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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我与人大律师学院共成长

一、我伴人大律师学院成长

回想自己与人大律师学院的渊源,可以追溯到2002年。当时我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学硕士,毕业半年后即被聘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那时候还不存在中国律师专业化教育体系的概念,律师人才培养教育处于空白期,我以律师身份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也算是法学院在聘请硕士生导师方面开创先河的举措。在我担任前两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时,还没有采取“校内校外双导师”配置,因此我负责指导的2006级、200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只有我一位导师参与其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及毕业论文写作的辅导。在我当时指导的研究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时,法学院杨立新教授还就此专门向参与答辩评审的老师们介绍了情况,指出聘请律师作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是最近法学院的“试点”项目。我认为聘请律师担任校外导师的优势之一在于导师可以结合自己的律师实务经验,在对研究生进行学习指引及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引导学生对律师行业进行更深一步的了解。其中有不少我指导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校时就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与训练,毕业后也如愿入行,现在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除了指导法律硕士研究生,我还开设过讲座及律师实务技能培训课,当时并没有体系化的律师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我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把自己在实务中总结的律师办案技巧结合学术理论作为律师实务技能课的特色进行讲授,对未来拟从事律师行业的同学进行了启蒙。读过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及高利·曼昆的《经济学原理》的人都知道,“分工”与“专业化”是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个道理对律师行业发展而言也同样适用。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与市场不断变化,律师以往处理业务的方式已逐渐不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与需要,专业化道路逐渐成为律师发展的大势所趋。作为从法学专业第一学府毕业想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大学子,应该在校就接受专业化、体系化的律师实务技能课程的培训。基于此,我多次向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的韩大元教授建言,提出律师专业化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多开办律师专业化实务技能培训课的必要性,这与韩大元教授及法学院拟设立二级学院律师学院的想法不谋而合,可以说我见证了人大律师学院从一个初步的创设构想到最终正式成立的全过程。

2010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正式成立。人大律师学院是我国第一所由部属重点高校组建的律师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为落实国家法律人才发展战略、创立中国律师专业化教育体系而设立的一所二级学院。作为国内首个纳入正规高等教育体系的律师学院,人大律师学院秉承着中国人民大学“人民、人本、人文”的办学理念,肩负着引领中国律师行业正规化教育的使命,在培养律师及律师正规化教育之路上树立了标杆,我很荣幸成为学院首批校外导师。律师学院成立后,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课程模块设计。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徐建院长通过邀请业界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设计各科的课程模块,然后盲评出最优方案作为课程模块安排。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基础课程培训是律师学院首批研修班开立的课程,我有幸参与了相关基础课程的设计,并向徐建院长提出在建设工程实务课中增加“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内容。事实证明,“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培训对于建设工程领域律师而言,是非常实用的内容。在给学员讲授“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课程时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每个模块培训课程一般只讲半天,除去休息时间大概3个小时,而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课程内容比较多,虽然我已经提炼精华进行讲解,但在与同学们的积极互动下,课程时间显得尤为短暂。尽管已经响起下课铃声且临近中午饭点,但一位来自四川的同学当场起立严肃要求我不能下课,让我继续讲解。我被同学们求知若渴的精神感动,这也让我讲课的激情燃至顶点,已然忘却饥肠辘辘之感。徐建院长全程参与了旁听,看到同学们对课程的热情,当场决定另行加课,这才让同学们安心去吃饭。

不知不觉,在人大律师学院担任校外导师已经10年,我有幸见证了人大律师学院从“试点”到一步步落实成立,并在各位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许多辉煌的成绩;见证了人大律师学院从对中国律师专业化教育模式的摸索到如今成为律师专业化教育体系的标杆;见证了人大律师学院的毕业生们已然成为各领域的精英,感慨万分。

二、人大律师学院伴我成长

在我的律师职业生涯中,我一向要求自己以及身边的年轻律师树立“专业立命、终身学习”的观念,掌握“抬头看路,埋头拉车”的方法。这与我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担任法律硕士导师、人大律师学院担任校外导师的经历息息相关。

我并非法律专业出身,1992年从天津大学材料系毕业后就进入大型国企中石化工作,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能够进入中石化这样的优质平台工作,是当时大学生梦寐以求的“金饭碗”。在中石化历练近十年,最终出于对未来生活挑战的渴望,我毅然决然辞去这份令人艳羡的工作,决定投入律师行业。如果说从中石化辞职是我职业生涯的转折点,那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读书毕业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研究生导师,就是奠定自己在相关业务领域口碑的基石。每次在为研究生同学讲课备课过程中,我需要及时总结自己已结案件的实务经验,并将简单的问题通过发散思维进行“复杂化”,更加深入研究问题,从而清单化、体系化自己的思维和知识架构。同时我还需要拓展知识体系内容,不光是法律专业知识,还包括建设工程、房地产、土地、税务等专业知识,这样才能使讲课的知识体系更加丰满。这看似是我身为老师在备课,实则也是一个自我学习的过程,学海无涯、艺无止境,我必须不断提升自己专业知识库的储备量,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才能为学生们提供更为开阔的知识视野。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自己仍然是一名通往探索知识道路的学生。

我很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给我这个因备课而“被动”学习的机会,正是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鞭”的鞭笞下,我善于对办案经验进行深入总结,才能够带领自己的团队在办理案件时得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正是有赖于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担任导师期间不断积累授课经验,让我能够将办案的实务经验形成体系化、清单化的知识体系,并最终以撰写《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等实务书籍的方式为想要从事或已经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的同仁们,在面对建设工程纠纷索赔与反索赔时提供参考。也正是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培养下,我成功跨理工专业转型为法律专业人士,时刻铭记人大法学院院训,自省并追求法律专业化、精英化,最终在所属专业取得优异的成绩。也正是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提供的平台,让我突破自我,凭借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取得的成绩被推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我的每一步成长与现在取得的成就都离不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栽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提供的机会与陪伴。

我在法律专业深耕厚植数年,始终将“天高人大,不二法门”的学院院训铭记于心,遂不忘时时自省,当以匠人精神继续前行,戒骄戒躁,精益求精。为反哺母校尽绵薄之力是我作为人大校友与律师学院导师之夙愿,遂趁此机会由我亲自操刀,集团队之力将多年来在房地产诉讼与非诉实务领域积累的办案心得与项目经验归集编撰成书,望与诸君共享,期有助益一二,无愧于初心也。

袁华之

2020年8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