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语言的柔婉之美
李佩甫是位男士,北方人,是吃玉米面、红薯干长大的。但他的小说《金屋》的语言,却似南方青山绿水养育的大家闺秀,温柔之中又有几分婉约之美。有句不知被人引用了多少遍的话“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高尔基语),没有考证李佩甫是否钟情于此,但无疑问,对于小说语言的营建,他是深得三昧的。
小说中景物的描写,可能最为体现作者的风格。如:“晨儿,天苍苍的时候,四周还在一片灰暗之中,那楼房便在灰蒙蒙的夜气中凸出来了。这时的楼房是暗绿色的,被一层薄薄的雾气环着。在一片幽静之中它仿佛微微地在摇动,在凉凉的晨风中摇动,尔后慢慢地升上去,垂直地升上去,微微地泛一点银绿色的光。”叠词的使用,儿化音的组合,款款托出了一种宁静肃穆的氛围。迷蒙的夜色,凉凉的晨风,微微地颤动,视觉、触觉、幻觉,构成了一幅清新悦目的画图。
再如:“雨天里,绵绵的秋雨在楼房前织起一道道扑朔迷离的雨帘,凉风斜吹在雨帘上,那房也像烟化了一般,飘缈着雾一般的青光。”烟雨迷蒙,凉风斜吹,和婉约词人柳永笔下“杨柳岸,晓风残月”又何其相似。
不仅静物的描写体现了这种柔婉之美,人物的对话中也洋溢着那种自然情调。如:
“快了,孩子,快到百天了……”
“我娘也说快了。”
“满了百天你就能过来了。”
“爷,你等着我。”小独根说。
“我等着你。”
这几句话,老人和孩子一天要说好几遍,老重复说。
——凝炼,朴素,一切都是那么淡淡的,老人与小孩,轻轻地,如水、如漾、如沦,两代人的温情流转于字里行间。这种温婉柔美的语言特色不仅体现在遣词造句中,而且,作者将自己主观上的虚静投入所构建的文体中,无论状物、写人,通篇都弥漫着一种淡泊宁静的氛围。作者似一洞彻世事,超然物我的哲人,冷静地注视着芸芸众生。连小说中几次写到人物死亡之际,他也依然不疾不徐,缓缓道来。如:
现在,他静静地躺在他住的小屋里,穿着那身新买的西装。这套西装是为结婚预备的,他就要结婚了,腊月二十三的‘好儿’,那日子已不太遥远。可他这会儿竟穿上了结婚的礼服,从容地到另一个世界里去了。……小屋收拾得很干净,桌上的书放得整整齐齐的……他要干干净净地走,也就干干净净地走了。
这里,语言形式的柔婉风格已上升到对整个描写对象的审美观照,物我交融,宁静致远。在这种冷静得近乎残酷的描写中,寄寓着作者悲怆之情。这种寓动于情,寓悲于静的手法,和作者对客观对象的细腻委婉,含蓄自然的描写,共同构成了《金屋》独特的审美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