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东、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阶段
考虑到黄淮海流域的近期缺水主要集中在黄淮海平原和胶东地区,尤其是城市缺水严重,以及东线和中线的前期工作进展的实际状况,故选择先行实施东线和中线一期工程,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生态用水。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同时考虑东、中线一期工程整体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这一时期南水北调前期工作的程序:东、中线一期工程分别编制整体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整体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前,单项工程编制单项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在整体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单项工程不再编制单项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只编制单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整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单项工程不再编制单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只编制单项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
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在2001年水利部编制的《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中选择了东、中线一期工程的多个单项工程作为先期开工项目。2002年,水利部在征求多个部委、有关省(直辖市)意见后,经与国家计委研究,确定先期开工项目为东线一期三阳河、潼河、宝应(大汕子)站工程和东平湖—济南段输水工程,以及中线一期工程的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随即上报了这3个单项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但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项目建议书在2002年没有得到批准,其余两个单项工程的前期工作得到了批准,并在国务院批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后开工建设。
2003年8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原则同意2003年新开工中线石家庄—北京团城湖段、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和穿黄工程,东线骆马湖—南四湖段、韩庄运河段、南四湖水资源控制与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骆马湖以南段工程等8个项目。
一、东、中线一期工程的单项工程划分
(一)单项工程的划分
2004年7月,水利部经与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的相关流域机构、省 (直辖市)水利(务)局、相关设计单位反复协商,并与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将东线一期工程划分为16个单项工程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分别为:①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②长江—骆马湖段 (2003年度)工程;③长江—骆马湖段其他工程;④骆马湖—南四湖段江苏境内工程;⑤韩庄运河段工程;⑥洪泽湖、南四湖蓄水影响处理工程;⑦南四湖水资源控制和水质监测工程、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工程;⑧南四湖—东平湖段工程;⑨东平湖影响处理工程;⑩东平湖—济南段输水工程;⑪济南—引黄济青段工程;⑫穿黄河工程;⑬鲁北段工程;⑭通信、调度和管理专项工程;⑮江苏省境内截污导流工程;⑯山东省境内截污导流工程。
中线一期工程划分为16个单项工程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分别为:①丹江口水利枢纽大坝加高工程;②陶岔渠首枢纽工程;③陶岔渠首—沙河南段工程;④沙河南—黄河南段工程;⑤穿黄工程;⑥黄河北—漳河南段工程;⑦穿漳河交叉建筑物;⑧漳河北—古运河南渠段工程;⑨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⑩天津干线工程;⑪丹江口大坝加高库区移民安置工程;⑫通信、调度、管理专项工程;⑬汉江兴隆水利枢纽工程;⑭引江济汉工程;⑮汉江中下游部分闸站改造工程;⑯汉江中下游局部航道整治工程。
(二)先期开工的单项工程
2002年开工项目为东线一期工程的东平湖—济南段输水工程,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
2003年开工的7个单项,分别是东线一期长江—骆马湖段(2003年度)工程、骆马湖—南四湖段江苏境内工程、韩庄运河段工程、南四湖水资源控制和水质监测工程及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工程;中线一期丹江口水利枢纽大坝加高工程、穿黄工程、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
2004年开工的4个单项,分别是东线一期南四湖—东平湖段工程、穿黄河工程;中线一期黄河北—漳河南段工程、漳河北—古运河南渠段工程。
2006年开工的4个单项,分别是东线一期长江—骆马湖段其他工程;中线一期汉江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天津干线工程、穿漳河交叉建筑物。
二、单项工程项目建议书
(一)三阳河、潼河、宝应(大汕子)站工程
2002年,江苏省计委向国家计委、江苏省水利厅向水利部、淮委向水利部同时上报了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简称“江苏省设计院”)编制的《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三阳河、潼河、宝应(大汕子)站工程项目建议书》。水规总院会同水利部调水局于2002年7月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该项目建议书。之后,水规总院将该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上报水利部。
2002年8月,水利部向国家计委报送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三阳河、潼河、宝应(大汕子)站项目建议书》及审查意见。国家计委于2002年8月向国务院上报了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并得到国务院的批准。9月,国家计委批准了该项目建议书。
(二)东平湖—济南段输水工程
2002年,山东省计委向国家计委(抄报水利部)、山东省水利厅向淮委(抄报国家计委及水利部)、淮委向水利部报送了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简称“山东省设计院”)编制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平湖—济南段输水工程项目建议书》,淮委还同时上报了对该项目建议书的初审意见。2002年7月,水规总院会同水利部调水局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该项目建议书。之后,水规总院将该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上报水利部。
2002年8月,水利部向国家计委报送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平湖—济南段输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审查意见。国家计委于2002年8月将该工程项目建议书上报国务院,得到国务院的批准。9月,国家计委批准了该项目建议书。
(三)丹江口水利枢纽大坝加高工程
2002年,长委向水利部上报了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长江设计院”)编制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项目建议书》。2002年7月,水规总院会同水利部调水局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该项目建议书。之后,水规总院将该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上报水利部。8月,水利部向国家计委报送了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审查意见。
三、东、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
为抓紧落实2003年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适应东线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的形势,确保2007年东线一期工程通水和2010年中线一期工程通水的总体目标,水利部于2003年2月21—22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2003年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根据《水利部2003年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会议纪要》,编制东、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总体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文件是2003年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东线一期工程
《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以《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的附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规划(2001年修订)》为基础,以规划修订报告推荐的一期工程的建设方案为依据进行编制。编制工作由淮委、海委负责组织协调,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淮委设计院”)、天津院为总成单位,并对技术总负责,江苏省设计院、山东省设计院配合,共同编制完成。
2002年6月,水规总院会同水利部调水局对淮委报送的《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初审。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初审意见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了修改。2003年4月,水规总院对修改后的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复审。2004年6月,水规总院对淮委报送的经再次修改后的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该项目建议书。之后,水规总院将该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上报水利部。6月,水利部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审查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5年10月批复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中线一期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以《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的附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2001年修订)》为基础,以规划修订报告推荐的一期工程的建设方案为依据进行编制。编制工作由长江设计院承担。
2002年6月,水规总院会同水利部调水局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审查。根据会议精神及有关方面意见,长江设计院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并于2003年3月完成了项目建议书修订工作。4月,水规总院对修订后的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复审。会后,设计单位对项目建议书再次进行了修改,提出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修订本),于2004年5月上报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通过了该项目建议书,并将该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上报水利部。5月,水利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审查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5年5月批复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
四、东、中线一期工程总体设计方案
在项目建议书编制过程中,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2003年需要先期开工建设东线骆马湖—南四湖段江苏境内工程、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等8个单项工程的实际情况,《水利部2003年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会议纪要》要求长委、淮委、海委在2003年组织编制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总体设计方案报告》和《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总体设计》,在东、中线一期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未批复前,作为开展下一步单项工程设计的依据,以便沿线各有关设计单位统一设计原则、设计标准、技术条件,衔接各系统之间的专业接口,控制总投资、设计质量和建设规模,协调工程建设进度,满足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要求。
总体设计方案不是常规的设计阶段,考虑到各单项工程的基础资料不统一、时间偏紧等因素的制约,工作重点是确定主要的设计参数和工程布置方案。主要内容是:在工程总体布局下,明确单项工程的建设内容、任务和规模,复核工程主要设计参数、设计标准,确定工程选址、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等。
(一)东线一期工程总体设计方案
鉴于东线一期工程输水线路长,单项工程多,基础资料繁杂,新旧工程交叉等复杂情况,总体设计方案由淮委和海委负责,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水淮河公司”)和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水北方公司”)为技术总负责单位,会同江苏省设计院、山东省设计院承担具体设计任务。
为组织、协调好东线一期工程总体设计方案工作,明确设计工作的内容和深度,中水淮河公司和中水北方公司编写了《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总体设计方案工作大纲(讨论稿)》。2003年4月,淮委组织召开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总体设计方案工作会议,对总体设计方案报告编制工作进行了动员、布置,并对工作大纲进行了认真讨论。会后,中水淮河公司和中水北方公司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对工作大纲进行了修改。
从2003年5月开始,各设计单位按照工作大纲要求分别开展了单项工程的设计工作。8月,中水淮河公司牵头进行集中汇总工作,并编制完成总体设计方案报告。
2003年9月,水规总院对淮委上报的由中水淮河公司和中水北方公司联合编制的《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总体设计方案报告》进行了审查。会后,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2004年1月,水规总院组织有关单位及特邀专家对修改后的《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总体设计方案报告(修订稿)》进行了复审,并通过了该总体设计方案。2004年2月,水规总院印发了审查意见,要求各有关设计单位按照总体设计,做好下阶段设计工作。
(二)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总体设计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总体设计》包括总干渠总体布置、机电总体设计、施工总体设计三大部分。长江设计院为技术总负责单位,参加设计的单位有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北京市水利院”)、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简称“天津市水利院”)、河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简称“河北院”)、河北省水利勘测设计二院(简称“河北二院”)和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简称“河南省设计院”)。
2003年6月,水规总院对长委上报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总体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会后,长江设计院根据会议精神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总体设计报告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于8月重新编报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总体设计》。水规总院对该总体设计方案进行了再次审查,并通过了该总体设计方案。2003年9月,水规总院印发了审查意见,要求各有关设计单位按照总体设计,做好下阶段设计工作。
五、东、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成果清单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建议书阶段涉及成果7大项,相关成果详见表4-2-1。
表4-2-1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建议书成果清单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