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卡斯特桥市长——一个有性格的人的故事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夏末的一个傍晚。一对青年男女正走近上威塞克斯的威敦·普利奥斯大村庄。他们徒步而行,女人怀抱一个婴孩。他们衣着朴素,但并不破旧,只是经过了长途跋涉,积蒙在两个赶路人鞋子和衣服上的厚厚灰尘,使他们看上去显得格外可怜和寒酸。
这男人体格魁梧而健壮,面容冷峻而阴沉。他略侧着头,脸角几近垂直。他穿着一件较新的灯芯绒布缝制的短外套,一条镶有白角扣的粗斜纹布旧马夹,同样质地的短裤,鞍革绑腿,头戴一顶用闪亮的黑帆布衬盖的草帽。他肩背一个用皮带结成活扣拴着的灯芯草篮子,篮子口上突出一把割草刀的刀柄,透过篮孔,一把结草绳用的螺丝钻依稀可辨。他迈着稳健而缺乏弹性的步履。看得出他是一个干练的乡下人,与一般干活人的蹒跚脚步迥然有别。与此同时,他脚步的每一起落,无不体现出他所特有的玩世不恭和冷若冰霜,就连那时而在左腿、时而在右腿交相递叠的斜纹布褶迭,也都在展示这份神情。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这一对男女相互之间竟一句话也不说。或许正是这一点才会偶引路人的注意,否则人们准是无心理会他们的。他们肩并肩地走着,从远处望去,人们定会以为这对亲密无间的人儿正窃窃私语、说着知心话儿呢。但仔细一瞧,便可看到那男的正在读着——或装作在读——一首印在纸上的歌曲。他的手得挽着篮子的皮带,所以要将那张歌片举在眼前着实有些费力。他是否表里如一,抑或只是装模作样,以此来逃躲一场他所厌烦的交谈,除了他自己外,恐怕谁也说不准。但他沉默如初,而那女人虽有他相随,却得不到做伴的乐趣。实际上,除了她怀抱中的小孩,她可说是独个儿在大道上走。有时,那个男人弯起的胳膊肘几乎碰着了她的肩胛,因为她尽量挨近他却又不想碰着他。她似乎不想去挽他的臂膀,而他也无意于把臂膀伸给她。对他的不理不睬、默默无语,她毫不惊讶,仿佛认为那是一桩极自然的事情。假如这三个人中终于有人开了口,那也是女人跟小孩偶尔的轻声低语,与小孩的咿呀咿呀作答。那孩子是个小布丁女孩,穿着短衣和棉织的蓝色靴子。
这年轻女人的脸庞富有动感,这是她主要的、几乎是唯一吸引人的地方。在她侧着脸低头俯视孩子的时候,显得容貌美丽,甚至很漂亮,此时,色彩斑斓的阳光斜映在她的颜面上,使她的眼睑和鼻孔晶莹剔透,双唇鲜红如火。可当她在树篱的蔽荫里沉思冥想、缓步前行时,脸色冷漠而呆滞,仿佛一个人认为在时光和机遇的股掌中无所不能,也许唯独没有公道。前一种情形当属造化,而后一种大概是文明的产物了罢。
这一男一女无疑是一对夫妻,而且分明是小女孩的父母。否则,他们行路时像一层光轮似的罩在他们身上的走了味的亲情是怎么也无法解释得了的。
多半时间那妻子直愣愣地凝视着前方,可兴味索然,不过这也难怪。因为每年的这个时候,在英格兰的任何一郡的任何一地,景色跟这儿相差无几:一条不弯不直、既不平坦又不崎岖的路旁生长着的灌篱、树木和其他草木已变成墨绿色,再过一些时日,树叶命定会由暗黑而泛黄,然后呈红。河堤边的绿茵和近处树篱的丫枝上聚积着被疾驰而过的车辆扬起的尘土。同样的尘土也覆盖在大路上,像铺了层地毯,将他们的脚步声消去。就这样,周围哪怕一声一息都听得真真切切。
许久许久,周遭一片寂静,只有一只有气无力的小鸟在山间哼唱一支古老的黄昏之歌。在这季节的任何一个落日时分,这啭鸣啁啾人们已经聆听了无数个世纪。在他们临近村庄时,各种各样的叫喊声和嘈杂声从村那边的高地方向隐隐地传入他们的耳廓。然而那一簇簇树叶却挡住了他们的视线。当威敦·普利奥斯村的第一批房屋终于映入他们的眼帘时,这一家子碰到一个迎面走来的刨萝卜的农庄雇工。那人肩上扛着锄,锄上悬系着饭袋。那看歌本的人即刻抬起头来。
“这儿有什么活儿可干吗?”他扬了扬手里的纸头,指着前面的村庄,懒洋洋地问道。他以为这雇工不解其意,随即追问了一句:“有什么打草工的活儿吗?”
刨萝卜的连忙摇头:“天哪,这个时令,亏你想得出到威敦找这样的活儿干!”
“那么可有房屋出租——一间新盖的小草房什么的?”另一个问道。
那悲观论者还是一个劲儿地摇头。“威敦拆房子的事儿倒常有。去年拆掉了五间,今年又是三间。大伙儿没地方可去——唉,连个树枝搭起的茅草房都没有哇。威敦·普利奥斯如今已搞成这副样子了。”
割草人——他明摆着是干这一行的——倨傲地点点头。他凝望着村庄,继续说道:“我说,今儿个这里热闹着哩,是不是呀?”
“对哩。今天刚好是赶集的日子。不过这会儿你听到的无非是骗小孩和傻瓜的嘈七杂八声。正经做生意的可老早就收场了。我一整天都在这喧闹声中干着活儿,可我不赶集——我才不呢。它关我屁事。”
割草人和妻儿继续赶路,不久就来到了市场。这里有许多牲口栏,上午已经展卖过几百匹马和羊了,不过此时大半都已牵走了。眼下,就像那雇工所言,剩下的已没有什么正经的生意,主要的就是拍卖一些没有别的法子可以脱手的劣等牲口,眼界高点的买卖人早来早回,绝不会要此路货色。然而,这会儿人群倒是比早上密得多。这批无足轻重的访客,有外出休假的工人、一两个请假回家却在外地游荡的士兵、乡村铺子的掌柜,等等,都在集市收摊之际蜂拥而入。这儿有西洋镜、玩具摊、蜡人像、神灵怪兽、闯荡江湖普施善行的郎中、设圈套摆赌摊的、卖小玩意儿的、相命的,不一而足。这帮观光客如鱼得水,尽情其中。
我们说的赶路人对这些玩意儿可没有多大兴趣。他们四处张望,想在高地上支起的许多帐篷中寻找小吃店。挨他们最近的有两家,裹罩在落日余晖的赭色霞光中,看上去差不多同样的吸引人。一家支着簇新的乳白色帐篷,篷顶飘扬着鲜红的旗帜。它吹嘘供应“上等家酿啤酒、淡色啤酒和苹果酒”。另一家不怎么新,后面伸出一段铁筒烟囱,前面一块招牌上赫然写着“此处出售香甜牛奶麦粥”。割草人心里略作掂量,意欲去前一家。
“不,不,到那边去,”女人开口说道,“我一向爱吃甜牛奶麦粥,伊丽莎白·简也爱吃。你也会喜欢吃的。累了一整天,喝点粥有营养。”
“我可从来不吃那东西。”男人说道。不过,他还是依了她。他们便走进了卖甜粥的帐篷里。
里面人群鼎沸,都坐在靠帐篷四壁排着的狭长桌子边上。帐篷的里端,放着一个烧得旺旺的炉子,炉子上吊着一口三脚大锅,锅边擦得锃亮无比,一看便知它是由钟铜铸造的。掌勺的是一位五十来岁的老丑婆。她身系一条白围裙,宽大得几乎围住了整个腰身,显得气度非凡。她慢悠悠地搅拌锅里的东西,生怕烧焦了粥。当她这样搅动着由麦片、面粉、牛奶、半干的葡萄干、无核的小葡萄干等调制而成的古色古香的食物时,那只大匙子刮着锅子,发出沉闷单调的声响,全帐篷的人都听得见。一碗碗调料摆放在她身旁的一张铺着白台布的搁板桌上。
这对青年男女各叫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粥,坐下身来悠悠地喝着。到此刻为止,一切都顺顺当当,因为就像女人所说,这甜粥滋养丰富,是四海之内皆有的佳肴。不过有些平常不喝的人,一看到麦片涨得像柠檬果仁那般大,浮在碗面上,那准会退避三舍的。
但是且慢,这帐篷里有你草草一瞥所看不见的东西呢。而这刚愎乖张的男人很快就嗅到了其中的奥妙。他装腔作势地猛地喝了一口粥,便用眼角梢瞟着老婆子,一眼便看破了她玩的把戏。他朝她使了个眼色,她点了下头,他就将碗递了过去。她打桌子底下拿出一个瓶子,偷偷地量出一些酒,倒进男人的粥里。这倒进去的是朗姆糖酒。男人也悄悄地付了酒账。
粥里掺了浓烈的酒,他觉得喝起来比原先的要过瘾得多了。这一切他妻子看在眼里,急在心头。而他却劝她也掺上些,她犹豫了一会儿才答应稍加一点儿。
男人喝了一碗,又要了一碗,还暗示要掺更多的酒。酒力马上开始发作,在他的一举一动中表现出来。待到这时,他的妻子才痛苦地明白过来,她好不容易避开了那家有营业执照的酒家的暗礁,到头来却又卷进了这卖私酒的旋涡。
小孩开始不耐烦地叽里咕噜起来,妻子就不止一次地对丈夫说:“迈克尔,过夜的地方怎么办?要是我们不快走,找个歇脚点就麻烦了。”
但是他对妻子的轻声催劝置若罔闻,只顾拉开嗓门同邻座海阔天空。蜡烛点燃之际,小孩的圆黑眼睛缓缓地、好奇地凝视着烛灯,然后眼帘低垂了下来,接着又睁开,又闭拢,终于睡着了。
喝完第一碗,这男人心神怡然;第二碗,眉飞色舞;第三碗,与人展开了舌战;喝完第四碗,他的脸部表情——那不时地紧抿着的嘴,黝黑的眼珠子冒动着燃烧的火花——在他的一举一动中显露出来。他盛气凌人,吵兴正浓。
谈话骤然升温。在这种场合下,这本是常事。话题是:能干的男人往往毁在坏老婆的手里,特别是许许多多年轻有为的小伙子因为草率的早婚,而使他们崇高的希望与远大的志向终成泡影,也耗尽了他们的精力。
“这种事偏让我给碰上了。”割草人若有所思、凄苦地说道,口吻几近愤懑,“我十八岁那年结的婚。当时我活像个傻瓜蛋。喏,这就是结果。”他一挥手,指了指自己和他的一家子人,要大家目睹他的穷酸相。
那年轻女人——他的妻子,对这种话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就像压根儿没有听见似的,继续同那忽睡忽醒的孩子,间歇地说些亲昵的知心话儿。那孩儿也不过是长得那么大,她妈要腾开胳膊歇歇时,刚好可以把她放在她身边的凳子上坐一会儿。那男人继续说:
“虽然我一股脑儿只有十五先令,可在这一行当里,我可算得上是个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买卖饲料,我敢向全英国挑战,与任何人一比高低。要是我重新成为一个无牵无挂的人,只要我动手干,我就挣它个千儿八百英镑。可是一个人不到所有能干出点名堂的机会统统丢光,是永远不会明白这些劳什子事情的。”
外面的场地上,拍卖商在出卖老马,可以听到他的叫嚷声:“嗨,这是最后一匹啦——嗨,哪位愿意捡这最后一匹呀?便宜卖啦!要我开四十先令吗?这头母马可会下崽哩,才五岁出头,可是一点儿毛病也没有,只是脊背有点凹陷,左眼珠子给踢瞎了,那还是来这儿的路上给亲姐妹踢的。”
“唉,我真不明白,那些娶了老婆却又不再想要她们的男人,干吗不能像这帮吉普赛人摆脱他们的老马那样将她们脱手呢?”帐篷里的那个男人说道,“为什么他们不能用拍卖的法子,把她们卖给需要这号货色的人呢?怎么?老天爷保佑,不论什么人,要是愿意买我老婆,这会儿我就把她卖了!”
“会有人愿意买的。”有几个客人回应道,瞅瞅那妇人。她的模样真不赖。
“一点不假。”一个吸烟的绅士附和着。他那一身衣服,无论领子、胳膊肘、衣缝和肩胛上都磨得锃亮,只有长期不断地与油污污的平面摩擦才会这样光彩照人。通常家具倒要这样锃亮,而衣服如此闪亮却有失大雅。从他模样上来看,他从前可能在邻近的乡绅富豪人家当过马夫或车夫。“我在有钱有势的人家待过,可以说,比谁都不差。”他接着说,“我懂得真正的教养,比谁都懂。我敢说她是个贵妇人哩——记住,我说的是她骨子里头——可以跟集上的任何女人比。可惜了她,没有受到良好的培养。”说着,他便跷起二郎腿,抬眼凝望着空中的某一点,又抽起了烟斗。
这个喝得醉醺醺的年轻丈夫,听着这番对他老婆的出乎意料的赞誉,愣怔了几秒钟,心生怀疑自己如此这般对待具有这等品格的人的态度是否明智可取。不过,他很快又恢复到了原态。他声色俱厉地说:“那么,好哇,现在你们的好机会来了——只要买主出个价,我便把这个稀世宝贝卖啦!”
她转向丈夫,小声地说:“迈克尔,你以前当着好多人的面就这样胡说八道过。笑话归笑话,可不能老说啊!”
“我知道我以前说过,我说话算数。我就是要找个买主。”
正在这时候,这夏季里最后一批中的一只燕子恰巧从隙口飞进帐篷的上空,在人们的头上迅速地来回盘旋,引得众人的目光茫然若失地追随它。那一群人一直望到鸟儿又夺路而出,就没顾得上回答割草人刚才的提议。话头暂时中断了。
可是过了一刻钟,这男人继续往粥里掺酒,并越掺越浓,真不知他是意志坚强呢还是海量无边,他依然十分清醒。仿佛乐器在幻想曲中重回主题曲,他又老调重弹起来。“喂,有人要吗?我等着呢。这个女人对我毫无用处。谁要她?”
这时在座的诸位已变得恶不可及。这旧事重提引来他们一片赞许的哄笑。女的小声诉说,她热切地乞求他:“得了,得了,天快黑了。说这种无聊话有什么意思?你不走,我可要一个人走了。走哇!”
她等了又等,可他就是不动。过了十来分钟,喝粥的人们开始七嘴八舌地穷聊起来。那个男人又嚷嚷道:“刚才我问过这个问题,可没人吱声。莫非你们没有一个要我的货吗?”
女人态度骤变。她紧绷着脸,神色阴郁。
“迈克尔,迈克尔,”她说,“这越来越不像话了,啊——太不像话了。”
“有人愿意买她吗?”男人问道。
“我希望有人愿意,”她语气坚定地说,“她现在的主人根本不合她的意了!”
“我也不喜欢你。”他说,“那么我们意见一致了。先生们,你们听见了吧?同意分手啦。要是她要这小女孩,她可以带着去,走她的路;我拿我的家什,走我的道。这跟圣经上的记载一样的简单。那么,苏珊,你站起来,给大家瞧瞧吧。”
“别站起来,我的孩儿,”一个坐在她近旁、穿着肥大衬裙、体态丰腴的卖束胸纽带的女人轻声说道,“你男人不知道自己在说些啥呢。”
然而,这女人还是站了起来。“好啦,谁当拍卖人?”割草人嚷道。
“我来当。”一个矮个儿汉子马上搭腔。他的鼻子像个铜疙瘩,声音嘶沉,双眼活像纽扣洞。
“哪位愿替这位太太开个价?”
女人垂头看着地上,似乎是靠了极大的意志力才支撑着。
“五先令。”一个家伙说。人们报以一阵哄笑。
“别欺侮人,”丈夫正色道,“谁肯出一基尼?”
没有人响应。这时那个卖束胸纽带的女人插嘴道:
“看在老天面上,先生,正经点儿吧!啊,这个可怜的人儿嫁给了个多么残忍的家伙呀!老天呀,食宿费可不便宜哟!”
“把价钱抬高点。”割草人说。
“两基尼!”拍卖人说。可是没人应答。
“要是在十秒钟内,这个价钱还是没人要,那他们就得出更多啦。”丈夫说,“好了,拍卖的,再加一基尼。”
“三基尼,三基尼卖了。”那人瓮声瓮气地说。
“还没人出价吗?”这丈夫问,“老天爷,哦,我在她身上花去五十倍这个价钱哪。开下去。”
“四个基尼啦!”拍卖人叫道。
“我告诉你们——少于五基尼我是不卖的。”丈夫说着,一拳砸下去,震得桌上的一只只碗盏都蹦跳起来,“五个基尼。我就把她卖给随便什么人。只要他肯掏腰包,只要他好生待她,她就永远归他了。以后我决不会跟他再啰唆。但是哪怕少一个子儿也不卖。好了——五个基尼——她就是你的了。苏珊,你同意吗?”
她低着头,不理他。
“五个基尼,”拍卖人说,“要不,她就要撤销了。谁愿意出这个价钱?最后一次啦!有没有?”
“我出。”门口一个声音大声地说道。
所有的目光刷地转了过去。在帐篷大门的三角形入口处,站着一个水手。他到此地不过才两三分钟,旁人未曾看见他。随着他的话音,是一阵死样的沉寂。
“你说你要买?”这丈夫两眼盯着他发问。
“我是这么说的。”水手答道。
“说说是一回事,给钱又是一回事。钱在哪里?”
水手略一踌躇,再一次瞧瞧那女人。他走进帐篷,摊开五张簇新挺括的纸币,将它们扔在桌布上。这是五镑英格兰银行的钞票。在这上头,他又叮叮当当地照数扔下五个先令——一、二、三、四、五。
在这之前,观众们都不怎么把这场挑战当回事,直至看到有人真的如数给了钱应战,才知事情已闹得非同小可。他们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盯住那几位主角的面孔,然后又盯在桌上压在先令底下的几张钞票。
直到此刻,虽然这男人一本正经地作出撩人心怀的表示,但谁也不能肯定他是真心实意的。观众们本以为整个事情不过是一场过火的戏谑罢了,认为他失了业,难免会对世界、社会、自己的亲骨肉火冒急燎。他要钱,而有人真的照实付了钱,这无聊的玩笑从此便收了场。帐篷里似乎弥漫着一股苍白暗淡的光晕,使里面的人面貌全非,嬉笑从听众的脸上猝然消逝,他们全都目瞪口呆地期待着。
“好了,”女人说,她那低沉干涩的声音打破了沉寂,显得分外洪亮高亢,“在你还没走得更远之前,迈克尔,听我说一句。要是你碰一碰那钱,我和女孩儿就跟这人走了。听清楚了,这可不再是开玩笑了。”
“开玩笑?当然不是开玩笑。”丈夫喊道,她的提示反而使他怒火上升,“我拿钱,水手带你走。这是最简单不过了。旁的地方这样干来着,难道这儿干不得?”
“那要看这位年轻女子是否心甘情愿了。”水手和颜悦色地说,“我可不愿伤她的心。”
“没错,我也不想使她伤心,”她丈夫说,“不过只要孩子归她,她就情愿。就在前几天,我扯起过这码子事,她就这么说过来着。”
“你能发誓吗?”水手问她。
她看了看丈夫,他脸上没有半丝悔意,这才说:“我起誓。”
“好得很,她可以带走孩子。这笔交易算是了结了。”割草人说。他拿起水手的钞票,不慌不忙地折叠起来,连同那几枚先令,放进一个贴胸的口袋里,一副拍板定局的神气。
水手朝女人看了看,笑了。
“跟我来吧,”他和蔼地说,“这小的一块儿走——人越多越快乐!”她踌躇片刻,仔细地瞅了他一眼,随后她垂下眼帘,什么也没说,抱起孩子,跟着他朝门口走去。到门口的当儿,她突地转过身来,摘下结婚戒指,朝帐篷那头的割草人脸上直扔过去。
“迈克尔,”她说,“我同你一起过了两年,除了受气还是受气。现在我同你再也没有瓜葛了,我要到外地去碰碰运气了。这对我和伊丽莎白·简都会好些。那么再见了!”
她右手抓住水手的臂膀,左手抱着小女孩,伤心地、抽抽搭搭地冲出帐篷。
丈夫的脸上挂着一副呆头呆脑的忧虑神情,似乎他终究不大会料到有如此的结局。有几个顾客放声大笑。
“她走了吗?”他说。
“是啊,她走了,连个影子都看不见了。”站在门口边的村民说。
他站起身,自知灌进了过量的酒精,趔趄着走向门口。另外一些人尾随其后,大家伫立着朝苍茫暮色中凝望。就在此地,低级动物的平谧天性与人类的蓄意仇怨之间的天壤之别,可谓一目了然。与帐篷内那刚刚结束的冷酷的一幕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几匹马正相互亲昵地交颈挨摩着,耐心地等待着安上挽具,准备踏上归家路。市集外面,在山谷和树林中,万籁俱寂。夕阳刚刚下山,西边的天穹披上了玫瑰色的晚霞。那景象仿佛永恒旷久,然而却在缓缓地变幻。驻足伫望这片云天,恰似从昏黑的观众席上欣赏舞台上的超凡绝技。目睹帐篷里的那一幕后,又亲临这一场景,人们会升腾起一股本能,不由自主地将人类视为仁慈宇宙中的一抹污点,加以唾弃。不过,万万不可忘记的是这世上一切物象都出没无常,说不准某个夜晚人类会天真浪漫地坠入梦乡,而这些安谧宁静的风物却尽情地汹涌咆哮。
“那水手住在哪儿?”当他们环视四周一无所获时,一个看客发问道。
“天知道,”那个见过大世面的男人说,“毫无疑问,他是这儿的生客。”
“他大概是在五分钟以前进来的。”卖甜粥的女人两手搁在臀部上凑着大伙儿一起说,“随后他退出去,后来又朝里看。他那儿我是一个子儿也没赚到。”
“这丈夫活该,”卖束胸纽带的女人说,“像她这样好看又体面的女人——男人到底还想咋呢?我真佩服她的志气。要是我丈夫这样作践我,我自己也会像她这么干的——要是我不争气,老天都难容我啊!我一定走,他会叫呀、喊呀,直叫到嗓子眼儿发疼。我会永不回头——不,不到世界末日我绝不回头!”
“嗯,这女人的日子会好过起来了。”另一个比较有点头脑的人开了口,“因为以航海为业的人是被剪的羔羊[1]极好的庇护。还有呢,那个人好像特有钱。照我看来,她近来的境况不尽如人愿。”
“哼,听我说,我才不会去追她呢!”割草人说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模样很固执,“随她去!既然她这样异想天开,那就得自作自受。只不过她没有权利带走我的女孩——那可是我的女孩。要是这事整个儿重来一遍,她就甭想把孩子带走。”
那些吃客们,他们或许有点意识到自己已为一件不可饶恕的行为推了波助了澜,或许是因为天色已晚,总之过不了多久,便都纷纷散去。这男人伸出两肘趴在桌上,脸枕靠着臂膀,很快就打起鼾来。卖甜粥的决定夜里打烊,先把没收拾好的酒瓶、牛奶、麦片、葡萄干等等装上二轮马车,然后才走到男人身旁。她推了推他,但弄不醒他。好在市集还要再开三天,那天夜里不收帐篷,她就让这酣睡的人——他显而易见不是个流浪汉——连同他的工具篮留在那里。她吹灭了最后一支蜡烛,放下帐篷的门帘,赶着车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