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诉讼规则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电子诉讼规则研究论文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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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检索机制中“技术”与“技巧”双向把握——以法官司法责任制为突破

武 桐* (8)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 300382)

摘 要:类案检索机制成为审判程序中不可忽视的存在,体现着法律意识形态领域的基本原则。类案检索的方法是中国面临数量繁多、关系复杂纠纷的方法革新,是司法责任制度设计中的关键环节,更是当前审判能力现代化要求下的转型之势。在智能技术逐渐深入司法领域背后,类案标准不一、技术运用不畅、责任意识不强给类案检索的实际运行造成了阻碍。坚守住司法责任的要求,法官应当客观把握类案标准、深入类案技术学习、发挥主体责任意识。发挥技术优势的同时充分融入司法技巧,促进审判能力现代化取得长足发展。

关键词:类案检索;司法责任制;智能技术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下,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加快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转变,就必须“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时间回至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推进指导性案例制度,参照类案的审理技巧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其中一环。为进一步推进类案审理工作,继而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对类案检索机制有所表述,即依托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智审等系统,按照一定因素检索相似案例以供法官审理参照,并对检索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类案检索逐渐发展为案件审判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但由于主体定位、平台搭建、程序运行等均未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响应实务需求,经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总结各法院经验,于2020年出台《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随着类案检索适用范围、途径方法、结果运用的进一步明确,类案检索机制迎来全面发展。法律适用的过程是复杂的,裁判者借鉴以往司法裁判的智慧,解决当下案件的难题,既是在合理尺度下的分歧解决方式,又是司法公正目标的可行之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