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1980—1994年系统规划阶段
一、东线工程规划历程
1980年、1981年,海河流域连续严重干旱,华北水资源危机加重。1981年秋,国务院召开京津用水紧急会议,决定密云水库不再向天津供水,临时引黄济津。随后,调整引滦规划,加快建设引滦工程。12月,国务院召开治淮会议,要求研究编制抽引长江水50~100m3/s入南四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淮委于1982年年初安排编制可行性报告,并取得了初步成果。11月15日,在《南水北调近期工程规划报告》和淮委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淮委致信中央领导,建议按照分期实施,先通后畅的办法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12月8日,总理进行了批示。按照总理批示和水电部的要求,淮委在1983年1月提出了《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东线可行性研究报告》)。
1983年1月,水电部组织审查了《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月,水电部将《关于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报国家计委并国务院。1983年2月25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1次会议,听取水电部关于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方案的汇报,会议批准了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方案,决定第一步通水、通航到济宁,争取同年冬开工。3月,国务院发文给国家计委、国家经委、水电部、交通部、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和上海市。文件指出南水北调引水工程不仅能解决北方缺水问题,而且对发展航运有重要意义;1985—1986年要通航到济宁,与新乡到菏泽的铁路水陆联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列入国家“六五”重点项目。随即淮委在苏、鲁两省配合下开展东线一期工程设计,同时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规总院”)开展编制南水北调东线第二期工程(调水到天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编制“设计任务书”期间,苏、鲁两省对《东线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的调水规模、输水线路、少数泵站站址等陆续提出调整意见和要求,有些意见分歧较大。经有关方面多次补充、查勘、研究,多种方案比较论证,意见渐趋一致。1985年1月,淮委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设计任务书》。1985年3月,在国务院召开的治淮会议上,淮委作了汇报。4月水电部将《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设计任务书》审查意见报国家计委。之后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简称“中咨公司”)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设计任务书进行了评估。评估主要意见为:由于工程方案没有一个总体规划,将来究竟能向华北调多少水没有落实。华北北部平原缺水问题已很突出,如按原上报方案实施,2000年难以送水到天津,势将影响京津冀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议请水电部编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全面规划和分期实施方案,并进一步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提出集资办法,补充提出送水到天津的工程修改方案后,再行审批。1988年5月,国家计委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设计任务书审查情况报国务院。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水利部的部署,由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办公室(1997年5月,更名为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简称“水利部调水局”)牵头,淮委、海河水利委员会(简称“海委”)、水利部天津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简称“天津院”)共同参加,并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1990年5月编制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修订规划报告》(简称《东线修订规划报告》)。
随后,水利部又于1990年11月提出了《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修订设计任务书》《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1991年2月,开展东线一期工程总体设计工作开始,由天津院和淮委分别负责,以山东省济宁为界分段进行,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
1993年9月,水利部组织审查了《东线修订规划报告》及《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修订报告》,认为两个报告的规划方案合理,一期工程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是缓解北方缺水的有效工程措施。
二、中线工程规划历程
1980年4月16日至5月16日,水利部组织南水北调中线查勘,由水利部副部长张季农带队,国家计委、建委、农委,中国科学院,交通部、铁道部、电力工业部、总后军交部及有关流域机构,鄂、豫、冀、京等省(直辖市)有关单位及水利部相关司局参加。从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至终点北京全线进行了查勘,并对今后规划和科研工作的计划进行了讨论。会议一致认为:华北缺水客观存在,南水北调势在必行,中线工程水源条件好,总干渠沿线地势平坦,地质条件简单,是一条较好的跨流域调水线路,应尽快提出规划报告。
1985年12月,长委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引汉规划报告》(初稿)。1987年9月,水电部对《南水北调中线规划报告》进行第一阶段审查,审查要求补充分析:①可调水量;②初期调水的地区;③水量调配;④分期实施方案;⑤工程投资估算;⑥关键技术的基础问题等。
1991年9月、11月,长委相继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报告(1991年9月修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19个专题报告。11月11—16日,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办公室、水规总院在京召开会议,对长委报送水利部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报告(1991年9月修订)》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原则同意这两项报告。主要结论是:同意长委推荐的丹江口大坝按后期规模一次性加高的近期引汉方案;进一步核实近期引汉方案的可调水量;同意规划报告选定的输水总干渠规划方案,工程实施按一次建成考虑,基本同意输水总干渠近期不结合航运的意见。要求长委对输水总干渠工程设计方案的一些技术问题和工程投资估算及经济分析评价作进一步研究。认为长委提交的报告加上审查意见可以作为国家决策比选南水北调中、东线的基础。
1993年1月,长委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汉江可调水量分析”“汉江中下游河势分析”“丹江口水库完建工程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供水规划及调节计算”“总干渠工程地质”“总干渠工程”“穿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经济分析与评价”等10项专题正式上报水利部,并抄报国家计委。同月,国家计委办公厅发函京、津、冀、豫、鄂、陕等省(直辖市)政府,征求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
1994年1月,水利部组织审查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月,水利部向国家计委报送了《关于报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希望中央尽早决策,早日兴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三、西线工程规划历程
1980年4—11月,黄委组织对西线引水线路进行查勘。
1987年7月,国家计委通知水电部,决定将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列入“七五”超前期工作项目,要求1988年年底完成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初步研究报告;1990年年底完成西线工程雅砻江调水线路的规划研究报告;“八五”期间继续完成通天河和大渡河调水线路的规划研究工作,并于1995年完成西线工程规划研究。
1989年9月,水利部组织审查了《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初步研究报告》。
1990年8月,黄委向国家计委报文,申请延长2年于1997年年底完成西线工程规划研究综合报告。10月,国家计委函复水利部,同意黄委提出的延长到1997年年底完成的建议。
1992年9月,水利部组织审查了南水北调西线《雅砻江调水工程规划研究报告》,审查认为:报告达到了超前期工作任务书的预期目标,可以作为下一步规划工作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