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围绕强化运行管理,重点完善三项机制
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围绕“三个第一”重点加强运行管理,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完善采集管理办法,完善立、结案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成效显著。
(1)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实效,通过深入分析考核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考核办法进行了完善。首先是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通过各县(市、区)监督(协同)指挥中心,基层街道和社区对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充分反馈,为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办法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素材。其次是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多次商议,对部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采纳和吸收,一定程度缓解了基层的考核压力。最后是进一步畅通考核沟通渠道,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如果对考核存在疑义的,可及时沟通联系,确保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2)完善采集管理办法。首先是严格考核管理。完成了新的采集公司招标,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采集公司管理制度,坚持每周召开采集公司运行情况分析会,每月对采集公司进行严格考核和通报,确保采集的全面、及时、公正和准确。其次是加大校核力度。采用受理员日常街面检查、“保洁保序”两支队伍校核检查、移动视频检查和协同平台挂职干部检查四种方式,对信息采集进行校核,有效杜绝漏报、错报、失报、延报现象的发生。最后是重视队伍建设。两次组织采集队伍的集中军事训练,并结合业务技能竞赛、职业道德培训等方式,创新了采集管理和培训的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开通了85800089采集投诉热线,开辟了采集人员职业道德管理新的有效途径;同时,强化采集队伍日常培训,全年共组织新进采集人员培训考试17次,信息采集员上岗培训率达到了100%。
(3)完善立、结案规范。为进一步强化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派遣和处置要求,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合法、合理和高效,启动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立、结案规范修订工作。首先是成立了由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的编制组,充分吸收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数字城管服务进社区”活动收集到的相关信息,有效确保新的立结案规范贴近基层,贴近实际,更趋科学。其次是采取分工编制的方式,将编制的基础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求各县(市、区)深入街道、社区和相关行业部门(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定期汇总编制情况,及时商议解决疑难问题的方式,稳步推进立、结案规范的编制工作。最后是为了确保立、结案规范的合理合法,进一步完善了规范的编制内容的要求,重点体现依法行政、适度管理的精神,问题的立案、派遣、处置均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地区实行差异化的管理,并对问题的采集时间、采集范围等作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