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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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13岁,阿芳16岁。2012年,我27岁,阿芳30岁。阿芳永远比我大三岁。
19岁的阿芳曾经跟我约定过,如果她30岁还没结婚,就要跟27岁的我结婚。当时我也正在状态中,稀里糊涂同意了。
可是,后来阿芳结婚了,她就再没有说起这个约定。
所谓儿戏,童言无忌,不过如此。
为什么会约定2012年呢?因为小时候我们一起看过一本书,书上说,根据玛雅历法,世界末日是2012年12月22日。那时我觉得2012年很遥远。
“到了世界末日,咱们就结婚吧,如果你那时候还没结婚的话。”
这是阿芳的原话。
后来她没有记住她的话。或者她记住了,但不想提起。
我是记得这句话的,但我也不想再提起。
当2012年过去时,我在网上又看到一个新的说法,说世界末日改到了2020年。
“2020年几月几号?”阿珍问我。
“也是12月22日。”我说。
“那就是下个月。下个月就是世界末日。”阿珍高兴地说。
可我没什么可高兴的。
世界末日已经欺骗了我一次,我不会再相信这说法了。不光我不信,我看大街上车水马龙,新闻里人们还在谈论房价和股票。这不是世界末日的景象。因此,无论是那个玛雅历法,还是后来网上的新的说法,都属于歪理邪说。
歪理邪说谁都会,我还听说过一个:如果人都仅仅因为衰老和疾病而死亡,那么人类将铺满整个地球。自私的基因将会保证大量的人类出生。到时候地球会不堪重负,人类将陷入混乱、无序,以及无望。必须有一种办法有效帮助人类内部减员,代表着“大爱”,代表着“正义”—那就是杀人。所以杀人犯也是人类的“有益菌”。更别说杀人犯本身就是人了。
因此,我若成为一个杀人犯,并不会让自己对自己产生憎恶,无法原谅。
如前所述,我已经为自己要杀掉对方、让自己成为一个杀人犯找到了歪理邪说。如果前面这个歪理邪说还不足够,我还有一些“必要”“合理”的补充:没有人是彻头彻尾的好人或者坏人。好人也会想杀人。
因为恨。满满的大写的恨。咬牙切齿的恨。压抑了一个人全身上下的恨—这会让一个“好人”产生杀人的动机。
她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
另一本书上说,一个人感到愤怒,想杀人,是因为他受到了无法接受的不公平的待遇。
当初,我那么难,那么苦,那么痛,那么无助,但我为了她,一切都忍了。她怎么能这么对我?怎么能?
我照了照镜子,镜子里的我,看着像是我本人。气质上略有区别。但他应该跟我同岁。我今年35岁。他一定也差不多。
他沉默不语。但我能看到他一脸的怒气。
我们对视着。
水龙头正在唰唰地喷涌。在我眼里,水忽然变成了红色。是因为愤怒才这样,还是因为这样了我才更加愤怒?
她怎么能这么对我?
“仇恨会因为一个人的死亡而结束吗?如果是就好了,但我觉得不会。”
“我知道,仇恨并不会消失。仇恨依然会伴随着我,我想我死后也许还会在某个地方与她相见,那时候我们依然会仇恨彼此。”
“也许你们不会再仇恨彼此了。”
这样来来回回想着,但我不能再犹豫了。
我想杀的人,她是我的婶婶。
很遗憾我现在手上没照片,不然挺想给大家展示一下。如果是过去的照片,像素可能不那么够,你无法看到我婶婶年轻的细节,但这完全没问题,我是想说她年轻时候的好看,是不用置疑的。现在她不再是少女,但依然风韵十足。
我可以稍稍描述一下她。我的婶婶今年38岁,已经算不上妙龄,但却并不需要特别的保养。哪怕她长期晚睡、酗酒,依然保持一个光鲜的形象。我相信她并不用劣质化妆品。
我的婶婶才比我大三岁。并不需要惊讶,我叔叔找了个年轻老婆就是了。你以为这是一种幸运,但根本不是。他们的婚姻并不幸福。
我这个“年轻”的婶婶不简单,在她21岁那年,她毒死了我的母亲。这件事她知道,我知道。其他人大概还不知道。我们互相保守了这个秘密,直到今天。
毒杀了我母亲几年后,我记不清哪一年了—或许也没想记起来—不知何故,她嫁给了我叔叔。我想问原因的,但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问。不问也好,知道了未必是什么好事。
这个道理我还懂。
按理,作为我的杀母仇人,我应该恨她。咬牙切齿地恨。但我对我婶婶的感情比单纯的恨要复杂得多。
婶婶阿芳,她现在是我家对面梦辉酒吧的妈咪。她手里有一众小姐姐为她招揽生意,为她喝酒,为她卖笑。她因此能从每一个来光顾生意的客人身上抽一笔不大不小的钱。
婶婶这些年靠这个生活。应该说混得还不错。
我有个女朋友,我叫她阿珍。她出生在S市周边的一座小镇。一个小镇姑娘该有的,她全都有。
我对阿珍的一切都很满意。如果你不追问我的话,我对上面这个判定很有信心。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她身上的一个秘密。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秘密。不想被人知道的秘密。一旦被别人知道就会无地自容的秘密。有些秘密令人难堪,有些秘密之所以成立,偏偏是因为不可告人。
我发现了阿珍身上的秘密之后,她做出了一个“艰难”的抉择,她居然想到要去我婶婶那边上班。
说是上班,其实是下海。这让我无比愤怒,无法接受。
阿珍这个想法,怎么说呢,既让我的自尊心过不去,又暗合了我心中的某种想象,配合了一个念头。有些念头是突发奇想,有些不是。有些看上去是,其实并不是。
这不是在梦里。梦没有这么真实。环顾四周,我信了自己,因为我发现了颜色的存在。红色的烟盒,黑色的打火机。据说梦里是没有颜色的。梦里只有黑白。所以这不是一个梦。
我要去杀人,不是在梦里。杀掉我的婶婶,这就是那个我原以为是突发奇想而后来发现是深藏已久的念头。
现在,我的计划,简单地说,第一,是先杀掉我的婶婶;第二,再烧掉梦辉酒吧。
而烧掉梦辉酒吧,首先是让阿珍无处可去……她休想去一个酒吧上班,去当卖酒陪酒的小姐姐。不可能的。我怎么可以让我女朋友去这种地方上班呢?
其次,如果我成功杀掉我的婶婶,烧掉梦辉酒吧就可以帮我掩盖真相。无论好人还是坏人,在干了坏事,比如说杀了人之后,他们都会萌生脱逃罪名的念头。火,可以覆灭很多痕迹的。你我都了解。我比你更了解。这个计划目前来看还不是完美的,我还需要一些其他的帮助。但我知道,人一定会成为那个你想成为的人,而尽一切努力去做一件事,你就有很大可能会做好它。
可惜杀人是犯法的。我会被通缉。我会被逮捕。我会坐牢。如果我在梦里能杀掉我想杀的人,那就好了。梦醒后,现实中的我不用为梦里的那个杀人犯负责。
有一个动画片叫《刺客伍六七》,能找一个刺客也行。我想找到那个男孩去帮我杀人。但我估摸着我请不起杀手或者刺客,再说也找不到这样的人,这在我能力范围之外。那个活儿,有人干起来一定开价挺高的。而且这种人一定很神秘,很难找。
必须得自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