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1972—1979年初步规划阶段
1972年华北大旱,水资源危机初显,海河各水系几乎普遍断流,80%~90%的大中型水库有效存水全部用完,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天津市工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威胁,居民生活用水十分紧张,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为此,1973年7月,国务院召开北方17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会议,研究对策,决定临时引黄济津,开始建设引滦工程。为从根本上解决华北缺水问题,抗旱会议后,水电部责成治淮规划小组办公室(1971年成立,简称“淮办”,1977年5月改建为水利电力部治淮委员会,1990年更名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简称“淮委”),黄委和第十三工程局组建南水北调规划组,研究近期从长江向华北调水的方案。以后又责成华东电力设计院研究供电方案。交通部结合南水北调规划研究发展京杭运河(长江—天津)航运的方案。
1974年7月,水电部向国家计划委员会(简称“国家计委”)报送《南水北调近期规划任务书》,提出近期南水北调设想为东线调水方案,抽江水1000m3/s,过黄河400m3/s,一般年份抽江水200亿m3,过黄河100亿m3。南水北调规划组与各省市有关部门,对调水线路、主要枢纽、蓄水措施、沿线用水和排灌要求等多次进行调查研究。1974年7月,在全国农机预备会上向各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了汇报,基本上明确了调水线路和工程规模。同年12月,水电部请苏、皖、鲁、冀、津5省(直辖市)水利部门共同研究,又对调水量和水量分配取得了一致意见。在这些工作基础上,于1976年3月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近期工程规划报告(初稿)》。选定的调水方案是在江苏省扬州附近抽引长江水,大体上沿京杭运河逐级抽水北送,在位山附近与黄河立交,过黄河后,仍沿京杭运河自流到天津。规划重点是北调,并兼顾沿线地区工农业用水要求。供水范围包括苏、皖、鲁、冀和津5省(直辖市)的一部分。同月,水电部将《南水北调近期工程规划报告》送有关省市征求意见。
交通部于1977年9月提出了《结合南水北调近期工程发展京杭运河航运的规划报告(长江—天津段)初稿》。
1977年10月,由水电部、交通部、农业部和一机部联合将《南水北调近期工程规划报告》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1978年5—7月,由水电部牵头组织了现场初步审查,参加单位有国家计委、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水电部、一机部、交通部、农林部、中国科学院(简称“中科院”)、总后军交部等部、委(院)、部分高校及苏、皖、鲁、冀、津等省(直辖市)。初步审查用一个月时间,沿调水干线进行现场查勘,广泛听取有关省(直辖市)和地县意见后进行讨论,提出审查意见,安排了下一步工作。初审肯定了以东线工程作为南水北调近期工程,并以京杭运河为输水干线送水到天津作为南水北调东线近期工程的实施方案。初审认为,规划方案的布局基本是合理的。但是规划只分配水量,未按省(直辖市)明确分配流量,没有做出灌区规划,黄河以北蓄水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局部调水线路还要进一步比较研究。随后,国家计委又向国务院报送了对规划报告进行现场初审的报告。
1979年2月,长委提出《南水北调中线引汉工程规划要点》。
1979年3月29日至4月11日,中国水利学会在天津召开南水北调规划学术讨论会,参加会议的有国家计委、中科院、水利部、各流域机构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100余人。会上长委提出引汉是长江中游引水方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先行。丹江口水库按初期规模(蓄水位157m)建成为加速引汉续建工程创造了条件。规划丹江口水库按原设计续建(蓄水位170m)年平均引水230亿m3,可灌溉鄂、豫、冀三省7000万亩(其中河南省淮河流域2400万亩)农田,并提供28亿m3(豫18亿m3、冀10亿m3)工业用水。规划引汉总干渠沿伏牛山南缘,经南阳、鲁山到桃花峪附近过黄河,黄河以北大体沿京广铁路到定县,全长1030km(黄河以南516km,穿黄段3km,黄河以北—定县511km),将来延长到北京。总干渠穿过大小河流108条,规划建平交工程77处。黄河以南建反调节水库(燕山水库)。总干渠也是拟议中的京广运河的一段,其工程规模为渠首流量1000m3/s、过黄河流量600m3/s、到定县唐河流量200m3/s。
黄委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黄委设计院”)提出了《关于南水北调的意见》。报告估算了华北、西北地区的需调水量,西北地区为200亿~300亿m3,中线农业灌溉和稀释黄河计400亿~500亿m3,东线300亿m3。近期华北、西北地区需从长江引水约1000亿m3。认为东、中、西线不能互相替代,条件成熟者应先办。建议中央成立南水北调的专门机构,以加强领导。会议对黄淮海地区的水资源开发、缺多少水、什么时候从外部调水进行讨论,也对调水线路的中、东线如何进一步规划,南水北调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都提出需要进一步研究。会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写报告向中央反映当前南水北调规划工作依据不足:水资源不清、盐碱化问题没解决、水污染问题等,并且综合经济效益、调水路线选择、调水后的生态平衡等很多重大问题都没解决。
为加强南水北调规划工作,1979年12月12日,水利部决定:①规划工作按西、中、东线三项工程分别进行。黄委负责西线;长办负责中线,淮委、黄委、天津院配合;天津院负责东线,淮委参加,黄委配合。②为了统筹各线调水规划工作,并对整个南水北调进行综合研究,成立南水北调规划办公室。
此后,南水北调工程进入东、中、西线规划研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