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建俊
(浙江省台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摘要】 2010年初,浙江省《台州市城市行政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对侵占城市河道的行为划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时过7年,城市河道执法似乎有些边缘化。为此,本文就执法权相对集中后,从管辖范围、机构人员调配、执法理念、工作衔接机制等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希望河道执法有一个突破性的进展。
【关键词】 执法权相对集中 河道执法 问题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