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与应急法治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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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有效的风险沟通机制

风险沟通作为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其作用不容忽视。风险沟通在本质上属于一种信息传递、交流的方式,其目的在于使公共政策的利害关系人之间能够相互了解彼此的立场,及时解决公害纷争,公正制定彼此都能接受的管制标准。建立有效的风险沟通机制对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具有重大意义。

风险沟通是指在风险环境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传递风险的危害程度、风险的重要性或意义以及风险控制的决定、行为、政策的行动。风险沟通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告知、赋权、关系重建。在告知层面,风险沟通首先被理解为向公众提供可信信息的方式。风险沟通的发起者给公众、媒体提供有关风险的重要信息,向社会个体说明和告知有关风险的存在形态、严重性以及其他后果。在赋权层面,风险沟通应当调停来自不同立场的意见和利益纷争,变管制为赋权,在理解和参与中解决争端。让原本被动接受的群体变成主动参与的群体,允许并鼓励他们发出自己的声音,鼓励人们在一个相对开放的平台上交换意见,借此推动社会关系的改善,持续增进社会参与式合作。在关系重建层面,治理风险也需要从社会关系重建入手,有效的风险沟通建立在互信和尊重的持久关系上。为了重建和谐的社会关系,风险中的各个主体要素(公众、媒体、企业、政府)都需要共同参与到风险治理中,在相互学习中加强沟通,在相互理解中巩固信任关系,在信息交换中修复破损的社会联系。

风险沟通在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从政策制定的视角来看,风险治理包括政府采取开放性态度、重视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与公众进行沟通的活动,其目的是合理利用政府政策权力,让自己从管理者变成协调者,从而建立长期沟通协调机制,化解风险争议,获取最大的社会共识。可见,风险沟通和风险治理是相辅相成的。在政策制定中,有效的风险沟通不仅可以实现利益相关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相互理解,也可以使风险评估者、管理者更好地了解、掌握公众的声音和他们关注的问题。从政策执行的过程来看,风险沟通是将“治理政策”清楚明确地让公众知晓并理解的行动。由于风险沟通涵盖了社会、文化层面上的多元感知和争议性见解,因此,它从一开始就进入了总体风险治理的程序,而从风险框架的界定、风险评估的过程、风险决策的民主程序直到最后的风险管制内涵,风险沟通都是重要的参照步骤,并循环式地影响着其他步骤。由于风险在公众层面是一个开放、主观的社会构建过程和结果,在这个过程中,风险沟通将引导公众对风险的感知和了解,以及对风险管制行动的认知。风险沟通被认为扮演着和风险评估、灾难认定、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等方面循环互动的核心角色。

风险沟通具有保护、教育、调停冲突和产生信赖与信心四大功能。其一,保护功能。社会个体或者群体在面临危险的时候会做出保护性防御行为,他们感觉到的危险信号越强烈,保护性措施就会越严密。除了亲身经历风险事故以外,大多数人的保护行为都源自间接的体验,其中政府的信息公开、媒体的新闻报道以及人际传播,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公众的风险感知强度。其二,教育功能。政府机构及时公布事故、灾害的相关信息,告知公众所面临的风险类型和防范措施以及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并对人们的风险行为做出容忍性的理解。这些沟通措施正是在实际行动中教育公众,传播必要的风险知识和科学的风险意识,阐明社会可以接受的风险范围,以供公众和媒体依循。其三,调停冲突功能。现代的风险沟通强调互动和公众参与,并且把政策的多主体介入看作民主的重大进步。风险沟通不同于风险传播的特点就在于,前者注重沟通对象的反馈与感受,不再把公众当成被动的信息接收者,而是给予其表达意愿的机会,利用政府适当赋权的做法来调解利益冲突,把风险沟通当成政府平衡各种利益的工具之一,这也凸显了风险沟通在政府各项公共政策推行过程中的协调功能。其四,产生信赖与信心功能。在危急情景中,人们总是希望得到支持和依靠。有效的风险沟通首先向公众和媒体传递政府机构的一种开放姿态,有助于获得被沟通对象的良好印象。之后,随着政府危机处理措施的不断落实,公开的风险信息发布,回应媒体和群体意见领袖的质疑等一系列行动的展开,公众的紧张、焦虑和恐慌情绪就会得到很大的缓解,从而恢复战胜困难的信心,更加依赖政府的风险管理系统。一旦人们对制度化的风险治理机制产生信心,那些在突发事件中被破坏的公共信任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实现风险沟通需要处理好及时、适度和平等三项原则之间的关系。在危机来临之时,实施有效的风险沟通并非轻而易举,它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政府要想灵活运用沟通原则以实现善治型的风险治理目标,就必须克服各种制约因素的负面效应,需要区分受众层次,调整沟通方式,把握沟通原则,增进公众参与。

首先,要增强公众对风险的理解力。个人对风险的恐慌少数情况下来自直接的风险经历,多数情况下来自其他社会成员与机构的信息传播和解释。通常情况下,许多风险都不是直接体验的,而大量间接的风险信息往往造成大众风险感知的模糊性、不准确性。错误的风险信息源导致了更坏的风险想象力,失望、恐惧和社会盲从就是其外在行为表现。因此,要完善公众对某些风险的理解,纠正那些错误的风险信息,除了坚持长期的风险意识培育和科普活动,还应该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进行大量的、准确的、系统而通俗的风险正面信息大众传播。同时,克服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模糊性,在风险中经历并养成必要的风险应对习惯,提升个人科学素养等,也是不可或缺的。

其次,要改善媒体的风险报道。在现代社会,没有人能逃脱大众传媒对其生活的影响,人们对风险世界的感知也不例外。风险管理不是单方面的风险传播,它需要积极的、多方面的风险沟通。因此,需要改进媒体在风险沟通中的表现,包括:提高媒体自身的风险理解能力,明确风险的来源,提高从业者的科学传播能力,在过去的风险经验中不断总结教训,帮助大众理解并澄清风险议题;健全科学的新闻信息合作交换机制,使从业者能接触到各种内行而且愿意合作的专家学者,做出合理且相对一致的判断。不同的新闻机构可以信息共享,增强有关风险议题的可靠性;把大众的利益放在关键位置,在报道中凸显民生,真正听取民间的声音,反映大众的安全诉求。

最后,要重塑政府的公共信任。现代社会日益复杂,个人对风险的经验被有关风险的信息所取代,个人对风险的控制也容易被制度性风险管理所取代。个人比任何时候都更加依赖那些为他们提供风险信息的人或机构的可信性和真实性。因此,对制度的公共信任成为解决风险感知及其问题反应的关键因素。妥善处理风险感知带来的不良后果,离不开公共信任这个基础。很多风险信息都直接或者间接来自政府,因此面对风险与危机,各级政府应该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引导大众的风险预期并让其参与风险管理,用公正的制度安排处置引发风险的直接责任人。只有这样,才能在当今这个弥漫着对政府不信任气氛的社会中,最大限度地重塑政府的公共威信,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应对可能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风险与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