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棋子160
乍一听骷髅山的名号,世人常以为那是一处穷山恶水,寸草不生的不毛之地。然而并不是。骷髅山风景秀丽,四季景明,沃野千里,只是地理地貌极其复杂,密林之下多食人沼泽与烟瘴地,不熟悉地形的人进去易,出来难。又因为与鹰愁涧毗邻,莫说寻常人等避之不及,就是那道行不够高深的修仙之人,也都会绕道而行,谁也不愿自找苦吃。久而久之,骷髅山便成了只闻鸟兽叫,不见人烟飘的原始去处。再后来,也不知道是谁领的头,将这里变成了避难所,那些不愿遵规守矩,不愿被管束的妖魔鬼怪和堕仙聚集在此,混居过日。他们奉行弱肉强食,强者为王的信条,将骷髅山建设成了一个天不管,地不管,独立于六界之外的天地。
历届骷髅山的王,无论是何出身,接任之初总想着要立下丰功伟绩,再创建一个类似魔界的国度,成为名垂青史的领袖。奈何山中派系林立,争斗太过激烈,藏于暗处的对手又防不胜防,往往屁股还没坐热,现任已身首异处成了前任,王座之上早就换了新面孔。长此以往,那些原本就没有野心的人都各自为政,各自求活。剩下那些怀揣着称王称霸梦想的人聚在新王的周围,妄图有朝一日能改天换地,扬名天下。但因其自身的局限,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只是一味地施展铁血手段,滥用武力,野蛮地镇压抱有不同思想的人。这非但不能消除彼此间的敌对情绪,反倒将好不容易团结在一处的人重新碎成了一盘各怀心思的散沙。到最后,骷髅山也没能成气候,空有那比天慕山还富饶辽阔的土地。
离骷髅山最近的场镇是碧灵镇,隶属妖界。在骷髅山还只是骷髅山,没有飞禽走兽以外的活物入住时,这里也没有碧灵镇,只有一片渺无人烟的荒山——碧灵山。等到骷髅山有了炊烟和人气,碧灵山因其盛产能提高灵力的蔬果和清洁甘甜能疗伤的泉水毫无悬念地成了骷髅山的食物供给站。
大概骷髅山的王认为去别人的地盘上疗伤有伤尊严,便总想将碧灵山据为己有。结果可想而知,被妖王一顿痛扁,灰溜溜地缩回骷髅山,很长时间都不敢滋事。之后的若干年,围绕碧灵山的归属权问题,骷髅山和妖界没少干架。到令狐云骁接掌妖界时,他传下话来:碧灵山的资源可无偿提供给骷髅山使用,但碧灵山永远是妖界的土地。这一点不许任何人质疑与挑战,更不许谁越界生事。
骷髅山的新王狂妄自大不信邪,他见令狐云骁成天就知道交朋结友,喝酒下棋,以为这是个好欺负的,便纠集了大批精兵悍将叫阵。令狐云骁充耳不闻,每日里依旧到处逍遥。直到有一天,有人越过碧灵山,杀害了附近镇子里一只刚修成人身的小狸猫,并将其剥皮剔骨熬成肉汤喝了,还美其名曰吃什么补什么。令狐云骁摔了棋盘,一人一剑,一夜之间杀光了肇事者,差点荡平骷髅山,自己毫发无伤。
从此,骷髅山再不敢造次,令狐云骁也因此名震寰宇。数十万年来,骷髅山的王都不再踏足碧灵山,只在骷髅山活动。当然,他们也不欢迎正人君子江湖客以及除魔卫道士的到访,特别是那些高高在上的神。
自从令狐云骁被囚鹰愁涧,碧灵山这个原本寂寂无名的荒山突然成了朝圣之地。来往于此间的除了各类小妖,还有许多有名的大妖。孟星魂见机得快,迅速颁布法令,允许三界众生自由前往碧灵山观光拜祭,并在山里建房开店,让来往过客有了落脚处。经过多年的建设,一个种族混杂,人口众多,功能齐全的镇子成型了,一跃成为妖界著名的游览胜地之一。如今,或许有人不知道妖界一共换了几代王,绝没人不知道碧灵山上有座退思峰,退思峰下有个碧灵镇,碧灵镇上最大的客栈是十多年前开的碧云天,碧云天的掌柜是妖界赫赫有名的千面灵狐未央夫人,地位仅在孟星魂之下。
如同笑春风的兔子想不到会被神仙抢食一样,骷髅山的妖魔鬼怪大概也想不到,自己的老巢会被仙界选中,成为仙门弟子的除魔试炼场。
十月初十,宜出行、会亲友、合婚订婚、搬家,忌祈福。
谢轻云等人到达碧灵镇时,雪凌寒一行已在碧云天安顿完毕,在镇上逛了大半天了。彼时天气明媚,莫待本想窝在店里晒晒太阳睡睡觉,或者把碧云天里的美食吃个遍,再不然就去看看传说中的未央夫人有多美艳迷人,结果被雪凌寒抱起来就走,逛街去了。两人走走停停,不买更不卖,只是看景散心,体验碧灵镇不一样的风土人情。不知不觉中,竟逛到了碧灵镇最大的珠宝店福安楼。福安楼的老板沈离淮生意做得非常大,私产之多在妖界数一数二。莫待和雪凌寒进店时,赶巧沈离淮也在。他正喝茶盘账,忽见有新客上门,忙热情相迎,匆忙间弄洒了茶水。莫待看了一圈,没有中意的,便逛隔壁的面具店去了。
枫叶已红透,在凉爽的秋风中轻轻颤动,像一只只不安分的小手,拨弄着人们张望的目光。那些只在秋天才开的花卉沿着地势铺开,氤氲的香气包裹着碧灵镇,熏染着一颗颗千姿百态的心。一只大脑袋,小短腿的大肥猫将身体摊成一块肉,四仰八叉地躺在花店门口晒肚皮。进出的客人谈论着它嚣张自得的睡相,主动为它让道。莫待用树叶逗弄了好半天,它也没搭理,依旧眯着眼呼噜有声。迎来送往的日子过得久了,碧灵镇的猫猫狗狗也都不惧陌生人。它们见到陌生来客的反应,仅限于抬头多看一眼。如果它们的眼中出现了警惕之色,恭喜你,那是它们对一个陌生人的最高礼遇,说明你成功地引起了它们的注意。
一个十五六岁头上簪花的卖花姑娘哼着小调,蹦蹦跳跳地进到花店,轻车熟路地跟老板讨价还价后,最后如愿拎走了一篮子水灵灵的花。她一边走一边摆弄花枝,高兴得忘了路中间还有一只猫。亏得莫待手快,扶了一把,她才没被绊倒。“多谢小公子。”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卖花姑娘把猫抱离门口,将一朵美女樱别在猫耳朵上:“小公子喜欢猫?”
“喜欢。我也有只猫,毛发雪白,个头非常小,大约只有这只的脑袋大。”
“那么小的猫?那小公子走路可得看着点,别一脚下去踩个正着,那就惨了。”
“不会。饭团可机灵了。”
“你的猫叫饭团?好意思的名字。”卖花姑娘扑闪着水汪汪的眼睛道,“这大笨猫叫拖布,是这镇上最胖最懒也最不怕生的。它很有灵性,听得懂人话。小公子若想跟它玩,就去旁边的杂货铺买点碎肉干过来。这家伙又馋又拽,只有肉香才能让它睁眼。”
拖布为了证明自己并不馋,将脑袋扭向一边,拒绝了莫待的小鱼干。但它嘴边那一大滩口水说明,它真的很馋。
莫待笑道:“居然能拒绝小鱼干的诱惑,你很了不起。”
“了不起啥?它是吃撑了,一口也吃不下去了,要不早跟你撒娇乞食了。”
“不打紧。”莫待把小鱼干放在墙角的石头上,“等饿了再来吃。”
“我瞧小公子眼生得很,是远客?”
“嗯。听说碧灵镇秋景秀丽,特来观赏。”
“此话不假。”卖花姑娘指着不远处的一条巷子道,“碧灵镇好玩的地方非常多,不过我还是最喜欢画眉弄。小公子若去画眉弄玩,走得饥了渴了,可以去我家歇歇脚。我家门口有一株千年古树,一眼就能认出来。”
“画眉弄?是梳妆描眉的画眉?”
“是的。我娘说,画眉弄好像取自古人的一句词,‘走来窗下笑相扶,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
莫待默念一遍,笑道:“住在画眉弄的人是不是很相爱?”
“那还用说嘛!都是一对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恩爱夫妻。”
“如何只羡鸳鸯不羡仙?”雪凌寒问了一句,“这世上还有不羡慕神仙的人?”
“神仙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卖花姑娘一根手指指天,笑容带着讥诮,“虽说他们比常人多活了些年月,也比常人多了很多欲望,整日想的不是如何虚化升级,就是跳出轮回,再不就是修炼成神,受万民敬仰。而这画眉弄的人,或许过得清贫,或许有诸多的不如意,所求也不过是家庭美满,一生一世一双人。好比我父母,结婚已经快一百年了,天天还腻歪得不行。昨儿老两口还牵着手商量呢,谁先死谁后死,死的时候穿什么衣服,着什么妆容,死后要葬在哪里,坟前要栽什么花,墓碑上要刻什么字,下辈子谁做男人谁做女人,何时遇见最合适……诸如此类,听得我的胃直冒酸。你说,到底是神仙快乐,还是他们快乐?”
“自然是他们快乐。只是,他们谈论生死,你不伤心么?”
“我为什么要伤心?他们一辈子风雨同舟,不离不弃,死了还能合葬在一处,这是多幸福的事啊!我干嘛要为一对即将开启新生的幸福老人感到难过?”卖花姑娘那双比花还水灵的眼明目张胆地将莫待和雪凌寒比较了又比较,“将来我也要嫁给一个像小公子这样的人。他不用太出众,人品好,真心待我最重要。”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他?他不但比我好看太多,能力也比我强很多。家境就更是不用说了,我俩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瞧小公子这话说的,我都不知道怎么接话了。还是太年轻,经历得不够啊!”卖花姑娘又是憋嘴又是摇头,老气横秋地道,“请问小公子,你说的这些东西跟爱情有关系么?”
“有。谁也不愿意跟一个奇丑无比,家徒四壁,还烂泥扶不上墙的人生活一辈子吧?都盼着所爱之人的模样和能力合自己心意,不是么?”
“你选择跟他在一起,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有能力,家境好?”
“不,我选择他,是因为他值得,无关其他。”
“那不就得了?”将了莫待一军,卖花姑娘颇为得意。“那你还跟我论什么?”
莫待笑道:“不知道姑娘有没有听过一句话,所有的一见钟情都不过是见色起意。我对他亦是如此。如果他是一个丑八怪,当初我不会轻易靠近。不靠近,就没有现在的我们。只有靠近了,了解了,相知了,才会付出真心,才会义无反顾。你瞧,骄傲如我也还是不能免俗,一不小心就被美色迷了眼,忘了思考,丢了理智。可见容貌是顶顶重要的。”
雪凌寒心想:原来只是见色起意,不小心丢了理智。看来我要好生保养这张脸,不让它失了颜色。
“小公子倒实在,也不怕他生气。”卖花姑娘咯咯笑了,“我娘常说,有的人穷了一辈子,却握着爱人的手,相守相惜,白头到老;有的人大富大贵,却守不住最初的承诺,最后输得一败涂地。不论是贫穷还是富贵,不论是美是丑,选对人才最重要。当然,也有既能同患难又能共富贵的,那样的姻缘三界罕见,我希望你们就是。”
雪凌寒道过谢:“姑娘的话我非常赞成。幸不幸福与权力和容貌关系不大,关键看两个人是否真心相爱。彼此不信任,心不在一处,无论多般配都不会幸福。”
“你能这么想,我刚才那些话才算没白说。钱财与地位只能保证生活,却无法担保爱情。婚姻也许会因为利益关系而天长地久,但并不能因此就说天长地久的婚姻是爱情,是幸福。”
莫待笑道:“你小小年纪,父母又很恩爱,怎么倒有这么多感触?”
“这不是我的感触,是我娘的。我娘还说,一个能力强的人,如果他心里没有你,他的能力不但不能为你遮风挡雨,或许有一天还会变成伤害你的利器。”卖花姑娘打量着雪凌寒,神色很是不屑。“我承认,他非常好看。那又怎样?他是神仙?不会老么?几十年后谁还不是皱巴巴的一张皮。就算他真是神仙我也不稀罕。为啥呢?因为我不喜欢他这样的。我不喜欢,再好看再有钱又与我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