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中办“五·七”学校十年始末
李新芝
中共中央办公厅(以下简称中办)“五·七”学校是“文化大革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与当时全国的政治气候紧密相关。
1966年,随着《五·一六通知》的发布,文化领域内的政治批判扩展到党、政府和军队的各个方面,“左”的错误开始在党内全面推行。
在这种情况下,中办决定:中办秘书室、中办机要室和中办研究室(因在中南海居仁堂的后楼办公,俗称为“后楼”)这几个在中南海办公的单位,合并成立中办秘书局,原来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一部分留在中南海坚持正常工作,一部分调出中南海,成立中办学习班,一面学习,一面搞运动。不久,已被撤销了的中直机关党委和国家机关党委的工作人员也合并到中办学习班来。至此,中办学习班集中了200多名机关干部。除中办学习班外,中办各个局也办起了学习班。
1966年8月,在河北省农村参加“四清”工作的中办机要局宣化机要干部学校学员回到学校搞运动。1967年12月,中央机要领导小组决定撤销中办机要局宣化机要干部学校,500多名师生滞留学校等待安置。
1968年8月,中办在呈送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报告中,提到中办学习班、各单位学习班和宣化机要干部学校的人员安置问题。在讨论这个报告的时候,有人提出,响应毛主席的号召,组织干部下放劳动,像柳河“五·七”干校那样。毛泽东看了中办的报告,批准了中办“五·七”学校的意见。从此,办“五·七”学校的问题提上了中办领导的工作日程。
学校办在什么地方?最初有人建议,学校要离北京近一点,来往方便,就提出最好在河北省找一个地方。这个意见向汪东兴汇报后,他说:河北省地少,我们下去占农田,与民争地,这不好。
汪东兴是江西人,又在江西省当过副省长,对江西省的情况比较了解。他经过认真思考,亲自与江西省委联系,说中办为了安置干部,想在江西找一个地方,办一所学校。江西省委很支持,全力配合。随后,中办派陈俊岐同志到江西考察,选择校址。
1968年10月,中办在《关于干部下放劳动和轮流支工的请示报告》中提出,在江西省进贤县开办“五·七”学校。
1967年春,毛泽东的侄女婿、朱德的军事秘书曹全夫被打倒,进入中办学习班。1968年12月9日宣布解放,12月10日,曹全夫写信给毛泽东,说自己在机关待久了,要求下去当农民、当工人进行劳动锻炼。毛泽东看了曹全夫的信,同意他下去锻炼,毛泽东同时要求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和亲属,也要下去锻炼,让他们真正地、深入地了解农民。
1968年12月13日,汪东兴找曹全夫、宇光、李树槐三人谈话,宣读了由毛泽东、林彪、周恩来和“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圈阅的文件,宣布成立中办“五·七”学校临时党委,曹全夫任书记。谈话之后,12月16日,王良恩带队,曹全夫、李树槐、耿福东等带着毛泽东的批文去江西,向程世清汇报了中央已批准中办在江西办“五·七”学校的情况。12月17日,靳耀南也来到江西。12月18日,程世清、王良恩一行来到进贤县与进贤县委商量,决定中办“五·七”学校校址就定在青岚湖畔。在研究围湖造田计划时,提出两个方案:第一方案,大堤修得短一点,围垦的田少一点。地方的同志认为,中办的干部劳动锻炼少,老同志多,田太多种不过来。第二方案,既然需要兴师动众动员群众帮助修堤,大堤修得稍长一点,围垦的田稍多一点。经过考察研究,他们建议采用第二方案。按照厅领导的要求,冬天围湖,春天插秧,不误农时,当年粮食丰收。厅领导研究后,批准了这一计划。汪东兴再一次提醒说,进贤县人民很困难,一定不要侵占人民的利益。毛泽东在听取汪东兴“五·七”学校的选址汇报时,对进贤县水域没有血吸虫给予了充分肯定。毛泽东很关心这所学校,他亲自审阅了建校规划。
从江西回到北京以后,王良恩主持召开组建中办“五·七”学校筹备会,他代表汪东兴宣布中办“五·七”学校的领导班子:校长曹全夫,副校长宇光、李树槐,政治工作组组长李静声,生产指挥组组长靳耀南,后勤组组长王作舟。
到中办“五·七”学校劳动的干部由中办各个单位自己决定。一个局组建一个连,宣化机要干部学校的师生组建3个连队。各单位的人员名单和连、排、班干部的安排汇总到校部。一切安排就绪,每个连派出两位同志组成先遣队,先期到达进贤县,安排大部队到校后的生产和生活相关事宜。
汪东兴再一次约见中办“五·七”学校的领导人,进一步明确办校方针:“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以毛主席的《五·七指示》为指针,以柳河‘五·七’干校为榜样,发扬抗大精神,坚持政治建校,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学校建设的近期目标是:争取在一年内实现粮、油、肉、菜四自给,三年打基础,五年改变面貌。”
1968年12月28日,中办就干部下放劳动,办“五·七”学校之事,再一次向中央报告。
1968年12月30日,中办学习班宣布:元旦后全体人员去江西省进贤县中办“五·七”学校。出发前夕,放假一天,回家告别。
1969年元旦的晚上,汪东兴等去给毛泽东拜年,毛泽东问:“中办的人下去了没有?”汪东兴说:“最近就要下去。”毛泽东对汪东兴等人说:“不要当官了,要革命。告诉同志们,劳动也是一课,不懂工,不懂农,不会打仗,要给他们机会锻炼;在那里围湖造田,除了防洪,还要防内涝。”1月2日,汪东兴在中办政治部正式宣布中办“五·七”学校成立。当天,在中直礼堂召开动员和欢送大会。
会后,中办各单位的人员分批离开北京,乘坐南下的专列,直达江西省进贤县。宣化机要干部学校一、二队学员和教职工300多人,随中办的干部下放到江西省进贤县;三队学员和教职工100多人,随外交部的干部下放到江西省上高县外交部的“五·七”干校。
中办“五·七”学校设校部,校部下设政治工作组(1978年改称政治处)、生产指挥组和后勤组。下放人员1600多人,其中有部级干部40多人,老红军100多人。仿照军队建制,分编成12个连队:一连是秘书室和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二连是机要室,三连是研究室和中直机关党委,四连是机要局,五连、六连、七连是宣化机要干部学校的师生,八连是警卫局,九连是档案局,十连是档案馆,十一连是人民大会堂,十二连是中直管理局和机要交通局。连下设排,排下设班。中央编译局的人员来校以后,又成立了十三连。后来,根据需要又组建了工厂连。1969年入冬以后,有700多名家属、子女,先后来进贤县“五·七”学校。“五·七”学校又成立了“五·七”中学和“五·七”小学。
来到江西省进贤县,“五·七”战士借房住、搭帐篷、睡地铺;筑堤、挖渠、平整土地,不误农时插秧、植树、种棉花和花生。当年围垦,当年收获,粮、油自给。“五·七”战士自己采石、捞沙、烧砖、制瓦、烧石灰、脱土坯,盖房子。
从1969年11月至1970年2月,宣化机要干部学校的学员分配了137人。另有一批干部被抽调到湖北十堰第二汽车制造厂工作。学校的劳动力成了问题,当年的“双抢”难以应付。学校政工组就劳动力问题写了一期《专题简报》,校领导还回到北京专门向中办领导汇报。中办非常关心、支持中办“五·七”学校的工作,派王良恩率领从中办各单位抽调的250多名军人和干部到“五·七”学校支援“双抢”。离京前,毛泽东对他们说:“你们去了以后,问候‘五·七’学校的同志们好,办‘五·七’学校是广大干部下放劳动的好形式。”有中办各单位250多名军人和干部的支援,“双抢”很顺利地完成了。
“双抢”过后,曹全夫、李树槐专门去南昌向程世清汇报了“五·七”学校缺劳动力的情况。程世清说,缺人好办,我给你们派300名小老表去。1970年12月23日,由江西省委派的300名农村知识青年,来到中办“五·七”学校,分配到五连、六连、七连学习和锻炼。
关于对这300名农村知识青年的培养,汪东兴指示:“对新来的同志要讲课,讲毛泽东思想的课,讲土壤学、种子学。新来的300名同志,这是江西省革委会对我们的信任,要带好。”这300名学员在中办“五·七”学校培训了两年多,于1973年2月3日,由江西省委分配了工作。
1970年12月1日至1971年1月26日,在北京召开了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五·七”干校会议。两年来,中央机关创办了106所“五·七”干校。有近90000名干部、10000名工勤人员、5000名知识青年、30000名家属,共135000人到干校学习和劳动。周恩来总理十分关心在“五·七”干校学习和劳动的干部和群众。他说:“原先想让所有副总理到会看望大家,因为他们都很忙,所以只有副总理李先念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中办“五·七”学校校长、四连指导员、七连副指导员参加了会议。中办“五·七”学校《让五·七学校永远开花结果》《坚持走政治建队的道路》《红石山上炼红心》《走五·七道路,办新型中学》《家属成了我们学校的一支重要力量》等5篇文章作为大会的文件资料在会议上印发。
会后,中直机关、国务院直属机关和一些省直机关办的“五·七”干校,陆续派人到中办“五·七”学校参观、学习和交流。在这种情况下,汪东兴告诫中办“五·七”学校的领导:“要正确对待成绩,要谦虚,要有两点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五·七’干校会议精神,把中办‘五·七’学校办好,长期办下去……‘五·七’学校是储存、培养干部的基地。”
汪东兴还向中办“五·七”学校的领导传达了毛主席对中办“五·七”学校的关心。他说:“毛主席一直很关心‘五·七’学校,从排内涝的指示到给机要学员关于‘劳动也是一课’的指示。去年,我向主席汇报‘五·七’学校准备亩产搞一千斤,保证亩产跨《纲要》。毛主席说,你先不要吹,一个人有七担谷子,日子就好过了。”
中办“五·七”学校,主要任务是生产劳动,建校初期白手起家,任务繁重,超负荷的体力劳动使一些同志的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
除组织生产劳动外,还组织学习。时事政治学习是必须的,有计划的理论学习也安排得很紧。
认真搞好“斗、批、改”也是“五·七”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个连都有所谓的“批斗对象”,根据形势的需要组织不同形式的批斗会。这种做法确实伤害了一些同志。
为把中办“五·七”学校办好,并坚持长期办下去,中办决定从1974年开始,实行在职干部轮训。规定机关工作人员由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每年抽调300人到中办“五·七”学校轮训,每期一年。
这一时期,中央各部门、各地区纷纷停办自己的“五·七”干校。中办“五·七”学校何去何从备受关注。这时,中办“五·七”学校里主要有两部分人员,一部分是每年来校轮训的人员,一部分是办校人员。还有少数“没有审查完”“没有做结论”的老干部。他们都十分关心学校的去留。特别是办校人员,他们在校的时间太长了,都有不少实际困难。在工厂和农业连的小“五·七”战士强烈要求回北京。那些长期接受“审查”的同志中有人向中央领导写申诉信。一时间人心浮动,议论纷纷。
1978年1月,中办召开厅党委会议,专门讨论中办“五·七”学校是否继续办的问题。中办“五·七”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参加了会议。当时认为走“五·七”道路,办“五·七”学校是毛主席提出的,毛主席逝世了,但这个旗子不能丢。办校有困难,咬紧牙也要办下去,不应该动摇。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扭转了长期以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为了保证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会后,中央政治局于12月25日召开会议,根据三中全会上许多同志的意见,讨论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姚依林为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办主任;任命冯文彬为中办第一副主任。姚依林主政中办后,12月30日,召开中办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停办中办“五·七”学校。从1969年1月2日成立到1978年12月30日撤销,中办“五·七”学校差两天就成立10年了。
中办“五·七”学校自始至终得到江西省委、进贤县委的领导和关心,得到进贤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帮助和支持,这些人当中有的是长期住校的老师。
建校10年的几项统计如下:
一、来校学习锻炼3767人(次);
二、发展党员403人,发展团员255人;
三、围湖造田3000多亩;
修建各种房屋25931平方米;
各种机械设备2254马力;
四、生产水稻24304513斤;
生产油料(折油)133702斤;
生产蔬菜6089500斤;
生产猪肉352019斤;
生产水果418200斤;
五、卖给国家余粮565万斤;
储备粮315万斤;
六、生产晶体管1947733只,集成电路52712块;
仿制、研制、改进农机具459台(件)。
1979年1月3日,中办就“五·七”学校停办后的有关事项发出通知(中办发〔1979〕1号文件)。
根据要求,中办“五·七”学校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一、把学校的所有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农业机械、工厂等,登记造册。经江西省委决定,并于1979年2月2日,由江西省革命委员会12号文件通知给江西省农林垦殖局,接管中办“五·七”学校的全部资产。他们接收后,由五里垦殖场继续在那里办农场。
二、安置所有办校人员。办校人员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回中办,到自己原先工作过的单位,从事自己以前熟悉的工作。
第二种情况,有50多户家属是农业户口的,先请求江西省委把这些家属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再由中办政治部和中办“五·七”学校人事部门通过相关的省委组织人事部门将这些家属分配到有关城市。这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经过了半年艰苦细致的工作才完成。
第三种情况,100多名青年工人需要在北京市安置。经中办政治部和北京市多次联系协商,最后决定把青年工人都转到北京市器件五厂进行安排。北京市器件五厂是一个集体所有制的小厂,一下子安排这么多人很困难。工厂提出,把厂子转为全民所有制,并要求中办支援汽车,中办“五·七”学校工厂把晶体管车间的设备一齐转来。为了安置这批青年工人,中办和中办“五·七”学校想方设法满足了北京市器件五厂的要求。1979年春节过后,青年工人经过短期培训,正式到北京市器件五厂上班了。后来,这批工人成了这个厂的生产骨干和优秀的管理人才。
1979年8月,完成各项善后工作后,中办“五·七”学校的几个负责人撤离学校,告别进贤县,回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