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概述
新中国成立前,上海农村地区的海塘防御标准是“20年一遇高潮位加8~9级风”,城市化地区是“50年一遇高潮位加10~11级风”。新中国成立后,海塘开始进行大修,逐年加固;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根据“积极防御,避免退堤,保滩与护岸并重,养护与基建并重,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治理方针,大力修筑海塘;截至1975年,当时海塘断面尺寸为堤顶(或防浪墙顶)标高8m,顶宽5m,内坡1∶2,外坡1∶3,习惯称为“八五”标准。
1997年,第11号(9711号)台风给上海海塘带来了严重的破坏,造成五十多处受损,十多处一线海塘(非主塘)局部地段决口。1997年以后,上海开始按照上海市水利局编制的《上海市海塘规划》(1996—2010)组织实施海塘达标工程建设。截至2010年先后实施了海塘护坡达标工程403km、保滩工程100km、内青坎整治工程75km,海塘防汛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有效抵御了“派比安”“桑美”“麦莎”“卡努”“海葵”和“菲特”等台风、高潮位的袭击,保障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201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2013〕88号文批复的《上海市海塘规划(2011—2020年)》,根据保护区域社会经济状况、海塘前沿自然条件不同,提出分区域设防:大陆主海塘三甲港~芦潮港为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上限,大陆其余部分及长兴岛为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下限;崇明岛北沿及横沙岛北沿主海塘为100年一遇高潮位加11级风上限,崇明岛和横沙岛其余部分为100年一遇高潮位加11级风下限。2014年,上海市水务局开始组织实施新一轮的海塘达标建设。
上海海塘范围广、堤线长、结构型式多,海塘的检查、养护、维修和管理等工作难度大。同时海塘在复杂的自然条件影响及各种外力作用下,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及缺陷,若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易使缺陷积小成大,逐步发展,进而影响海塘安全。因此,为确保海塘的运行安全,须对海塘的维修养护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海塘的维修养护工作。
本着“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进行海塘维修养护,高度重视养护工作,当海塘发生缺陷后,要及时进行维修,随坏随修,防止缺陷扩大。
根据海塘检查结果的不同,分别按照日常维修项目、专项维修项目、应急抢险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海塘发生主体结构溃决、滑坡和坍塌,以及护滩、保岸工程严重损坏等严重危及防汛安全的,经市水务局批准,列为应急抢险项目。
海塘检查发现影响海塘安全的、涉及规模较大,或复杂程度较高的维修,或涉及海塘主体结构的改动,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列为专项维修项目。
海塘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缺陷的,涉及规模较小、复杂程度较低的维修、不涉及海塘主体结构的改动,报请相关部门,列为日常维修项目。
《上海市海塘维修养护技术指导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主要是针对上海市主海塘、一线海塘、备塘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局部隐患或缺陷等日常维修项目而编制。根据《上海市海塘运行管理规定》,海塘维修是指不改变海塘设施主体结构,按照原工程设计标准进行修复,使海塘工程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海塘养护是指对海塘工程、堤防绿化及其附属设施所进行的预防性保养或者轻微损坏(伤)部分的修复。
通过调查分析,《手册》对海塘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制定具体的维修、养护方法,力求因地制宜、多快好省、经济有效,可供日常维修项目参考使用,也可作专项维修项目设计时参考。
海塘养护单位可参照《手册》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日常维修项目的维修、养护方案,做好海塘的维修、养护工作,不断总结,积累海塘维修、养护经验,确保上海市海塘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