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碳中和问世与在中国的深化进程
(一)碳中和概念溯源与逻辑依据:兼具科学意义与社会价值
碳中和(carbon-neutral)概念始于1997年,由来自英国伦敦的未来森林公司(后更名为碳中和公司)首次提出[3],指家庭或个人以环保为目的,通过购买经过认证的碳信用来抵消自身的碳排放,该公司亦为这些用户提供植树造林等减碳服务。随着碳中和概念的推广,广义上的碳中和概念扩展为通过植树造林、生物固碳、节能环保等方式,抵消一段时间内国家或企业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使之实现相对“净零排放”,并根据所遵循的国际计算标准将碳足迹降至零。1999年,苏·霍尔(Sue Hall)在俄勒冈州创立了名为“碳中和网络”的非营利组织,旨在呼吁企业通过“碳中和”的方式实现潜在的成本节约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与美国环境保护署、自然保护协会等共同开发“碳中和认证”和“气候降温”品牌。经历了数年的推广,碳中和概念逐渐大众化,carbon-neutral一词在2006年被《新牛津英语词典》评选为年度词汇,并在2007年被新版《新牛津英语词典》正式收录。
碳中和概念的物理意义在于,种种证据和研究显示,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工业化进程中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造成全球气候变暖以及附带的一系列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军事冲突等恶果[4],严重影响未来人类文明的存续。据世界气象组织数据显示,2011—2020年全球陆地平均气温是有史以来最热的10年,超过20世纪平均水平0.82摄氏度。2021年,澳大利亚洪水、德国巴伐利亚暴雨、中国河南特大洪涝灾害等“千年一遇”的极端天气频发,令世界人民重新审视气候变化带来的灾害与危机。因此,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已成为各国的共同义务和责任,但是,要完全实现降至零排放并不现实,多余的部分将通过生物固碳、CCUS(碳捕集与封存)等方式进行抵消,通过碳中和的方式实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相对稳定。
碳中和概念的社会经济意义则在于,将全球气候变化议题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问题进一步提升到了经济发展模式和质量的层次。[5]过去,污染排放的外部成本没有得到充分重视,致使世界各国和人民都要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应对气候变化在本质上需要应对工业化进程中落后的生产方式,只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率、降低污染量和排放量,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全球气候环境问题。
(二)碳中和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国际演进:气候行动的全球历史
在碳中和概念兴起之前,国际气候治理议题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6]为主题。1972年6月,首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各国政府首次共同讨论环境问题,并提议重视工业温室气体过度排放造成的环境问题。1988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由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署合作成立,于1990年首次发布《气候变迁评估报告》,并指出工业化时期二氧化碳和温室气体排放带来的气候变暖问题。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达成,要求各缔约方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为原则[7]自主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控制。1997年,IPCC协助各国在日本京都草拟了《京都议定书》,目标是201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5.2%。
随后二十年间,《京都议定书》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也没有发挥出强烈的约束作用。虽然欧盟成员国普遍在1990年左右达到温室气体排放峰值[8],但到2010年全球总排放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比1990年增长了近46%。[9]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195个成员国在2015年联合国气候峰会上通过了《巴黎协定》,取代《京都议定书》[10],敦促各成员国努力将全球平均气温上升控制在较工业化前不超过2摄氏度、争取在1.5摄氏度之内,并在2050—2100年实现全球碳中和目标。自此,碳中和作为一项国家层面的发展理念,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接纳。
但《巴黎协定》在五年间的执行力度亦没有达到联合国的预期,部分国家没有切实践行减排承诺,或所制定的减排方案无法满足既定的气温控制目标,未能朝正确方向前进。为此,在2020年12月《巴黎协定》签署五周年之际,联合国及有关国家倡议举办了2020气候雄心峰会,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呼吁全球各国领导人“宣布进入气候紧急状态,直到本国实现碳中和为止,并采取更激进的减排措施把可持续发展目标写入具体政策且加以落实”[11]。碳中和呼吁得到全球上百个国家的响应,其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与碳中和相关的国际组织以及企业社区在近年来相继成立,例如,2017年由16国与22城市建立的碳中和联盟(CNC)以及2019年在柏林成立的“气候行动领导人”企业家社区,推动碳中和作为国家层面的发展理念逐步深化。
(三)碳中和理念在中国的被接纳历程: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转折
2007年7月20日,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绿色碳基金成立[12],碳基金旨在积极实施以增加森林储能为目的的造林护林等林业碳汇[13]项目,缓解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这是碳中和概念首次在中国官方层面得到呈现。
2015年6月30日,李克强总理在法国访问期间,宣布了中国的减排承诺,中国政府已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文件,描述中国2030年的行动目标: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14],中国2030年碳达峰承诺为中国的减排进程跨出了阶段性的历史步伐。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将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提出了降低化石能源比重、提高森林蓄积量、提高风电和太阳能装机量等四项2030年自主贡献目标。[15]两项目标提出后,碳中和正式成为国家承诺,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的减排责任与大国担当。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与“十四五”规划中均指出,中国将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碳减排的相关工作和举措将加快进入实行阶段,并于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被重点说明。中国已正式将碳中和理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布局,相比于其他国家而言彰显出了强大的政策效率和执行力度,时间目标更为清晰和明确。
碳中和目标提出并纳入顶层设计至今已有一周年,中国正开启一场以政府与市场结合、生产与消费结合、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结合等为主的全方位绿色低碳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