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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刘老师瞒着父母与罗老师结了婚,婚房就是学校分给罗老师的博士生宿舍。
没有典礼,没有宴席,甚至没有双方亲友的祝福。那时罗老师正忙于自己的毕业答辩。两人领了结婚证之后,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饭店请了几位同学同事,算是婚礼。
得知女儿私自成婚的消息,刘老师的父亲直接闹到了学校。他先去找了罗老师的博导,要求学校给他个说法,又去了学校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报案说自己的女儿被罗老师“骗婚”。
罗老师的博导劝老人家要“往长远里看”,而派出所在了解情况后,也表示罗老师和刘老师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合,没有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派出所对此事也是无能为力。
老人气得叫来了老家的亲戚,要教训罗老师。好在学校提前发现了苗头,和派出所一起及时将事态平息。
最后,老人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放话给罗老师,只要自己还活着,就坚决不承认这门亲事。
刘老师的父亲的确说到做到,女儿结婚后的前3年,他一直不认罗老师这个女婿。逢年过节罗老师陪刘老师回娘家,从来见不到岳父。岳母虽然会露面,但也对女婿没有好脸。甚至连读大学的小舅子,对自己的姐夫也如仇人一般,言语中充满了蔑视与挑衅。
罗老师的母亲在得知儿子的处境后,东挪西凑了3万块钱,拖着病体来到刘老师的娘家,想替儿子“说和”一下。但刘老师的父亲直接将钱扔出了屋外,让她“别费心思”了。等到2008年,两人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刘老师的娘家人也没一个来探望。
讲起这些往事,罗老师时常忍不住心酸,说那时在岳父一家人的眼中,自己就是一个“用手段把女儿弄得五迷三道”的骗子。
直到2009年,两家人的关系方才缓和——原因很简单,那年罗老师终于买了房。
那是一套二手房,总价40多万,他交了十几万的首付——这里面包括他和刘老师婚后3年所有的存款,信用卡套现出来的一部分,还有从同事手里借来的钱。
有了这套房子,罗老师对刘老师和岳父岳母总算是有了一点交代。我去过那套房子,就在学校附近的一个老旧小区里。80多平方米的两室一厅,老房主留下了旧家具和几样简单的家电,整个房子被罗老师夫妇布置得井井有条。
“好的起点就是成功的一半”,那时的罗老师非常欣喜。他感谢妻子、感谢学校、感谢所有的一切,因为自己从没想过能在武汉这样的大城市里生根发芽。
买房之后,岳父岳母第一次来到了他们家。岳父虽然嘴上还是有些不忿,但第一次和女婿喝了酒。爷俩儿干了一瓶12年的“白云边”。
那时候,我由衷地敬佩罗老师。他2006年底回校入职,每月工资只有4000多块,而那时学校附近的楼盘均价在7000块左右——想想自己,参加工作3年后,工资卡上的存款也不过刚够在武汉买个卫生间。
按照罗老师的做法,他每月连同房贷、信用卡至少要还四五千块,正好就是他那时的工资总数,而他老家的父母还需要贴补。我问他:“工资都还贷款了,生活怎么办?”他笑笑说:“还能怎么办,‘开源节流’呗。”
所谓“开源”,就是在校外寻找兼职——虽然学校给青年教师的科研和教学任务很重,但他还是私下找到了一家培训机构,每天晚上出去上课,每月有两三千块的额外收入。
虽然操劳,但罗老师总说,那段日子是自己最开心的时候,因为一切都步入了正轨,一切也都有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