色充泽,无哀感者,梁武薄其为人,多被抑退。裴政出服,问讯武帝,贬瘦枯槁,涕泗滂沱,武帝目送之曰:“裴之礼不死也。”

译文

梁朝的朝廷大臣过世后,他们的子孙刚刚脱去丧服的时候,若是去朝见皇帝和太子,都应该痛哭流涕;皇帝和太子也会为之动容。但也有一些人精神焕发,毫无悲痛之色,梁武帝就看不起他们的为人,这些人往往遭到贬退降谪。裴政除去丧服,按照僧侣的礼节朝见梁武帝的时候,身体十分瘦弱,形容枯槁,当场痛哭流涕,梁武帝目送着他离去,说道:“裴之礼就像是没有死啊!”

原文

二亲既没,所居斋寝,子与妇弗忍入焉。北朝顿丘李构,母刘氏,夫人亡后,所住之堂,终身锁闭,弗忍开入也。夫人,宋广州刺史纂之孙女,故构犹染江南风教。其父奖,为扬州刺史,镇寿春,遇害。构尝与王松年、祖孝徴数人同集谈宴。孝徴善画,遇有纸笔,图写为人。顷之,因割鹿尾,戏截画人以示构,而无他意。构怆然动色,便起就马而去。举坐惊骇,莫测其情。祖君寻悟,方深反侧,当时罕有能感此者。

译文

父母去世后,其生前斋戒时所居住的房屋,儿子和媳妇都不忍心再进去。北朝时顿丘郡的李构,他的母亲刘氏过世后,她生前所住的屋子就被紧锁了,李构一辈子都不忍心开门再进去。李构的母亲是宋广州刺史刘纂的孙女,因此他仍受到江南风俗的影响。他的父亲李奖,曾是扬州刺史,在镇守寿春时被人杀害。李构曾和王松年、祖孝徴等人在一起喝酒聊天。祖孝徴本人擅长绘画,又有纸笔,就画了一位人物。过了一会儿,他因为割取宴席上的一条鹿尾,就开玩笑地把人像斩断给李构看,他当时这样做并没别的用意。但李构却悲痛地变了脸色,并立刻起身骑马而去。在座的人都感到很吃惊,却猜不出其中的缘由。祖孝徴之后醒悟过来,对此深感不安,当时很少有人能理解个中缘由。

原文

吴郡陆襄,父闲被刑。襄终身布衣蔬饭,虽姜菜有切割,皆不忍食;居家惟以掐摘供厨。江宁姚子笃,母以烧死,终身不忍啖炙。豫章熊康,父以醉而为奴所杀,终身不复尝酒。然礼缘人情,恩由义断,亲以噎死,亦当不可绝食也。

译文

吴郡的陆襄,其父陆闲被处死刑,陆襄一辈子就只穿布衣吃素食,即使是生姜之类,如果是用刀割过的,他都不忍心食用;做饭也只用手掐摘蔬菜以供厨房之需。江宁的姚子笃,因为母亲是被大火烧死的,所以他就终生不吃烤肉。豫章的熊康,因为父亲是酒醉后被奴仆杀死的,所以他便一生不再喝酒。然而礼仪是根据人的感情需要而制定的,报德也需依据事理而断绝,亲人若是因为吃饭而噎死了,也不至于因此而绝食吧。

原文

《礼经》: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政为常所讲习,雔校缮写,及偏加服用,有迹可思者耳。若寻常坟典,为生什物,安可悉废之乎?既不读用,无容散逸,惟当缄保,以留后世耳。

译文

《礼经》上记载:父亲留下来的书籍,母亲用过的口杯,子女觉得上面有父母遗留下的气息,就不忍再阅读或者使用。正因为这些书籍是他们生前经常用来讲习、校勘抄写以及专门使用的,上面都有他们的遗迹可引发哀思罢了。倘若是普通书籍,以及日常的生活用品,怎能通通废弃呢?父母的遗物既然已不阅读使用,就不要让它们随意散佚,应该封存保留,用来传给后代。

原文

思鲁等第四舅母,亲吴郡张建女也,有第五妹,三岁丧母。灵床上屏风,平生旧物,屋漏沾湿,出曝晒之,女子一见,伏床流涕。家人怪其不起,乃往抱持;荐席淹渍,精神伤怛[1],不能饮食。将以问医,医诊脉云:“肠断矣!”因尔便吐血,数日而亡。中外[2]怜之,莫不悲叹。

注释

[1]伤怛(dá):痛苦悲伤。

[2]中外:中表亲戚。

译文

思鲁等人的四舅母,是吴郡张建的女儿,她的五妹刚满三岁时就失去了母亲。灵床上摆着的屏风,是她母亲生前使用的旧物,有一天这屏风因屋漏被沾湿而拿出去曝晒,那女孩一见到屏风,就伏在床上流泪。家里人见她一直不起来,感到奇怪,就过去抱她起身,只见垫席已被泪水浸湿,女孩伤心欲绝,不能饮食。家人带她去看病,医生诊脉后说:“她已经伤心断肠了!”女孩因此而吐血,没几天就去世了。亲属都怜惜她,无不悲伤叹息。

原文

《礼》云:“忌日不乐。”正以感慕罔极,恻怆无聊,故不接外宾,不理众务耳。必能悲惨自居,何限于深藏也?世人或端坐奥室[1],不妨言笑,盛营甘美,厚供斋食;迫有急卒[2],密戚至交,尽无相见之理:盖不知礼意乎!

注释

[1]奥室:内室,深宅。

[2]卒(cù):同“猝”,仓猝。

译文

《礼记》里说:“忌日不宴饮作乐。”正因为对亡故的父母有说不尽的感念思慕之情,悲伤哀痛,所以这天不接待宾客,不处理事务。但是若真能自觉做到悲伤怀念,又何必非得关在家里不出门呢?世间有些人虽然端坐在深室,可是却并不妨碍他们谈笑风生,他们依旧置办丰富的饮食,对亡者也供奉着丰厚的斋食;遇到十分紧迫的事情,或是至亲好友来访,他们却认为没有接见的道理:他们是不明白礼的本质啊!

原文

魏世王修,母以社日亡。来岁社日,修感念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今二亲丧亡,偶值伏腊分至之节,及月小晦后,忌之外,所经此日,犹应感慕,异于余辰,不预饮宴、闻声乐及行游也。

译文

魏朝王修的母亲是在社日那天去世的。第二年的社日,王修感怀思念母亲,特别哀痛,邻居们听说这件事之后,就为此停止了社日的活动。如今,若父母去世的日子,偶尔碰上了伏祭、腊祭、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等节日,以及小月最后一天之后那天,除了忌日这天外,所有上述的日子里,人们也应该感怀思慕父母,与别的日子有所不同,不能去参加宴饮、听音乐以及外出玩乐。

原文

刘縚、缓、绥,兄弟并为名器,其父名昭,一生不为照字,惟依《尔雅》火旁作召耳。然凡文与正讳相犯,当自可避;其有同音异字,不可悉然。刘字之下,即有昭音。吕尚之儿,如不为上;赵壹之子,倘不作一:便是下笔即妨,是书皆触也。

译文

刘縚、刘缓、刘绥三兄弟都是名人,他们的父亲名叫昭,因此三兄弟便一辈子都不写照字,只是依据《尔雅》,用“火”字旁加“召”来代替。但凡是文字与人的正名相同,当然是应该避讳的;但是如果行文中出现与正名同音的异体字,那就不应该全都避讳了。刘字的下半部分就有“昭”的发音。吕尚的儿子如果不能写“上”字,赵壹的儿子如果不能写“一”字,便会一下笔就犯难,只要一写字就全都犯讳了。

原文

尝有甲设宴席,请乙为宾;而旦于公庭见乙之子,问之曰:“尊侯早晚顾宅?”乙子称其父已往。时以为笑。如此比例,触类慎之,不可陷于轻脱。

译文

曾经有位甲君摆设宴席,请乙君前来做客;当他早上在朝堂遇见乙的儿子时,就问他:“令尊何时能够光顾舍下?”乙的儿子说他父亲已经去了。当时之人都把这事当作笑话讲。遇上这类事情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千万不可过于轻佻。

原文

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亲表[1]聚集,致宴享焉。自兹已后,二亲若在,每至此日,尝有酒食之事耳。无教之徒,虽已孤露[2],其日皆为供顿[3],酣畅声乐,不知有所感伤。梁孝元年少之时,每八月六日载诞之辰[4],常设斋讲;自阮修容[5]薨殁之后,此事亦绝。

注释

[1]亲表:亲属中表。中表,姑姑的子女叫外表,舅舅、姨妈的子女叫内表,互称中表。

[2]孤露:孤独无所荫庇,魏晋朝时人以父亲亡故为孤露。

[3]供顿:设宴款待客人。

[4]载诞之辰:生日。

[5]修容:古代宫妃的位号,为九嫔之一。

译文

江南地区的风俗,在孩子周岁的时候,就要给他缝制新衣裳,洗浴打扮,如果是男孩就给他们准备弓箭纸笔,如果是女孩就给她们准备刀尺针线,此外再加上一些饮食、珍宝和玩具等物,将这些东西全放在孩子面前,观察他(她)想抓取的东西,以此来测试孩子今后是贪婪还是廉洁,是愚蠢还是聪明,这叫作“试儿”。在这一天,亲戚们都聚集在一起,主人设宴款待。此后,只要父母还在世,则每到这个日子都要置酒备饭,设宴欢庆。那些缺乏教养的人,即使父母已经过世了,还要在这一天设宴待客,尽情玩乐,丝毫不知道这一天该为怀念父母而悲痛。梁朝孝元帝少年时,每到他八月六日生日这天,总是要摆素食,讲经文;直到他的母亲阮修容去世后,这种事就停止了。

原文

人有忧疾,则呼天地父母,自古而然。今世讳避,触途[1]急切。而江东士庶,痛则称祢[2]。祢是父之庙号,父在无容称庙,父殁何容辄呼?《苍颉篇》有“倄[3]”字,《训诂》[4]云:“痛而謼也,音羽罪反。”今北人痛则呼之。《声类》音于耒反[5],今南人痛或呼之。此二音随其乡俗,并可行也。

注释

[1]触途:各方面。

[2]祢(nǐ):亡父在宗庙中立主的称呼。

[3]倄:象声词,呼痛的声音。

[4]《训诂》:解释《苍颉篇》的书。

[5]反:反切。古代的一种注音方法,取反切上字的声母和反切下字的韵母以及声调合起来为另外一个字注音。

译文

自古以来,人有忧患疾病的时候,往往就会呼天地、唤父母。如今的人讲究避讳,各方面比古人更为严格。江东的士族庶族,在悲伤时就呼喊“祢”。“祢”是指已故父亲的庙号,父亲在世的时候不可以叫庙号,那么父亲去世后又怎么能随便呼叫他的庙号呢?《仓颉篇》中有“倄”字,《训诂》上解释说:“这是痛苦时发出的声音,发音是羽罪反。”现在北方地区的人在悲痛时就是这样叫的。《声类》上注它的发音为于耒反,现在南方地区的人在悲痛时就是这样呼喊。这两种发音随着地域风俗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都可以用。

原文

梁世被系劾者,子孙弟侄,皆诣阙三日,露跣陈谢;子孙有官,自陈解职。子则草癋粗衣,蓬头垢面,周章道路,要候执事,叩头流血,申诉冤情。若配徒隶,诸子并立草庵于所署门,不敢宁宅,动经旬日,官司驱遣,然后始退。江南诸宪司弹人事,事虽不重,而以教义见辱者,或被轻系而身死狱户者,皆为怨仇,子孙三世不交通矣。到洽为御史中丞,初欲弹刘孝绰,其兄溉先与刘善,苦谏不得,乃诣刘涕泣告别而去。

译文

梁朝被拘禁弹劾的官吏,其子孙弟侄均要赶赴朝廷的殿廷,在那里整整三天,且不能戴帽穿鞋,陈述请罪,如果子孙中有做官的,还要主动请求解除官职。他的儿子们则穿上草鞋和粗布衣服,蓬头垢面,惶恐不安地守候在路上,拦住主事官员,叩头至流血,为父亲申冤。如果被拘囚的人被发配去服苦役,那么他的儿子们就得在官署门前搭个小草棚栖身,而不敢在家中安居,往往一连住十几天,直到官府来驱逐才退离。江南地区的诸位御史拥有弹劾纠察官吏的权力,有时案情并不严重,但有的人是因为教义而受弹劾之辱,或是稍受牵连而被拘囚,导致身死狱中,两家便会结下怨仇,子孙三代都不相往来。到洽当御史中丞的时候,开始便要弹劾刘孝绰,到洽的哥哥到溉则与刘孝绰的关系很亲密,他在苦苦规劝弟弟却未能奏效的情况下,前往刘孝绰那里,流着泪与他分别了。

原文

兵凶战危,非安全之道。古者,天子丧服以临师,将军凿凶门而出。父祖伯叔,若在军阵,贬损自居,不宜奏乐宴会及婚冠吉庆事也。若居围城之中,憔悴容色,除去饰玩,常为临深履薄之状焉。父母疾笃,医虽贱虽少,则涕泣而拜之,以求哀也。梁孝元在江州,尝有不豫;世子方等亲拜中兵参军李猷焉。

译文

兵者凶器,战者危事,皆非安全之道。古时打仗之前,君王身穿丧服去视察军队,将军则是劈开一扇凶门然后从这里出发。如若某人的父亲、伯父、叔父也在军队中,那么他就要自我约束,不应参加那些歌舞宴会等娱乐欢庆活动。如果某人身陷被包围的城池之中,他就应该是面容憔悴,除掉身上的饰物器玩,总要时刻表现出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样子。如果他的父母患病且病情危急,即使那医生年少位卑,他也应该哭着前去向医生下拜,以此求得医生的同情。梁孝元帝在江州时,曾生过一场大病,他的长子方等就亲自去拜求过中兵参军李猷。

原文

四海之人,结为兄弟,亦何容易。必有志均义敌,令终如始者,方可议之。一尔之后,命子拜伏,呼为丈人,申父友之敬;身事彼亲,亦宜加礼。比见北人,甚轻此节,行路相逢,便定昆季,望年观貌,不择是非,至有结父为兄、托子为弟者。

译文

五湖四海之人结义拜为兄弟,谈何容易。一定要志同道合,对朋友始终如一的人才能够加以考虑。一旦与人结拜成兄弟,就要让自己的孩子出来拜见,称呼对方为“丈人”,表达孩子对父亲朋友的敬意;自己对结拜兄弟的双亲,也应该施礼。我经常见到北方人很轻率地对待这件事,二人路上相遇,便结成兄弟,只问问年龄看看外表,也不斟酌一下是否妥当,甚至有把父辈当成兄长、把子侄辈当成弟弟的。

原文

昔者,周公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餐,以接白屋之士,一日所见者七十余人。晋文公以沐辞竖头须,致有图反之诮。门不停宾,古所贵也。失教之家,阍寺无礼,或以主君寝食嗔怒,拒客未通,江南深以为耻。黄门侍郎裴之礼,号善为士大夫,有如此辈,对宾杖之。其门生僮仆,接于他人,折旋俯仰,辞色应对,莫不肃敬,与主无别也。

译文

从前,周公宁愿随时中断沐浴、用餐,去接待来访的贫寒贤士,曾在一天之内接见了七十多人。而晋文公却以正在沐浴为借口拒绝接见下人头须,以致遭到思维颠倒的嘲笑。大门外不滞留宾客,这是古人所看重的礼节。那些缺乏教养的家庭,他们的看门人也没有礼貌,有的看门人往往以主人正在睡觉、吃饭或发脾气为借口,拒来访者于门外,不为客人通报,江南地区的人觉得这种做法是很可耻的。黄门侍郎裴之礼,被称作士大夫楷模,如果他家中有这样的人,他会当着客人的面用棍子抽打仆人。他家的门子、僮仆在接待客人时,进退礼仪,言行举止,没有不严肃恭敬的,在礼节上与对待主人没有任何区别。

评析

中国是礼仪之邦,古人有重视礼仪的传统,礼仪的教育源远流长。“礼”是一切行动的基础。本篇讲的大都是礼仪方面的问题。颜氏在开篇就道出了写作的目的,即对子孙进行风范、礼仪的教育。古代的《礼经》就是一部关于礼仪的专著。它讲的都是圣人的教诲,诸如在长辈面前如何使用扫帚、如何使用碗筷、如何持烛照明、如何侍奉等,里面对许多日常事务都有条文规定。

颜氏在本篇讲了很多礼仪的范畴,比如“避讳”“称谓”“离别”“葬丧”“待人接物”,等等。他认为这些方面看似事小,但是却能从中看出一个人是否有礼貌,是否有教养,他指出绝对不能忽视细节,事情再小也要慎重对待,决不可掉以轻心,不然会给人留下不稳重、不成熟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