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执法与水事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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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节 我国的治水思路

一、我国的水问题

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影响生态的控制要素。我国幅员辽阔,水域宽广,同时,我国是全球人均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水资源能否支撑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能否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要求?水问题不仅仅是技术问题、工程问题,也关系到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全党要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安全中的老问题仍有待解决,新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当前,我国水安全呈现出新老问题相互交织的严峻形势,特别是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愈加突出。水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短缺的产品、制约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将面临严重的水安全问题。

水资源作为一种宝贵的战略资源,已上升为攸关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水资源问题面临的挑战是严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水资源严重短缺

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100m3,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正常年份缺水500多亿m3。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南多北少,沿海多、内地少,山地多、平原少,耕地面积占全国64.6%的长江以北地区仅拥有全国水资源总量的20%,近31%的国土是干旱区 (年降雨量在250mm以下),生产力布局和水土资源不相匹配,供需矛盾尖锐,水资源缺口很大。

2.水资源污染严重

由于改革开放初期过分注重发展速度、忽视环境影响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使水资源遭受严重污染,流经城市河段普遍受到污染,三江(辽河、海河、淮河)和三湖(太湖、滇池和巢湖)均受到严重污染;在七大水系100个国控省界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36%、40%和24%。此外,城市地下水约有64%遭受严重污染,33%的城市地下水为轻度污染。

3.水资源的重复循环利用率偏低

工业生产用水效率低,导致成本偏高,产值效益不佳,单方水的GDP产出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全国大多数城市工业用水浪费严重,平均重复利用率只有30%~40%,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到70%,与先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

4.节水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水资源短缺现状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科学有效使用水资源的引导和督察不到位,民众节水意识淡薄,各行各业用水浪费现象普遍存在。

二、我国的治水思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基础支撑、重要保障,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要事。加快发展水利,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促进经济长期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保障。

历史上,各个统治者都把兴水利、防水害作为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战国时期的秦国,就有水利设施建设的相关法令。1979年,考古工作者在四川省青川县郝家坪发现的《为田律》(秦武王更修田律)木牍记载了涉及秦代土地资源管理的最原始的法律文本。其中提到:“九月,大除道及阪险。十月,为桥,修坡(陂)堤,利津梁,鲜草篱(离)。非除道之时,之时时而有陷败不可行,辄为之。”意为九月修整道路,十月修建坡堰堤坝,修缮沟渠与桥梁,以利疏通河道。在湖北省江陵张家山出土的汉代初年的法律简牍“二年律令”也有类似记载。说明在农地管理水利兴建方面,汉代基本继承了秦代的相关规定。敦煌悬泉出土的平帝元始五年《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曰:“季春月令:修利防,道达沟渎。开通道路,毋有障塞。”也说明兴修水利已被汉代立法纳入农业管理的日常工作之中。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简称《水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水事活动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水利事业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时期。在30年具体的水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中,《水法》为及时反映和记录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和工作历程,为水利立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政策研究工作提供较为全面、系统、可靠的资料和借鉴。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水法》进行了修订。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同时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形成“五位一体”的和谐局面,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水安全,必须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牢牢把握节水优先的根本方针,用系统思维统筹水的全过程治理,分清主次、因果关系,当前的关键环节是节水,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都要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面对水安全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原则,加强需求管理,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贯彻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深刻认识到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始终坚守空间均衡的重大原则,努力实现人与自然、人与水的和谐相处。牢牢把握系统治理的思想方法,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治水要统筹自然生态的各个要素,要用系统论的方法看问题,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等关系;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谋划治水兴水节水管水各项工作。牢牢把握两手发力的基本要求,保障水安全,无论是系统修复生态、扩大生态空间,还是节约用水、治理水污染等,都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要充分利用水权、水价、水市场,优化配置水资源,让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的治水思路,赋予了新时期治水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为我们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是新时期开展水利工作的科学指南。以此为指引,推进治水兴水事业,统筹做好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实现上述目标离不开《水法》及相关法律的实施。《水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用水矛盾的解决、水利工程的建设、土地和水的占有权变更、社会经济与科技的发展和水资源短缺的矛盾等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都有待于水利法律法规的规制与整合。同时,为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依法进行水行政管理、完善相关的行政法律责任,是当前水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所以,掌握相关水法知识,了解水事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则,已经成为当代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重要的知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