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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晴雯的四个银手镯
银手镯是枷锁,四个是说晴雯是被双倍、双重束缚住的——赶她出去有双重罪名。“送”她的罪名。
她的衣服饰物三四百金,三四千两银子,也就是三四百万人民币。那时候物价低,金银折算人民币是按粮价计算的,跟现在并不等值,因为没人拿那么多钱只买粮食,其他物品贵,好衣服很可能也就是买几件。
王熙凤给刘姥姥20两,足够他们一家一年的花销。作为一个每月一两银子、无父无母无亲人的丫鬟,比每个月二两银子、王夫人不住添补的贾宝玉都有钱,满身是嘴都说不清——贪,什么都干。
给她定罪的人是王夫人,站在王夫人的立场,晴雯还有什么罪?驱逐坠儿致死,这是外人看到的罪名,在王夫人那里是:用贾宝玉的命令做借口驱逐坠儿。在王夫人的立场,作为大丫鬟,驱赶“偷东西”的小丫鬟应该自己承揽罪名。
贾宝玉害死金钏儿的事,王夫人对外说“吵了她几句,没想到气性那么大”;晴雯怎么说的?“贾宝玉让做的,我们都是为贾宝玉做事的”——不担责。那些说晴雯跟贾宝玉暧昧、关系好的人都好好品味品味这两件事——晴雯都快死了,贾宝玉为什么不叫医生?!又不真傻。
绣春囊事件大概也揭示了晴雯钱财的来源,什么活都接。绣春囊被人带到贾府后花园,专门通过大家都知道的方式送到王夫人、王熙凤面前,特别是所有未嫁的小姐都有嫌疑。丫鬟们看到的都是绣春囊之后赶了晴雯,内部大概也都知道是晴雯绣的,那几章着重写她绣工好,人尽皆知;鸳鸯、平儿之上的那些人,大多也知道是因为钱财的事,生了娇纵之心,还用事踩贾宝玉,有祸水引流到贾宝玉身上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