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卤代烯烃类
氯乙烯
【概述】
氯乙烯(chloroethylene)又称乙烯基氯(vinyl chloride),为无色易液化气体,具醚样气味,易燃、易爆,微溶于水,加压后可变成液体。阳光下可发生聚合,燃烧时可产生氯化氢、光气。氯乙烯主要用作生产聚氯乙烯的单体,也可与乙酸乙烯或丙烯腈制成共聚物,用作绝缘材料、黏合剂、涂料或仿制合成纤维,还可作为化学中间体及溶剂等。氯乙烯急性毒性属低毒,小鼠最低致死浓度为573.4~691.2g/m3,引起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浓度约为20.48~25.60g/m3。本品主要经呼吸道途径进入人体,皮肤接触其液体可有部分吸收。急性中毒多由于抢修设备或意外事故大量吸入高浓度本品所致,常见于聚合釜清釜工,因清釜前未进行釜内彻底通风换气所致。其急性毒性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和麻醉作用,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动物实验急性中毒时,可见肺水肿及肝、肾肿胀。
【临床表现】
1.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接触后可很快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嗜睡、步态蹒跚等,此时如能及时脱离现场,吸入新鲜空气,多可自行恢复。严重者可出现不同程度意识障碍,甚至死亡。部分患者有癫痫发作。
2.肝脏损害
少数患者发病数日后,出现肝肿大、肝区疼痛、肝功能异常。
3.皮肤黏膜刺激
皮肤接触本品液体可出现局部麻木、红斑、水肿、水疱,甚至局部坏死。
4.眼部刺激
可出现畏光、流泪、结膜充血、疼痛等刺激症状。
【诊断要点】
根据短时间内吸入大剂量氯乙烯气体,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要临床表现,并排除其他病因,方可诊断。主要需与有机溶剂中毒、卤代烃中毒、酒精中毒、窒息性气体中毒及镇静安眠药物中毒等相鉴别。
【处理原则】
无特效解毒剂,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
1.迅速脱离现场,移至新鲜空气处,换去被污染的衣物。眼、皮肤受污染时,应尽快应用大量清水充分冲洗。
2.保持呼吸道通畅,给予吸氧,如出现呼吸停止者,应行人工呼吸,必要时予以机械通气。
3.密切观察,注意防治脑水肿,可早期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及脱水、利尿剂;对发生抽搐、躁动或精神兴奋者可适当使用镇静、抗惊厥药物;呼吸及循环衰竭时应给予相应对症处理。
4.保护重要脏器功能,特别注意保肝治疗,防治中毒性肝病。
溴乙烯
溴乙烯(ethylene bromide,vinyl bromide)为气体或液体(15℃以下为液体),当空气中含量达9%~15%时,易着火爆炸。溴乙烯主要用作塑料生产的共聚物。本品在体内可能经过环氧化过程代谢,再与大分子或其他生物分子结合。在血中可测得溴离子。高浓度吸入可引起麻醉,甚至死亡。溴乙烯急性毒性为中等毒,大鼠经口LD50为0.5g/kg,吸入437.64g/m3可引起深昏迷,并很快死亡。大鼠吸入218.82g/m3溴乙烯后,病理检查示轻度至中度的肝、肾损害。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采取对症支持治疗。
1,1-二氯乙烯
1,1-二氯乙烯(1,1-dichloroethylene)又称偏二氯乙烯(vinylidene chloride),为无色易挥发液体,具氯仿样气味,不溶于水。其蒸气遇空气形成爆炸性过氧化物,后者缓慢分解,可产生甲醛、光气、氯化氢,此时可有强烈的酸味。工业上用于制造合成纤维,也可用作化学中间体。本品属低毒类,大鼠经口LD50为1500mg/kg,主要经呼吸道吸收,也可经口、皮肤、眼吸收。急性毒性主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高浓度时,可出现眩晕、恶心、呕吐、酩酊状态,甚至昏迷等。对眼、皮肤、黏膜、上呼吸道也有刺激作用,可出现眼睛刺激症状,甚至角膜损伤,皮肤可出现接触性皮炎及灼伤。
采取一般支持及对症治疗。禁用肾上腺素类药物。
1,2-二氯乙烯
1,2-二氯乙烯(1,2-dichloroethylene)又称二氯化乙炔(acetylene dichloride),为无色具有氯仿样气味液体,微溶于水。其蒸气遇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开放火焰或金属表面可分解出氯化氢及光气等。用作低温萃取剂、冷冻剂,也用于配制清漆和橡胶溶剂等。1,2-二氯乙烯属低毒类,大鼠经口LD50为770mg/kg。主要经呼吸道吸收,急性毒性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及对皮肤、黏膜的刺激作用。吸入中毒时可有眩晕、恶心、呕吐、酩酊状态及眼、上呼吸道刺激症状。严重者可发生声门痉挛、支气管肺炎、肺水肿及脑水肿等。少数患者可有肝、肾损害。皮肤接触本品液体,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或皮肤灼伤。
采取一般支持及对症治疗,积极防治肺水肿、脑水肿。禁用肾上腺素。
三氯乙烯
【概述】
三氯乙烯(trichloroethylene)为无色、易挥发、有氯仿样气味的液体。三氯乙烯具良好的脱脂性能,广泛用作金属部件脱脂去污,油脂、石蜡等的萃取,树脂、橡胶等的溶剂;也用作冷冻剂、杀菌剂、衣物干洗剂、农药制备及有机合成等。当温度高于400℃时可分解为光气、氯化氢和一氧化碳。三氯乙烯可经呼吸道、皮肤及消化道吸收,在体内代谢、排泄较缓慢,代谢产物有三氯乙醇、三氯乙酸,主要经肾脏排出,其排出量与吸入三氯乙烯浓度呈线性关系。因此可作为接触三氯乙烯的生物监测指标及临床诊断参考指标。本品属蓄积性麻醉剂,人吸入LC50为45~260mg/m3,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常可累及三叉神经等脑神经,对肝、肾及心脏也有毒性作用。成人口服致死量约3~5ml/kg。乙醇可加强其毒性。目前国内报道较多的是部分接触三氯乙烯劳动者在数周至2个月后出现药疹样皮炎,伴严重肝脏损害等,其发病机制为变态反应。
【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
(1)潜伏期一般为数十分钟至数小时,吸入极高浓度(53800mg/m3)可迅速出现昏迷而无前驱症状。
(2)接触高浓度可出现皮肤、眼、呼吸道刺激症状。溅入眼内可引起疼痛和不适,甚至导致角膜表层损伤。曾有患者不慎掉入三氯乙烯池中引起全身烧伤样表现。
(3)中枢神经系统表现:可出现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倦怠、酩酊感、步态不稳、易激动、意识障碍等麻醉前期表现。症状加重时,可出现意识不清、幻觉、谵妄、抽搐及昏迷等。严重时,可很快发生呼吸抑制、循环衰竭而导致死亡。部分患者有三叉神经为主的脑神经损害,表现为角膜反射消失、面部感觉减退及咀嚼肌无力。
(4)肝、肾及心脏损害:可有肝肿大、肝功能异常及黄疸等中毒性肝病症状。肾受累时可出现蛋白尿、血尿、管型尿及肾功能异常,甚至急性肾功能衰竭。心脏受累时,可出现心律失常,心电图ST-T改变等。严重时可发生心室纤颤而猝死。
(5)口服中毒者,吞服后口腔和咽部有烧灼感、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道症状明显,肝肾损害也较突出。
2.药疹样皮炎
接触数周后,但常不超过80天,呈散发性,仅个别患者发病。急性起病,早期表现为发热,随即出现皮肤损害,起病初见于直接接触或暴露部位,后迅速蔓延至全身,呈对称性和泛发性。亦有起病即呈泛发分布者。皮炎临床类型多呈剥脱性皮炎,部分为多形红斑、重症多形红斑或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来势凶猛,病情严重。伴有浅表淋巴结肿大和严重肝损害。严重者有头发、指(趾)甲脱落。
【诊断要点】
根据短期内接触较大量的三氯乙烯史,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并可有肝、肾及心脏损害的临床表现,参考尿三氯乙酸含量,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可进行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尿中三氯乙酸含量0.3mmol/L(50mg/L)作为职业接触限值,为可靠的接触指标。主要需与急性有机溶剂中毒、急性病毒性肝炎等相鉴别。
根据明确的三氯乙烯接触史,出现皮肤急性炎症性反应、发热、肝损害和浅表淋巴结肿大为主的临床表现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可进行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诊断。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患者,可以是非直接操作工种(如车间技术管理、门卫等)。皮肤斑贴试验,可有助于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的病因确定。需与解热镇痛药、抗生素等药物所致“药疹”及猩红热、麻疹等传染病相鉴别。
【处理原则】
1.急性中毒
(1)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主要采取一般急救措施及对症治疗。
(2)有呼吸、心脏停搏者,应迅速予心肺脑复苏。
(3)吸入患者应立即脱离现场,脱去被污染衣物,应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被污染部位。眼部接触者可用流水冲洗15分钟后再转眼科治疗。对于口服中毒者予催吐、洗胃、导泻等清除毒物。
(4)注意保暖、静卧、避免剧烈体力活动、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对有意识障碍及心、肝、肾损害者,应尽早积极对症处理。出现三叉神经症状者,可口服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针灸治疗。重症患者可适当给予糖皮质激素。
(5)对于有肝肾损害的重症患者可予血液净化治疗。
(6)忌用肾上腺素及含乙醇药物(如氢化可的松注射液)。
2.药疹样皮炎
(1)正确使用激素治疗,注意早期、足量和规则减量,要注意减量过程中的反跳现象。
(2)注意合理用药,避免交叉过敏。
(3)积极保护肝、肾(尤其要注意防治肝功能不全),防止感染。
(4)加强营养,做好消毒隔离和皮肤、黏膜护理。
四氯乙烯
【概述】
四氯乙烯(tetrachloroethylene)又称全氯乙烯(perchloroethylene),为无色具乙醚样气味液体,微溶于水,可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在紫外线作用下可产生光气。主要用作有机溶剂及服装业干洗剂,动植物萃取剂和烟幕剂等,也曾用作人、畜驱虫剂。四氯乙烯可经呼吸道、皮肤吸收,经消化道吸收极微。吸收后,尿中可检出其代谢产物三氯乙酸及乙二酸等。本品毒性低于三氯乙烯,属低至中等毒性,小鼠经口LD50为8.85g/kg。急性中毒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也可累及心、肺、肝、肾。对眼、上呼吸道有刺激。近年曾有报道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临床表现】
1.吸入中毒
(1)眼、上呼吸道刺激:可有双眼灼痛、流泪、流涕、口干及咽喉不适等。
(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运动失调、酩酊感等,重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抽搐、喉头水肿、呼吸困难、昏迷。
(3)部分患者可出现心、肺、肝、肾等多器官损害。
2.口服中毒
可有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兴奋不安、精神错乱,严重者可出现抽搐、昏迷,甚至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和ARDS。
3.接触性皮炎
近年国内曾有电子厂机板擦洗工,接触本品而致“接触性皮炎”的报道,患者于工作7天后,四肢、躯干、颜面出现红斑、丘疹、丘疱疹、口唇红肿、黏膜糜烂,并有肝功能异常,类似三氯乙烯所致药疹样皮炎的临床表现。同伴也有2例出现同样皮损。患者车间空气检测,检出四氯乙烯,尿中检出三氯乙酸。
【诊断要点】
根据短时间内接触大剂量四氯乙烯蒸气,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并排除其他病因,方可诊断。尿中三氯乙酸测定,可作诊断的参考。
【处理原则】
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主要采取一般急救措施及对症治疗。参见“三氯乙烯”。
3-氯丙烯
3-氯丙烯(3-chloropropene)又称烯丙基氯(allyl chloride),为无色具不愉快刺激气味的液体,易燃、易挥发,难溶于水。主要用于制备环氧氯丙烷、环氧树脂或甘油,也用于合成丙烯磺酸钠及聚丙烯腈纤维的原料。3-氯丙烯急性毒性属于低毒,大鼠经口LD50为0.7g/kg,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本品刺激性较强,高浓度下对眼、呼吸道黏膜有刺激作用,并可伴有头晕、头痛、胸闷、乏力及嗜睡等。一般于脱离接触后,可很快恢复。溅入眼内,可出现流泪、疼痛等严重眼刺激症状。可致实验动物肺部充血和水肿,光镜下见肝窦扩张及空泡变性,肾集合小管上皮脂肪变性及肿胀。
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主要采取对症治疗。
1,3-二氯丙烯
1,3-二氯丙烯(1,3-dichloropropylene)具有氯仿样气味的液体,常为顺式及反式两种异构体的混合物,易燃,不溶于水。用作土壤熏蒸剂、有机合成原料、防霉剂等。1,3-二氯丙烯急性毒性为低毒至中等毒,大鼠经口LD50为710mg/kg(顺式本品)、470mg/kg(反式本品)。1,3-二氯丙烯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动物急性中毒可出现肝、肾和肺的损害。吸入中毒者可出现呼吸道刺激症状,严重者可发生延迟性肺水肿,少数可有轻度肾功能损害。口服中毒者,食管或胃肠道可有刺激,甚至腐蚀,并可出现肝功能损害、ARDS、多脏器衰竭。对眼、皮肤和呼吸道可有刺激,眼接触可引起流泪、角膜充血等。
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主要采取一般急救措施及对症治疗。
二氯丁烯
二氯丁烯(dichlorobutene)常温下为液体,是制备氯丁二烯的副产物。其急性毒性属中等毒,具有较氯丁二烯强的麻醉和刺激作用,大鼠暴露于92mg/m3浓度下,每天6小时,连续8天后,可出现流泪、昏睡、呼吸困难、进行性消瘦,病理见胸腺萎缩、肺充血、肺水肿及灶性出血等改变。采取对症支持治疗。
氯丁二烯
【概述】
氯丁二烯(chloroprene)又称2-氯-1,3-丁二烯(2-chlorobuta-1,3-diene),为无色易挥发液体,有刺激性气味,稍溶于水,易燃,与火焰或热的金属表面接触,可分解为毒性更高的光气及其他氯化物。工业上主要是制造氯丁橡胶、氯丁胶乳、氯丁胶沥青等的液态单体,亦能与苯乙烯、丙烯腈、异戊二烯等共聚,生产各种合成橡胶。氯丁二烯急性毒性属低毒类,小鼠经口LD50为270mg/kg,LC50为2300mg/m3,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急性毒性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及眼、呼吸道黏膜的刺激作用,部分病人可发现肝大和肝功能异常。尸检发现除肺及尿液外,所有组织和体液皆检测出氯丁二烯,尤其是大脑中含量明显升高。急性中毒多由于设备事故或操作事故所引起,如聚合釜内氯丁二烯气雾及其胶乳大量外溢喷出;反应釜清洗或设备、管道损坏的抢修过程中吸入中毒。
【临床表现】
1.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吸入后可使患者迅速麻痹而陷入昏迷状态,脱离现场后大部分于5~10分钟清醒。主要为中毒性脑病表现,可有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四肢麻木、步态蹒跚、短暂意识障碍等。严重时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昏迷和/或癫痫样抽搐,少数可有发作性剧烈头痛。
2.呼吸系统症状
可有咽痛、咳嗽、胸闷、气急,肺部可闻散在干湿啰音,重者可出现肺水肿。注意发病早期即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骤停。
3.眼刺激症状
可有畏光、流泪、结膜充血等。
【诊断要点】
根据短期内接触较高浓度氯丁二烯史,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呼吸系统急性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等,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
【处理原则】
无特效解毒剂,以一般急救措施及对症治疗为主。
1.迅速脱离现场、静卧、保暖、给氧,注意至少观察72小时。用清水清洗受污染皮肤。用清水、生理盐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受污染的眼睛。
2.密切观察,注意防治脑水肿及肺水肿,必要时给予肾上腺糖皮质激素。
3.其他对症支持治疗。
六氯丁二烯
六氯丁二烯(hexachlorobutadiene)又称六氯-1,3-丁二烯(hexachloro-1,3-butadiene),为无色略带特殊气味的液体,不溶于水。可用作橡胶、高分子化合物的溶剂,不易燃的热载体,变压器流体和水力流体等。六氯丁二烯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其急性毒性属中等毒,大鼠经口LD50为250~270mg/kg。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和肝、肾有毒性作用,对皮肤、黏膜的刺激一般较轻。大鼠一次腹腔注射121~336mg/kg后,第2~3天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病理见肝实质性损害及肾小管上皮细胞变性。
二氯乙炔
二氯乙炔(dichloroacetylene)为易自燃、不溶于水的液体。其是三氯乙烯在脱氯化氢时的副产品。具有高毒性,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和肝、肾损害。无特效解毒剂,主要采取一般急救措施和对症支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