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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物安全一级、二级实验室的设施要求
一、生物安全一级实验室基本要求
生物安全一级实验室所在建筑物的选址及与其他建筑物的间距均没有特殊要求。但在建筑设施方面,具有下列几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1.实验室的门要求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2.应设置洗手装置,水龙头开关宜为非手动式,建议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3.在实验室入口处应有存放和挂工作服的场所和装置,应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5.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实验用品。
6.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7.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防止对人体产生伤害。
8.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要求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如生物安全柜应尽量避免摆放在实验室入口处、空调送风口下方及人员活动频繁的位置。
9.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10.如果实验室采用自然通风,如有可开启的窗户,则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以防止蚊虫进入实验室。
11.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及阳光直射,以免对实验人员操作产生影响。
12.若需要操作有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m 内设洗眼装置,如果需要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13.若需要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等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通风及安全防护设备。
14.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同时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5.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6.实验室应设应急照明装置,同时考虑合适的安装位置,以保证发生断电时,人员能安全离开实验室。
17.应有足够和稳定的电力供应,并确保用电安全。
18.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19.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并按照规定安全排放。
20.实验室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
21.配备适用的通信设备和网络断口,以满足实验室内、外的联络和实验数据的安全传输。
22.必要时,实验室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二、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基本要求
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简称“BSL-2实验室”)通常分为普通型和加强型两种类型。普通型BSL-2实验室可自然通风;加强型BSL-2实验室通过机械通风系统等措施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要求,需对实验室内部气流组织进行控制(即负压实验室)。
BSL-2实验室宜实施一级屏障和二级屏障,二级屏障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表3.3.2的规定。另外除了需要满足上述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基本要求(如果适用时)外,BSL-2实验室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加强型BSL-2实验室应包含缓冲间和核心工作间,缓冲间可兼作防护服更换间。必要时,可设置准备间和洗消间等。实验室应设洗手池,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动式,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2.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门禁系统)。加强型BSL-2实验室缓冲间的门宜能互锁。如果使用互锁门,应在互锁门的附近设置紧急手动互锁解除开关。
3.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4.应在实验室工作区(操作间)设置洗眼装置。
5.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需要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加强型BSL-2实验室应在实验室内配置压力蒸汽灭菌器,以及其他适用的消毒设备。
6.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并摆放在合适的位置。
7.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其排风口位置不得对周边人群和环境产生影响。
8.应通过自动控制措施保证实验室压力及压力梯度的稳定性,并可对异常情况报警。
9.实验室应有措施防止产生对人员有害的异常压力,围护结构应能承受送风机或排风机异常时导致的空气压力载荷。
10.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或UPS。
三、其他技术指标
(一)平面布局要求
BSL-2实验室平面布局一般要求设置成操作区和实验辅助区(准备区),BSL-2实验室一般宜设置在远离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即建筑物的末端,并和办公区域有效隔离。如果是负压实验室则应在操作区和辅助区之间设置缓冲间及传递窗,以确保操作区和辅助区之间保持一定的压力梯度和便于实验用品及材料的进出。
(二)室内净高
1.实验室主要工作间不设置气流组织时,不宜低于2.8m;设置空气调节时,不应低于2.6m。
2.实验室的室内净高还应考虑大型设备高度、安装及检修、维护及检测的要求。
(三)更衣间设置
实验室入口处应设足够面积的更衣间,更衣间应设更衣柜及换鞋柜,以满足个体防护用品的存放需要。
(四)环境参数要求
BSL-2实验室温度宜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宜控制在30%~70%,室内照度应达300lx,噪声控制在≤68dB(A)。
(五)送、排风口设置及压力要求
加强型BSL-2实验室核心工作间内送风口和排风口的布置应符合定向气流的原则,利于减少房间内的涡流和气流死角。核心工作间相对大气压力最低,确保气流从缓冲间流向核心工作间。
加强型BSL-2实验室核心工作间气压相对于相邻区域应为负压,压差宜不低于10Pa。在核心工作间入口的显著位置,应安装显示房间负压状况的压力显示装置。
加强型BSL-2实验室应采用机械通风,排风系统应使用高效空气过滤器。是否采用全新风系统,应根据实验室风险评估结果确定。
实验室的排风应与送风连锁,排风先于送风开启,后于送风关闭。
送风系统新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风口应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
2.新风口处应安装防鼠、防昆虫、阻挡绒毛等的保护网,且易于拆装。
3.新风口应高于室外地面2.5m以上,同时应尽可能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
(六)洁净度要求
为了延长生物安全柜等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交叉污染,BSL-2实验室内的洁净度宜控制在7~8级。
(七)标识使用
实验室应按照规定正确规范使用相关标识,如在实验室入口处、具有潜在风险的设备、场所、废物袋及其容器及人员撤离通道等均应使用专用标识进行提示和警告,以免误入或触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