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交通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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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秦汉车辆制作

一 军车与军运

军,金文作(《庚壶》)、(《郾右军矛》)。《说文·车部》:“军,圜围也”,“从包省,从车。车,兵车也”。段玉裁注:“包省当作勹。勹,裹也。勹车,会意也。”对于“车,兵车也”,段玉裁说:“此释从车之意。惟车是兵车,故勹车为军也。”秦汉时期车辆制造业所提供的运输工具,较先秦车辆性能有所改进,型式有所创新,数量亦大为增加。这一情形可以通过对军车和军运的分析得到说明。

图3-1 秦始皇陵2号兵马俑坑战车队列

自春秋晚期起,车战作为主要作战方式走向衰落,然而秦代以至汉初,兵车在战争中仍然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秦始皇陵兵马俑的军阵构成仍然表现为以战车为主辅以步骑的形式。[1]秦始皇陵封土西侧出土的一号铜车上除御官俑的佩剑之外,还装备有弩、矢、盾、承弓器等兵器[2],有的学者指出,“这车上虽只有御者居中,但从武器的配置情况看,左面还应有持弩的车左,右面还应有持盾和长兵器的车右”。“从一号车上装备武器这一重要特征看来,它应当代表当时的战车,也就是古书中常提到的兵车、戎路之类。”[3]其实,秦末战争以及楚汉战争中,仍可看到车战是基本作战形式之一。[4]汉文帝拜冯唐为车骑都尉,“主中尉及郡国军士”(《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裴骃《集解》引服虔曰以为“车士”即“车战之士”。汉文帝六年(前174),男子但等七十人与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谋“以輂车四十乘反谷口”(《史记·淮南衡山列传》)[5]。裴骃《集解》引徐广曰:“大车驾马曰輂。”这种在非常情况下以运输车辆权充兵车的史例,又有“巫蛊之祸”时卫太子刘据起兵斩江充,“发中厩车载射士,出武库兵”(《汉书·武五子传·刘据》),而以武力镇压刘据部众的丞相刘屈氂军也遵照汉武帝的命令,“捕斩反者”,“以牛车为橹”(《汉书·刘屈氂传》)。卫青、霍去病与匈奴战塞外,亦曾“令武刚车自环为营”(《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大致到了汉武帝时代,车战已不再是常规作战方式,军队中兵车的配置和使用已无定制,而运输车辆则表现出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图3-2 秦始皇陵2号兵马俑坑战车遗存

秦汉军队组织系统及各部人员、装备的编配制度,十分重视运输军需给养的辎重车队的组成。

楚汉战争时,韩信击赵,李左车以井陉之道数百里“车不得方轨”的形势,断定汉军粮食必在后,建议出奇兵“从间道绝其辎重”(《史记·淮阴侯列传》)。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霍去病击匈奴有功,武帝诏令益封,说道:“辎重人众慑慴者弗取”,即自诩因辎重物资之雄厚,以至不必向降服的敌国勒取(《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李陵任骑都尉,汉武帝以为有李广之风,欲使为李广利将辎重,可见辎重车队在远征军中的地位。李陵力请“愿得自当一队”,所部亦有所辖辎重,于匈奴围中,曾“军居两山间,以大车为营”。王先谦《汉书补注》引沈钦韩曰:“陵以此车载辎重,固行阵,备冲突。”“要其临斗,乃用步骑,未尝以车战也。”指出军中车辆的主要作用在于运输作战物资。李陵出师时,“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大匿车中”,军中辎重车当有车体容积较大的棚蔽式车厢。李陵军陷于匈奴围中,“一日五十万矢皆尽,即弃车去。士尚三千余人,徒折车辐而持之”(《汉书·李广传》)。折车辐一方面可手持以作兵器,另一方面又使车辆严重破坏至于毁废,以不使为敌所用。卫太子刘据“发中厩车载射士,出武库兵”,李陵矢尽弃车,以及东汉灵帝时零陵太守杨琁镇压苍梧、桂阳起义时“为兵车,专彀弓弩”(《后汉书·杨琁传》),都说明有些军车大约是专门装载消耗量较大的箭矢一类作战物资的。

图3-3 秦始皇陵2号兵马俑坑战车复原图

司马迁曾批评霍去病出征时“天子为遣太官赍数十乘,既还,重车余弃粱肉,而士有饥者”(《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王先谦《汉书补注》以“太官主膳食”及下文“重车余弃粱肉”,判定“此‘赍’字专以食言”。看来,汉代军队中有时为高级军官所备食品专车竟可至数十乘。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记载,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春,匈奴闻卫青、霍去病北上,“乃悉远北其辎重,皆以精兵待幕北”。可见以游牧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北方少数族,当时也已普遍使用车辆运输军需。[6]赵充国击先零,先零“望见大军,弃车重”,辎重车数量之多,赵充国一战即缴获“车四千余两”(《汉书·赵充国传》)。汉安帝永初三年(109),耿夔破南匈奴三千余人,“获穹庐车重千余两”(《后汉书·耿夔传》)。《后汉书·西域传·车师》记载,汉顺帝阳嘉三年(134)夏,以千五百人掩击北匈奴,“斩数百级”,俘获妇女数百人,所缴获装备中竟有“车千余两”。

东汉时期军队中辎重车的数量显著增多。东汉初,邓禹破河东,获河东都尉所辖辎重达千余乘(《后汉书·邓禹传》)。张步军号称二十万众,辎重至万辆左右(《后汉书·耿弇传》)。汉和帝永元元年(89),窦宪率骁骑三万北征匈奴,勒石燕然,去塞三千余里,行军深入交通条件并不理想的北边大漠,军车竟“万有三千余乘”,号称“长毂四分,云辎蔽路”(《后汉书·窦宪传》)[7]。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军被统治者诬为“蛾贼”(即“蚁贼”),行军转战,往往携妻将子,各部也多拥有数量惊人的辎重车。汉献帝初平二年(191)与公孙瓒军战于东光南的十余万众,受挫后“弃其车重数万两”(《后汉书·公孙瓒传》)。张梁部众与皇甫嵩军遇广宗,一战失利,牺牲八万余人,被焚毁的车重也多至三万余辆(《后汉书·皇甫嵩传》)。

在农业始终被作为主体经济形式的中国古代,战争往往是人员和物资大规模实现地域移动,完成空间位置变更的最显著的历史现象。当我们考察秦汉时期车辆制作对于交通运输发展的意义时,首先注意到军运的效率与军车的数量。马克思十分重视通过军队的历史验证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联系的理论原则。他指出,“一般说来,军队在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大规模运用机器也是在军队里首先开始的”,“部门内部的分工也是在军队里首先实行的”。他还认为,军队的历史对全部历史有非常明显的概括意义。[8]集中民间运输力量,将其强制性地纳入军事化的体制之中,是秦汉帝国加强国防建设的主要措施之一。晁错曾经说到汉时以车骑复卒的制度:“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汉书·食货志上》)据《汉书·刘屈氂传》载录汉武帝征和二年(前91)春诏,丞相公孙贺“使内郡自省作车,又令耕者自转”,致使“武备衰减”,成为终致“父子死狱中,家族”的主要罪状之一。在居于绝对优先的地位的情势下,军运较其他运输活动组织较为集中,力量较为雄厚,因而效率亦较高。通过秦汉帝王穷兵极武所依恃的强大的军运力量,也可以看到当时整个社会运输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