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机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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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内经验

(一)台北市与基隆市垃圾处理合作经验[1]

基隆市第一掩埋场垃圾处理量于2002年底饱和,且其焚化厂承包商因无力续建而停工,复工时间又无法掌握,届时将可能引发基隆市垃圾无处可倒的困境。基隆市环保局未雨绸缪,主动向台北市环保局提议以互惠原则共同合作处理垃圾。台北市环保局考虑到第二掩埋场将于2004年6月封闭,第三垃圾掩埋场最快于2005年方能启用,为了解决衔接空档期间的垃圾处理问题,台北市便开始研究与基隆市共同建立紧急情况下合作处理垃圾的机制,以解决双方垃圾处理的危机。台北方面,由于三座垃圾焚化厂(内湖、北投、木栅)已相继完成改良扩容工程,而且实施垃圾费随袋征收政策已经有一段时间,每天至少多出1200吨的垃圾容量,将有代替焚化基隆市500吨垃圾的额外能力。基隆市天外天掩埋场则尚有70余万立方米的剩余空间,如果台北市能够代其焚烧每日500吨垃圾量,将可减少80%的垃圾掩埋体积,天外天掩埋场便能够空出70万立方米的垃圾容量容纳台北市的垃圾,届时两市垃圾无处倒的状况便能得到缓解。根据台北市政府与基隆市政府所制定的《区域间都市垃圾处理紧急互助协议书》规定,两市将以“等量垃圾”交换处理方式进行合作,即采取“以量易量”、“以垃圾易垃圾”的合作原则。县市间合作模式的形成,除了靠行政单位间的协调外,双方立法单位的意见也相当重要。台北、基隆两市初定的合作方式是经由双方环保局协商后所共同研究拟定的,而第一阶段的协议内容也获得两市市长与基隆市议会的同意。协议主要内容强调双方以等量互惠为原则,也就是基隆市代台北市处理的一般废弃物总重量应与台北市代基隆市处理的垃圾总重量相同。台北市政府代焚化处理基隆市政府的可燃一般废弃物(不含巨大垃圾),每天不超过500吨,并代为收存焚化后产生的灰渣,待基隆市新设掩埋场完成后运回基隆市,并且基隆市应接受台北市归还等重量的焚化灰渣。而基隆市也配合台北市的需要,待其第二掩埋场完工后,再代台北市处理一般废弃物(含一般垃圾、巨大垃圾、沟泥及焚化灰渣),并且以独立分区代为暂存飞灰固化体。但基隆市代台北市暂存的飞灰固化体,应于台北市第三掩埋场完成后,运回台北市。这样一来,台北与基隆两市除了满足自身社会环保需求外,还实现了经济互惠。台北市每吨掩埋处理垃圾成本为2312元,若代基隆市焚化处理垃圾,每吨的成本为2074元。因为台北市地价较高,掩埋场占地又较焚化场大,因此掩埋成本高于焚化成本。若与基隆市合作,则台北市每代基隆市焚化1吨的垃圾,基隆市则必须代台北市掩埋1吨的垃圾,所以台北市每代处理1吨垃圾便可节省238元的成本。台基两市不仅垃圾处理设施得到了充分利用,还节省了垃圾成本,实现了双赢目的。

(二)深圳市与成都市发展海铁联运经验[2]

海铁联运是多式联运的重要环节。所谓多式联运,主要是指货主的货物从生产流水线下来开始,装入集装箱,由陆上运输到港口集中,通过海运后上岸,再经其他运输形式,最后到达用户手中的一条龙组织的全部运输过程。而海铁联运主要通过海运和铁路运输两种方式的结合,实现货物的多式联运,海铁联运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货物运输形式。发展海铁联运能够提高深圳和成都之间货物的运输效率,是运输技术的进步,因此双方都有积极性来发展海铁联运。具体来看,对于深圳而言,通过海铁联运,可以降低成都货物到达深圳港口的时间和成本,从而增加深圳港对成都货物的吸引力。这给深圳市带来以下一些利益:首先,货物吞吐量的增加使深圳港得到更多的利润;其次,货物吞吐规模扩大,有利于深圳港提升等级;最后,强化了深圳与成都两市的经贸联系。对于成都而言,海铁联运的意义在于:首先,海铁联运降低了货物的运输成本,增强了产品竞争力;其次,成都等于拥有了自己的出海口,打通了国际贸易的门户,架构了通往国际市场的快速通道;最后,海铁联运有利于资本向成都转移,促进西部开发。2003年11月,深圳、成都两市开始讨论联手建立海铁联运通道。2004年1月31日,深蓉(成都)两市海铁联运第二次联席会议在成都国际会展中心召开,敲定合作方案,包括两市海关联手制定了《关于支持深蓉两市海铁联运业务的框架方案》。两市政府一致同意共同争取铁路部门的支持,尽快开通深蓉铁路货运“五定”班列,使之成为四川省进出口物资和珠江三角洲入川物资的快速通道。2004年4月20日,深蓉海铁联运铁路货运首发列车驶出成都东站,于4天后到达深圳市。海铁联运开通后,成都至深圳的货运列车运行时间由原来的11天缩短到4天。对于深蓉海铁联运的货物,两地海关实行两地一线的直通式监管模式,货物到站后,只要符合数据完整、单证齐全、封志完好等条件,一般情况下,海关不再对货物进行检查,比传统通关模式节省一倍的通关时间。货主可以直接在成都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实现一次通关,当地退税结汇。企业的通关成本明显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