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水利改革工作综述
2017年,水利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根据中央有关改革部署,统筹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推动形成了一大批重要改革成果,水利改革政策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一批水利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各地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提供了重要基础和有利条件。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改革提速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水利部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建立河长制各项工作,成立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督导检查机制、月推进视频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将河长制度建设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6项配套制度基本建立,设立乡级以上河长32万名,村级河长62万名。《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经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后,于2018年1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湖长制全面启动实施。
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推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成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建立督导工作制度和改革工作简报制度,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已有797个县开展改革工作,覆盖灌溉面积5200余万亩。
三、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组织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双控行动落实方案,建立双控目标责任制。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6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出台8项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制定印发灌区、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水效领跑者申报工作。完成京津冀和全国8个试点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提出全国地级行政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和长江经济带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初步成果。大力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批复20条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完成全部7个水权试点验收。加快推进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建立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协调机制,组织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并进行技术审查。各试点实施方案已由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会同各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联合批复。
四、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完善
持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水利建设力度,落实年度水利投资7176亿元,其中中央水利建设投资1558.6亿元。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不断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战略合作,3家银行大口径水利贷款余额超过1.12万亿元。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组织完成12个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评估工作,湖南莽山水库、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重庆观景口水库、贵州马岭水利枢纽、黑龙江奋斗水库等5个PPP项目成功落地实施,共吸引社会资本37.61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2.8%。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试行)》。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五、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考核,编制完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导则》,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责任。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专职质量监督机构比例提高至60%。探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研究梳理工程标准化的具体措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国纳入改革的1451万处小型水利工程中,已有90.7%的工程明确了工程产权,74%的工程明确了管护主体、健全了管护制度。创新移民安置方式,鼓励指导地方将移民安置与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统筹考虑。
六、农村水利发展机制改革不断深入
深入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全国100个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59万处农田水利设施中,已有90%明确了产权主体,颁发了产权证或使用权证。健全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全国共建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29351个,基本覆盖有农村水利建设任务的乡镇。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8.31万个,管理灌溉面积3.26亿亩,参与农户6070万户。建立各级防汛抗旱抢险服务队1.7万余支。推动农村水电管理创新,制定出台《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颁布《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启动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
七、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顺利
建成水利部行政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实现部本级和5个流域机构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加快建立水行政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提出部本级和流域管理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推进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试点。加强水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出台《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措施。
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安排。2018年,水利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站在新的更高起点进一步推进水利改革工作,持续推动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利改革任务举措的落实落地,科学谋划并推动落实党的十九大的改革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坚定改革方向、改革目标和改革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各项水利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杨威 俞昊良 马超 邱勇 执笔
汪安南 高敏凤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