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牧民定居研究
牧民定居涉及定居动力、过程、模式以及伴生的影响。
一 定居动力
牧民定居是人口从牧区向城镇迁移的过程和结果,迁移决策涉及推力、拉力和中间阻碍因素,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定居的动力来源。
郎维伟、赵书彬2010年在其发表的《藏北牧区定居点向村落变迁初探》一文中指出,西藏民主改革以前,牧民仍然是以半定居放牧或季节性游牧为主,形成了适应高原畜牧环境的定居和流动相结合的二元居住模式。人民公社时期,草原放牧边界在各级组织范围内得到明确,草场被基本固定下来,原来是个体身份的牧民,变为生产队和生产小组的集体成员。正是因为行政边界、地域边界和集体边界的清晰,放牧的范围基本确定下来,作为集体成员的牧民客观上已不易流动,牧民因此定居了下来,帐篷也被固定的房屋所取代[1]。
王娟娟2010年在其发表的《基于推拉理论构建游牧人口定居的动力机制体系——以甘南牧区为例》一文中指出,甘南地区游牧人口定居动力可以分成三类:推力机制由建立草原临界退偿机制、建植人工草地等内容组成;拉力机制由培育生态产业、加速城镇化进程等内容组成;此外还存在横亘在“推”“拉”力之间的障碍因素[2]。
张建世1996年在其发表的《从游牧到定居——藏北牧民生活的变迁》一文中指出,牧民们采用什么方式放牧,主要与生态环境,特别是草场状况和人口密度及传统的社会文化有关。大体而言,草场越丰美、单位面积产草量越高,人口密度越大,越容易导致定居、半定居游牧,反之则宜于游牧。除此而外,部落面积的大小,部落对草场管理宽松的程度,传统习惯等社会文化也会影响到游牧方式的变化。随着生产责任制的实行,草场分到户,牧民放牧的地区限于自己分得的草场内,不能再远距离游牧。除较边远、草场广阔且分散的地区外,大多已趋于定居和半定居[3]。
泽柏1990年在其发表的《川西北高寒牧区牧民定居的研究——专题报告之二》一文中指出,牧业合作化及公社化以来,牧区以社或乡为单位,修建简易的定居点,形成了夏秋游牧、冬春定牧,部分人随畜游牧,部分人在定居点从事其他劳动的半定居方式。家庭承包经营为主时期,以前的集中居住形式已不完全适应分户经营的新情况,此前的集中居住点成为牧区老弱病残居住、子女读书以及寄放保管物资的场所[4]。
黄平芳2012年在其发表的《村落社区的旅游城镇化研究》一文中指出,灵云村近30年来的发展证明,旅游业虽然并不是绝对的主导产业,但有力推动了村落城镇化进程,使村落在人口结构、经济结构、生活方式、大众传播、思想观念等方面向都市生活转变[5]。
王茵茵、崔玲、陈向军2013年在其发表的《旅游影响下村落向小城镇形态演变特征分析——以大理市喜洲镇为例》一文中,以国内著名的大理白族聚落喜洲镇为例,从物质空间、社会空间形态分析其变化特征,分析旅游在小城镇形态演变过程中的作用,总结了村落向小城镇形态演变特征。研究表明:旅游及旅游相关经济对增强城镇集聚起到重要作用,促进了村落向小城镇形态演变的进程。
章辉2006年在其论文《青藏高原牧区城镇化实证研究》中指出,青藏高原牧区的城镇化发展过程同世界其他地区一样,受到工业化水平高低的影响。要推动青藏高原牧区城镇化水平的提高,通过工业的发展,就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用更快速度提高牧区的城镇化水平[6]。
闵文义、关春玉2008年在其发表的《西部民族牧区城镇化与畜牧产业化互动模式研究》一文中指出,应以牧业产业化为切入点,在政府主导的规划和建设中推进牧区城镇化。如果寄希望于发展矿产工业、服务业吸纳劳动力来建设小城镇,是不现实的。一方面初级矿产品生产对牧区环境破坏多,经济效益贡献少;另一方面没有相对成熟的制造业基础,要推动服务业发展是很困难的。在牧区最现实的收入增长,就是提高牧业生产效率、发展畜牧加工业、延伸牧业生产产业链,通过畜牧产业化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城镇化进程[7]。
高永久、邓艾2007年在其发表的论文《藏族游牧民定居与新牧区建设——甘南藏族自治州调查报告》中指出,由于成年藏族牧民特别是中老年藏族牧民要经常到藏传佛教寺院围绕佛塔、佛殿、寺院进行转经祈祷仪式,而牧民集中定居点周围一般都建有藏传佛教寺院和其他宗教设施,因此50%以上的被调查牧户把“寺院转经方便”列为牧民集中定居的主要好处之一[8]。
二 定居过程
王春英、杨丽雪、于潇在2013年发表的《牧民定居下的现代畜牧业发展现状调查——以红原县为例》一文中指出,牧民定居工程实施之前,牧民都有自己的冬房,通常也是一个村的聚集在一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外界交往的增多,当地人的观念也在慢慢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脱离牧业生产,选择半定居的生活方式[9]。
高永久、邓艾2007年在其发表的论文《藏族游牧民定居与新牧区建设——甘南藏族自治州调查报告》中指出,与甘南州的牧区基本经济制度依次经历了4个阶段相对应,甘南牧区的牧民居住大体上也经历了4个阶段:部落分散游牧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之前)、村落集中定居阶段(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牧场散居游牧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后)、城镇化集中定居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10]。
席建超等2014年在其发表的论文《旅游地乡村聚落演变与土地利用模式——野三坡旅游区三个旅游村落案例研究》中指出,在旅游业诱导下野三坡旅游区3个旅游村的聚落空间发生了变化,土地利用模式演变呈现出了“核心—边缘”的差异,距离核心景区越近的村落,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越高。在具体空间形态上,3个村落也表现为“现代城镇”—“半城镇化”—“传统村落”的过渡特征[11]。
三 定居模式
贺卫光2003年在其发表的《甘肃牧区牧民定居与草原生态保护》一文中指出,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牧民定居模式可以归纳为城镇(县城)定居、乡村定居、牧场分散定居3种模式。县城定居可以使牧民实现城镇化定居,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因而是最理想的牧民定居方式[12]。
师守祥等2005年在其发表的《牧区移民定居的动力机制、效益分析与政策建议:甘南藏族自治州个例分析》一文中指出,甘南藏族自治州的牧民迁移定居,符合当代人口迁移的“推动—吸引”理论模式[13]。
高永久、邓艾于2007年在其发表的论文《藏族游牧民定居与新牧区建设——甘南藏族自治州调查报告》中指出,依据托达罗城乡人口迁移理论模型和统计资料及实地调查数据,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总体而言,牧场分散定居半游牧和常年迁徙游牧,仍然是目前甘南牧区牧民居住生活的两大基本模式。纯牧区50%以上的牧业人口仍处于“一年四季一顶帐篷”的游牧状态;半农半牧区70%以上的牧业人口已经拥有固定住房;已定居的牧民,居住分散、房屋简陋,处于半定居半游牧状态[14]。
张涛2003年在其发表的《甘南藏族自治州牧民定居模式与效应分析》一文中指出,甘南州目前牧民定居模式有4种:第一种是县城定居型,它是一种集中安置模式,依托县城,引导牧区人口向县城集中,在县城周围建立规格较高的标准化牧民定居村,作为牧民的长住地,并在承包草场的中心,利用原有的或新建的简易房屋作为家庭牧场管理中心。第二种是乡镇定居型,它依托乡镇或实施牧民定居建镇,加快集镇的供水、用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牧民到乡镇建立新型的牧民村,也在承包草场地利用原有的或新建的简易房屋作为夏季放牧管理中心,冬季在乡镇舍饲圈养。第三种是村社定居型。牧民定居以村、社为主,多以行政村或历史上放牧点为基础演变成为自然村落,居住规模在20~50户,这是一种分散型模式。第四种是零散定居型,牧民在自己承包草场上逐水草而建帐篷或简陋房屋。鉴于甘南州牧民定居的现状,牧民定居模式应该逐步从离散型、半定居模式和村社为主的分散型模式向乡镇型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过渡[15]。
王娟娟于2009年在其论文《甘南藏族自治州游牧人口定居的机制、模式和效应研究》中指出,依据甘南生态功能系统分区、草地类型及其功能价值、草地利用现状、现有生态保护措施,提出游牧人口定居的不同模式:在草畜矛盾极为尖锐的生态脆弱区引导游牧人口完全定居;在自然条件差异大、生态退化较轻的地区鼓励采用半定居模式;在农业发展有一定基础、草地出现一定程度退化的牧区和退化严重的高海拔牧区实施混合定居[16]。
苏发祥、才贝2012年在其《论藏族牧民定居化模式及其特点——以甘肃省玛曲县、青海省果洛州为个案》一文中指出,甘肃省玛曲县和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大武镇存在扶贫、定居、移民三种不同牧民定居模式。强调传统上藏区牧民每家都有冬窝子,而不是一年四季都在帐篷里生活,冬天一般都过着定居的生活;但是集中在城镇附近居住,对他们来说的确是首次[17]。
李巍等在其2013年发表的《游牧民定居视角下的村庄整合与发展战略研究——以甘南州合作市为例》一文中指出,合作市游牧民定居的模式必须是在考虑生态功能区和城镇化发展等综合因素后做出的科学选择,在此基础上,游牧民定居模式的选择主要形成了包括城区集中定居模式、乡镇集中定居模式和分散定居模式三种较为普遍的模式[18]。
陈英玉2006年在其论文《牧民流动与牧区城镇化道路》中指出,青藏高原牧民流动与我国东部地区人口流动方式不同,它具有明显的内向型人口集中化特点,即青藏高原地区的牧民流动属于区域内人口由广大牧区向城镇集中,区域外的人口很少流入,人口总量并没有增加,而我国东部地区人口流动则表现为外来人口迁入本区域[19]。
韩玉斌2012年在《藏族牧民定居后的文化调适》一文中指出,藏族牧民安居工程分为以下4种类型:一是牧民对已有的“冬窝子”加以改造提升;二是纯粹的游牧民在其他牧民的冬季房屋旁边新建住房;三是牧民定居在县城附近;四是远距离迁居的生态移民[20]。
李君于2013年在其论文《四川阿坝藏族牧区城镇化建设研究》中指出,在阿坝藏族牧区城镇化进程中人口迁移有4种:一是从本地乡村到城镇的迁移;二是从外地到本地城镇的迁移;三是从本地城镇到外地的迁移;四是从本地乡村到外地的迁移。非本地户口的汉族人是城镇化主力,呈现出候鸟型城镇化模式[21]。
四 定居影响
王岚等2011年在其发表的《四川藏区牧民由定居转为安居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定居之后,草场依然是牧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源;但是受传统粗放的生产方式影响,以及近年来牲畜增长过快,造成天然草地严重超载,草畜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冬春草场超载严重[22]。
郎维伟、赵书彬2010年在其论文《藏北牧区定居点向村落变迁初探——以那曲县达嘎多、宗热格两村为例》中指出,当牧民以定居为常态的居住模式后,牧民的村落意识增强了,内部整合形成了村落[23]。
徐君、冯倩于2013年在其发表的《牧民定居社区社会关系重构研究——以青海省玉树州曲麻莱县H社区为例》一文中指出,牧民定居后在重视维持传统亲缘关系的同时,也逐渐建立起基于新生产生活场域的新型社会关系。从调查情况来看,定居后牧民的宗教生活较定居前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宗教生活并未因空间距离的拉远而发生大的改变[24]。
高新才、王娟娟于2007年在其论文《牧民定居工程的经济社会效应——基于玛曲县的调查分析》一文中指出,牧民定居后会带来生活效应、生产效应、社会效应、生态效应、文化效应。抽样显示定居后牧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条件已极大改善,牧民的家庭人均收入和储蓄额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牧区贫困率大幅降低[25]。李中锋于2013年对四川藏区的调研也表明“帐篷新生活行动”极大改善了牧民游牧时的生活条件[26]。
韩玉斌2012年在其论文《藏族牧民定居后的文化调适》中指出,藏族牧民安居工程的推行为牧区带来了许多新鲜事物,传统游牧文化在各方面都受到了冲击;但是牧民定居并不会割裂传统游牧文化,定居牧民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化模式,在这种文化模式里,游牧文化得以继续传承下去[27]。
托曼、崔延虎、崔乃然1996年在其发表的《游牧、定居与牧区社会发展研究与思考》一文中指出,定居后牧区将发生以下变化:一是观念方面,牧民转变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意识,树立市场经济意识、科技意识;二是经济发展方面,畜牧业从小规模粗放经营向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经营转变,牧区产业结构从单一的经营方式向旅游、食品加工、水电等多种经营方式变迁;三是有完善的公共服务管理[28]。
彭定萍、贺卫光2009在其发表的论文《夏河游牧民定居社区适应性的现状研究——基于夏河牧区定居新村的实地调查》中指出,牧民在定居地的经济适应状况对牧民的社区适应性有十分显著的影响;同时牧民与当地居民的交往状况、牧民相互间的交往状况,以及对汉语的熟悉程度等因素也对牧民的社区适应性具有一定影响[29]。
花晓波、阎建忠、刘祥2013年在其发表的《定居牧民对草地退化的适应策略——以那曲县为例》一文中指出,通过青藏高原腹地那曲县3个典型乡镇定居牧民对草地退化的适应策略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定居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牧民生计的脆弱性;虽然牧民采取了多种适应策略,但是集约化的适应策略极大地增加了牧民的负担,定居牧民难以通过迁移来实现草料补给及应对极端灾害天气的胁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