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项目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监理单位在实施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在安全上肩负着两大责任:一是安全监理的责任,二是监理人员自身安全的责任。要负起这两大安全责任,开展对全单位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是监理单位的安全基础工作。因此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单位、项目监理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2)确定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条件。
(3)确定教育和培训的方式与方法。
(4)规定不同方式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要求。
(5)保证教育和培训的经费。
(6)制定教育和培训登记表式及记录表式。
一、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及其方式
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又称外部培训,是由行业有关部门组织培训。监理人员经安全监理业务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业务的需求,选送具有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人员参加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安全监理资格,持证上岗以满足项目监理对安全监理工作的需求。
1.安全监理人员岗位培训
由经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门的行业培训机构培训,设置统一的安全监理专业课程,具有资格的专业教师讲课。统一的试题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其目的是使安全监理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规范、标准及安全监理业务知识。安全管理技术,取得安全监理岗位资格,能从事安全监理岗位工作。
2.安全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及培训
我国正处于大发展时期,科学技术也正在突飞猛进,建设工程的设计理念、施工工艺的不断更新,安全管理理念的更新,安全技术日趋科学化的形势下,安全监理知识也将随着时代进程不断更新、完善。开展安全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及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就显得十分必要。按行业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及培训。
二、监理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建设工程咨询行业标准,安全监理工作守则中提出了“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理人员都要接受岗前安全教育,以利监理人员监理工作中的自身安全”。
项目监理人员所处的工作场所是施工现场,工作对象是施工工程各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工作时间是以工程开工一直到工程竣工,因此,现场监理人员在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伤害的危险。监理单位通过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达到监理人员自我保护。
监理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属监理单位内部工作,可分阶段进行:
(1)年度监理人员安全知识教育。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
2)单位建立的规章制度教育。
3)监理人员安全意识、安全防范技术的教育及相关事故案例的教育。
(2)新进的监理人员安全知识教育。
(3)项目监理部对监理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知识教育。
1)根据监理工程项目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教育。
2)项目监理部的规章制度教育。
3)该项目重大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我保护措施的知识教育。
为使该教育更具针对性,及时提醒监理人员,可根据不同时期工程不同阶段、部位,及时开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