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执法与水事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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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控制性要素。随着城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人口向城市集中,产业向园区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加之水资源量分布不均匀,水质污染加剧,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和水生态环境,水行政执法压力空前;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实现人水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对水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长期以来,“重建设、轻管理、忽略执法”的观念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随着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理念,水行政执法地位日益提高,其作用将逐步显现。

水行政执法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法规的规定,在水事管理活动中对水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或履行情况进行直接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经验水利向法治水利的转变过程中,通过基层水管单位有效的水行政执法工作,水利事业逐渐步入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水法主要是调整水行政主体在行使水资源管理职权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10月1日修改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我国水事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基本法,对促进我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对促进“依法治水”具有重要作用。

水事纠纷是指水资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管理、保护、防治水害及其他水事活动过程中不同地区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由于权利、义务配置不均衡而引起的争端。水事纠纷调解是解决水事纠纷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是指发生水事纠纷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水行政机关居中主持,通过友好协商、互让互谅的方式达成协议,从而解决水事纠纷的行政行为。

本书从法律基础知识介绍出发,阐述水行政执法体系及程序、水事纠纷的调解等方面的知识。作为一名基层水利职工,有必要知道水行政执法的依据,发生水事纠纷如何处理,为依法治水承担一份职责。

本书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杨绍平编写绪论、第三章第一、二、三、四、六节;刘冬编写第一章、第四章、第五章;黄平编写第二章;王巧红、张鑫、卢伟分别在第三章第四节、第一章、第三章第二节编写中提供了大量素材;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张翼编写第三章第五节,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陈吉琴编写第六章;全书由杨绍平担任主编,刘冬协助统稿。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浙江水利厅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材及杨谦主编的《水法规与行政执法》教材,同时参考引用了远方出版社出版的《水事纠纷案例评析全集》中的部分案例,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书中难免有错误和不妥之处,衷心希望读者给予批评指正。

杨绍平

2017年4月于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