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安全监理方案与实施细则
一、安全监理方案
1.编制安全监理方案的总体要求
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专篇的编制应根据法律、法规与工程强制性标准、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明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确定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具有指导性,且应根据工程与环境情况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
2.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
(1)安全监理方案专篇作为监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监理规划同时编制完成。对于分阶段出图、分阶段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方案要动态跟踪调整。
(2)编制工作由总监主持,以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为主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报送业主备案。
3.安全监理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风险评估。
(2)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3)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6)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职责。
(7)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9)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10)须编制的专项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
(1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等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理控制措施。
(12)安全监理的设施与检测仪器。
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施工开始前编制成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需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可在监理实施细则中编入安全监理的内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为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指导编制,并经总监批准。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1.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1)已批准的工程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专篇。
(2)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已经批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4)已经审核、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
(5)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文本组成
(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2)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4)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职责。
(5)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7)需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8)需编制的专项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
(9)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等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理控制措施。
(10)安全监理的设施与检测仪器。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
(2)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的状况。
(3)安全监理工作的危险源与控制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巡视、旁站计划。
(6)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和资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