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国际格局的演变与大国关系互动研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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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20世纪亚太地区国际格局的演变

今天,当我们站在21世纪的高度,在世界历史发展的全球视野下,以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距离审视中国的抗日战争时,我们会清楚地看到,这场战争不仅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要的影响全局的组成部分,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做出了不可磨灭的伟大贡献,[49]而且使中国成为一个独立的世界大国,并且在建立战后东亚乃至世界新秩序、促进战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方面尽可能地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中国在国际上获得大国地位的第一个标志,是《联合国家宣言》的签署和随之而来的废除不平等条约体系。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战略地位的重要性终于为美、英等国所承认,美国总统罗斯福曾经对他的儿子埃利奥特说:“假如没有中国,假如中国被打坍了,你想一想有多少师团的日本兵可以因此调到其他方面来作战?他们可以马上打下澳洲,打下印度——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把这些地方打下来。他们并且可以一直冲向中东……”[50]直到此时,同盟国才真正意识到中国战场的重要战略地位。

1942年1月1~2日,26个抗击法西斯的国家在华盛顿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宣布签字各国为了将这场反法西斯战争进行到底而协同作战。几乎与此同时,包括中国、泰国和印度支那的中国战区成立。以这两件大事为标志,世界反法西斯大同盟终于得以形成,从而奠定了最终取得这场战争胜利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联合国家宣言》的签名方式,在美国的支持下,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排在26个国家之首,并比其他国家提前一天签字,其他国家则于第二天按国家名称的字母顺序依次签字,这就使中国作为“四大国”之一正式出现在国际文件中和国际舞台上。[51]尽管与其他三个国家相比,中国仍然贫弱,尽管美国是出于其战时和战后长远战略利益的考虑而支持中国的大国地位,但是,从根本上说,中国人民是以自己的英勇抗战和民族的巨大牺牲,才赢得了应有的国际地位。正如罗斯福的密友哈里·霍普金斯(Harry L.Hopkins)在1941年12月27日提交罗斯福的一份备忘录中所说,《联合国家宣言》的签字方式“要打破按字母编排的次序,把像中国和苏联这样的国家提到同我国和联合王国并列的地位,区别的办法可以是,那些在自己的国土上积极作战的国家为一类,另外则是已经被轴心国征服了的国家。我认为这种排列极为重要”。[52]为了使中国坚持对日本的有效作战,美国众、参两院于1942年2月7日通过了援华贷款5亿美元,扩大了对华援助的规模。不仅如此,美、英特别是美国在废除对华不平等条约问题上的态度逐渐积极起来,而此时的国民政府也及时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决心解决这个问题。

1942年春天,中国社会掀起了要求立即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热潮。4月23日,正在美国访问的宋美龄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如是我观》的文章,谴责西方国家在华领事裁判权等特权,呼吁有关各国尽早予以废除。该文在美国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人们纷纷致函美国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立即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许多报刊也发表文章支持中国的要求。几乎与此同时,美国国务院就是否废除在华领事裁判权的问题展开的讨论也基本有了结果,主张立即废约的意见被接受。[53]于是美国开始与英国磋商是否考虑在战时废约的问题。10月4日,蒋介石对来华访问的美国共和党领袖温德尔·威尔基(Wendell L.Willkie)正式提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他指出:“中国今日尚未能取得国际上平等之地位,故深盼美国民众能了解中国,欲其援助被压迫民族争取平等,应先使其本身获得平等地位始。”[54]这时美、英就立即废约问题也达成了共识。10月9日,美、英两国同时通知中国驻美、英的使节:两国准备立即与中国政府谈判废约问题,不过它们都准备把所放弃的特权范围限定在“治外法权和相关的权利方面”。[55]但中国政府认为这是不够的,蒋介石向美、英提出:除了“领事裁判权以外,尚有其他同样之特权,如租界及驻兵与内河航行、关税协定等权,应务望同时取消,才得名实相符也”。他还指示外交部长宋子文,希望在谈判中“将过去所有各种不平等条约一律作废,整个撤消,重订平等合作之新约”。[56]

1943年1月11日,中美、中英分别在华盛顿和重庆签订《中美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与换文》(简称《中美新约》)和《中英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与换文》(简称《中英新约》),宣布取消美、英两国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及有关特权;取消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终止该条约及其附件给予两国的一切权利;两国放弃在北平使馆界、上海和厦门公共租界所享有的权利,并协助中国政府收回这些地区的行政管理权和官方资产;取消两国在通商口岸的特别法庭权,在上海和厦门公共租界的特区法院制度,在中国领土内各口岸雇用外籍引水人的权利,两国船舶在中国领水内沿海贸易与内河航行的权利,两国军舰驶入中国领水的权利等项特权;英国交还天津和广州的租界,放弃英籍海关总税务司权;等等。[57]

在美、英的影响下,其他在华享有特权的国家也相继宣布放弃在华特权,与中国签订新约。尽管中美、中英新约并不完美,如英国就拒绝交还香港和九龙,但是应当承认,这些新约的签订,标志着一个世纪以来作为中国对外关系基础的不平等条约体系终于崩溃,标志着在法理上结束了西方列强在中国享有的百年特权,雪洗了中国人民的百年耻辱,使中国从此摆脱了半殖民地的地位,获得了国家的独立,成为国际社会中的平等一员。不仅如此,中国人民以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坚决抗争,给世界殖民体系以沉重打击,中国抗日战争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世界范围内涌起的波澜壮阔的民族解放运动的先声。

中国在国际上获得大国地位的第二个标志,是1943年11月22~26日美、英、中三国首脑出席的开罗会议。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后期,以反法西斯同盟的主要大国美国、英国和苏联为主召开了一系列国际会议,共同设计战后新的国际秩序和世界和平蓝图,开罗会议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开罗会议的第一个重大意义,在于中国的领土主权得到恢复和保证。在11月23日罗斯福和蒋介石的会晤中,罗斯福表示,支持中国关于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满洲”、台湾和澎湖列岛必须归还中国的要求,[58]并将其写进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该宣言庄严宣告:“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暴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59]这就在国际法上明确承认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一重要的历史事实,使中国的领土完整得到了庄严的国际保证。1945年7月发表的《波茨坦公告》再次宣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开罗会议的第二个重要意义,在于中国的大国地位再次得到确认。在开罗会议上,中美就中国的国际地位达成共识,双方一致认为:“中国应取得四强之一的地位,并以平等的身份参加四强小组的机构,参与制定该机构的一切决定”;在有关远东各种问题的安排中,双方决定密切合作。如在防御安排上,如有必要,可以使用对方的海军和空军基地,以保证战后太平洋地区的安全;在亚洲殖民地问题上,双方一致认为殖民主义将在战后退出亚洲,大多数亚洲国家将实现民族独立,中、美两国应共同努力帮助朝鲜、泰国等取得独立地位;特别是在对日本的处置问题上,双方同意日本必须无条件投降。[60]由此可见,开罗会议标志着中国在国际体系中的角色将发生重要转变。中国作为“四个最主要的参战国”,在战后也将作为四大国之一,在亚太地区及世界秩序的构建中承担责任。

开罗会议的第三个重要意义,在于中国已经在事实上参与了战后国际秩序的构建。在开罗会议期间,中国对建立维持战后国际和平的国际组织联合国的态度相当积极。在蒋介石的指示下,中国代表团成员王宠惠草拟了有关筹建新的国际组织的四点建议,以供讨论之用:(1)在联合国总机构未设置前,由美、英、苏、中成立四国机构,协商四国宣言规定的具体事项;(2)四国机构的常设机关设于华盛顿,根据情况,该机关可以在伦敦、重庆或莫斯科开会;(3)四国机构应负筹设联合国总机构之责任;(4)联合国总机构的组织,中国政府同意美国的设计,即由11个国家组成一个执行机关,由美、英、苏、中任主席。[61]

由此可见,开罗会议是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崛起的重要标志。

中国在国际上获得大国地位的第三个标志,是中国积极参与了联合国的筹建工作。

1944年8月,中国代表团参加了筹建联合国的首次四大国会议——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并积极参与了联合国章程的制定工作。中国政府拟定了《我方基本态度与对重要问题之立场》,其中提出:(1)世界和平机构以愈坚强有力为愈宜;(2)世界和平机构之全部或一部分应尽早成立;(3)凡美、苏、英在世界和平中参与之事项,我国应以平等地位同样参与。该文件还就有关世界和平机构的16个主要问题说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62]另外,中国还提出《国际组织宪章基本要点节略》,对21个重要问题阐述了中国政府的主张。[63]

由于苏联以其未对日本作战为借口拒绝与中国代表团同桌讨论问题,美、英两国为了尽早取得对德国战争的胜利而迁就苏联,致使中国只参加了会议的第二阶段。但是,中国代表团“为了实现和平,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并提出了几点非常重要的建议。第一,应该保证这个组织的所有成员国独立自主及领土完整,反对外来侵略并修改旧条约。这一原则后来在《联合国宪章》中得到了体现。第二,为解决国际争端提出了一项重要原则,即这些国际争端“应根据正义和法律原则加以解决”。正是由于中国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这项原则,并最终取得了美国和英国的支持,才使后来的《联合国宪章》写进了“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解决国际争端这一提法。第三,联合国大会应具有进行调查与做出建议的任务,以发展并修改国际法的规范与原则。第四,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应具有在教育以及其他一些文化问题上促进合作的特殊任务。[64]上述建议先后得到美、英、苏等国的同意,并作为“中国建议”被吸收进上述三国签署的《关于建立普遍性的国际组织的建议案》。该建议案作为四大国一致同意的提案,于1945年5月5日提交旧金山制宪会议审查。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基本规定了联合国的构成,为旧金山制宪会议奠定了基础。中国代表团在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的活动得到了与会美、英代表的高度评价,认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巧妙而策略地提出自己的看法,为会议的成功做出了贡献,深感钦佩”。[65]

1945年4月,联合国在旧金山召开制宪会议,根据雅尔塔会议的决定,中国是这次重要会议的四个发起国之一。中国共产党派出自己的代表,与国民政府的代表共同组成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特别体现了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意志。正如毛泽东在中共七大所做的题为《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所说:“中国共产党对于保障战后国际和平安全的机构之建立,完全同意敦巴顿橡树林会议所作的建议和克里米亚会议对这个问题所作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欢迎旧金山联合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已经派遣自己的代表加入中国代表团出席旧金山会议,借以表达中国人民的意志。”[66]

在这次制宪会议上,中国代表团提出的一些重要建议为大会所接受。第一,针对国际联盟不能有效制止侵略行动的教训,以及敦巴顿橡树园建议案中的不足,中国代表团提出:授权安全理事会当发生紧张情势时在最后决定之前采取临时办法。第二,针对可能发生的破坏和平的国家或发动侵略的国家拒不执行国际法院判决的情况,中国代表团提出:授权安全理事会采取办法以实现国际法院的裁决。第三,针对敦巴顿橡树园建议案中要求非联合国会员国承担维护和平的义务,但未提这些国家的权利的问题,中国代表团提出:授权安全理事会确定向本组织提出请求的非联合国会员国应当享有的权利。第四,对联合国非常任理事国的选举,中国代表提出“要斟酌地域上的公匀分配”。第五,对国际托管的目的,中国代表团认为,“托管领土朝着独立的道路发展”。这些建议都反映在《联合国宪章》之中。[67]

总之,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强调国家和种族平等、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积极为弱小国家伸张正义,成为中国在创建联合国的外交活动中的一大特色和独特贡献。中国的国际地位也被与会国一致肯定,中国被确认为联合国安理会的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中文也成为联合国的正式语文之一。从此,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得到了长远的保障。

中国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这就进一步在国际法上确认了中国的大国地位,使中华民族重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100多年以来中国的志士仁人前赴后继、孜孜以求的结果,也是中国人民浴血奋战而赢得的国家和民族的尊严。毛泽东指出:“中国是全世界参加反法西斯战争的五个最大国家之一,是在亚洲大陆上反对日本侵略者的主要国家。中国人民不但在抗日战争中起了极大的作用,而且在保障战后世界和平上将起极大的作用,在保障东方和平上则将起决定的作用。中国在八年抗日战争中,为了自己的解放,为了帮助各同盟国,曾经作了伟大的努力。这种努力,主要地是属于中国人民方面的。”[68]这不仅是对中华民族八年抗战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做出的最正确的概括,也是对中国为维护和保障战后世界和平的努力所做出的合乎历史事实的评价。

当然,必须承认,尽管中国在战时取得了政治大国的地位,但是并不具备一个大国的相应实力,因此也没有真正获得美、英、苏等国的平等相待。如在1945年2月的雅尔塔会议(即克里米亚会议)上,美、苏在不让中国知晓的情况下达成了有关远东问题的秘密协定。美国为了让苏联同意在德国法西斯投降3个月内参加对日作战,最终满足了斯大林提出的条件,签订了《雅尔塔密约》,其中除日本须将库页岛南部及毗连岛屿和千岛群岛交与苏联之外,有关中国的内容还包括维持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现状、大连商港国际化并保证苏联在这个港口的优惠权益、恢复租借旅顺港为苏联海军基地、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由中苏合营并保证苏联的优惠权益等。[69]随后美国又迫使国民政府接受该协定,苏联则基本按照该协定与国民政府签订了实际上并不平等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该条约恢复了沙俄在日俄战争中失去的权益,严重损害了中国主权。又如,中国抗战胜利后,英国仍拒不交还香港和九龙,美国更是介入中国内战,并依靠1943年5月中美签订的《关于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换文》以及1946年11月两国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不仅使在华美军实际享有治外法权,而且使美国获得了多方面的在华特权。之所以如此,除了中国曾长期遭受列强的侵略压迫致使国家积贫积弱这个主要原因之外,还与战时国民党统治集团的专制、腐败、积极反共密切相关。只有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才逐步摆脱了贫弱状态,中国的世界大国地位才真正得以确立,并成为战后亚太地区国际格局中的重要一极,成为维护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