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原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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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抑郁症的临床方面

第1章 抑郁症的定义

抑郁症的悖论

就抑郁症而言,存在着很多悖论,但总有一天人们会理解它。比如,抑郁的人,他自身形象与客观现实的对比令人很吃惊。一个富婆总是抱怨她没有经济来源供养她的孩子;一个广受欢迎的电影明星由于认为自己很丑陋所以冀求于整形手术;一个杰出的物理学家会苛责她自己很愚蠢。

尽管人们忍受着贬低自我形象的折磨,但他们却不情愿被能证明这些不合理想法本质的客观证据或逻辑示范所动摇。更有甚者,他们会做出一些行为来加强他们的痛苦。一个有钱人衣衫褴褛,公然乞讨来养活自己和他的家人,以此羞辱自己;一个牧师本无罪过,却认为“因为自己是世界上最糟糕的罪人”而想要吊死自己;一位科学家,其成就为众多研究者所认可,却公然“忏悔”说她的发现是一个骗局。

至少,从表面看来,类似于此的态度和行为尤其令人困惑,因为他们似乎否定了人性中一些最有说服力的真理。根据“快乐法则”,患者应当追求最大的快乐和最小的痛苦;根据自我保护本能中生命至上的理论,他们应当试图延长生命而不是终结它。

尽管2000多年前,抑郁症(或者说忧郁症)就已经被确诊为一种临床症状,但有关它那些令人困惑和相互矛盾的特点,至今没有一个完全令人满意的解释。至于它的性质、分类、病因,很多重要部分仍待解决。

其中一些情况如下。

(1)抑郁症是正常脾气的一种夸张表现,还是在质和量上都有别于正常脾气?

(2)抑郁症的病因、典型症状、结果、有效治疗措施是什么?

(3)抑郁症是一种(情绪)反应(迈耶理论)还是一种疾病(克雷丕林理论)?

(4)抑郁症主要是由心理压力和冲突引起的,还是主要与生物性精神错乱有关?

关于这些问题还没有能被普遍接受的答案。事实上,提到抑郁症时,临床医生和研究者有着极大的争执。而关于抑郁症的分类有相当大的争议,有些作者认为使用这些所列出的疾病分类学分类是毫无合理性可言的。而关于抑郁症的性质和病因则有更尖锐的分歧。一些专家认为抑郁症是一种精神障碍,而另外一些人坚持认为它是由器质性因素引起的,还有第三方人支持将抑郁症分为两类:精神性的和器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