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4年以来,我们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了有关大数据、“互联网+”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精准化的问题研究中。我们先后主持和主研了一系列的课题,这些课题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校博士点项目、国家行政学院重大项目、重庆市社科一般项目和博士项目等。我们的教学专题也与此相关,不仅先后开设了3个相关专题,还形成了近10个资政报告并上报省部级主要领导。
本书认为,政府治理精准化是治理范式的进化,它强调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全面精准地收集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需求信息;以信息挖掘为支撑,通过大数据分析不同信息的因果关系或相关关系;以政策匹配为目标,参照历史上的经验和当下的数据分析做出决策。该成果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治理精准化是通过发挥“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将“互联网+”嵌入地方政府治理的全过程,深刻重塑地方政府治理理念、再造地方政府治理流程、重组地方政府治理结构,进而使地方政府精准回应公众的多样化需求和满足公众个性化的政策偏好。总体而言,“互联网+”背景下的政府治理精准化研究正逐步展开和深入。但现有研究尚存在创新性、针对性、指导性不足的情况,使互联网技术对政府治理的切实影响、发达国家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治理经验等重要或关键命题缺乏深入探讨。为此,多学科视角、分政府层级、实践与应用导向研究是我们后续研究的方向与重点。
我们发现,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治理精准化面临重要的机遇与挑战。在机遇方面,信息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应用,国际上的数字政府发展趋势,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中央顶层设计与决策部署,互联网普及率及用户习惯等,为政府治理精准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条件保障。在挑战方面,地区经济、技术发展不均衡导致地区间的“数字鸿沟”现象依旧存在;各省份的数据在内容、类型、渠道等多方面还存在差异和整合问题;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还存在统一和规范的问题;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会涉及国家发展关键信息和社会公众信息,甚至会给我们带来威胁和消极影响;地方公务员缺乏互联网、大数据等专业知识与政府开展平台建设、服务联网、制度创新等需求掌握相关知识人才之间还存在矛盾。因此,我们选取了5个群众最关注的领域,对政府治理精准化实践进行详细分析: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互联网+”背景下的医疗精准化;二是江苏省苏州市“互联网+”背景下的养老精准化;三是四川省成都市“互联网+”背景下的城市管理精准化;四是贵州省“互联网+”背景下的扶贫精准化;五是浙江省“互联网+”背景下的政务服务精准化。它们从不同的领域或问题切入,通过新媒体融合发展、网络平台、大数据和智慧城市建设,重塑了政府治理的体制机制,有效提升了政府治理的精准化水平,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典型性、代表性和借鉴性。
通过问卷调查深度挖掘问题,是本书的重难点和创新之处。本书通过大量文献回顾、深入访谈调研、多次专家研讨,打磨设计出“互联网+”背景下推动地方政府治理精准化的测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个,分别是“对政府治理效果的感知”“对影响政府治理的挑战的认知”“对政府治理具体领域和活动的认知”“对政府治理精准化中服务高频事项的认知”;二级指标15个。问卷通过SPSS21.0对克朗巴哈系数、巴特利特球形度检验、最大方差法正交旋转等进行多次检验修正,确保其信度与效度。本书统计分析了东、中、西部地区6个省份发放及回收的929份有效问卷,发现“互联网+”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精准化在职能定位、结构功能和实际运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精准化治理理念落实不足;二是多元主体参与不均衡和条块分割的结构性问题;三是决策数据碎片化、执行效能低和监督缺乏合力。本书又进一步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冲突和横向利益竞争制约协作互动;二是公众需求表达渠道不畅和供需双方缺乏信任;三是精准化治理绩效评价目标偏差和指标不合理;四是互联网领域的法律供给滞后以及立法部门化。
我们深信,“互联网+”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精准化的实现,除了需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地方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以原因导向源头治理的理念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理念之外,还需要一系列良好机制给予保障。整体的机制系统设计要以协作互动子机制为基础,以服务供给子机制为核心,以绩效评价子机制为关键,以法治保障子机制为根本。具体而言,一是构建协作互动子机制。首先从政府内部与政府外部出发,实现政府及其部门、公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协作互动的主体创新。其次要形成参与地方政府治理精准化的各类主体之间的有机统一体关系,明确各类主体在地方政府治理精准化中的角色、权利和义务。二是构建服务供给子机制。首先要明确中央政府、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服务提供者和一线专业人员、公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都参与到服务的供给中,其中要注意加强和创新基层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其次要立足“最广大人民利益”,以原因为导向开展服务供给,从“量”和“质”两个维度,以及服务的充足供给和有效供给两个层面实施精准供给。并且要考虑到供给对象的差异化、供给内容的标准化和供给方式的多样化。三是构建绩效评价子机制。首先根据我国地方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关系链,评价地方政府治理精准化绩效的主体应包括被评价对象自身(地方政府)、上级领导和机关、立法机关(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下级、公众、学术研究组织和民间中介机构等。其次建立宏观的战略性绩效评估机制、中观的技术性绩效评估机制和微观的数据性绩效评估机制,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以一级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政府公务员和政府项目等为评价对象的评价体系。四是构建法治保障子机制。首先要从法治的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4个方面实现法治保障的主体创新。其次要重点解决合理立法、严格执法、普遍守法和有效监督等问题。
本书对“互联网+”背景下不同层级、不同区位、不同服务人群的地方政府精准化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方式、治理过程、治理结果和治理机制进行了专题性、系统性的深入研究,有效补充和丰富了地方政府治理研究和新时代公共管理理论;基于地方政府治理精准化的突出问题与深层次影响因素,提出协作互动、服务供给、绩效评价和法治保障等多种机制,有助于指导与提升“互联网+”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精准化水平。同时,我们公开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数十篇,积极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决策咨询建议,得到省部级以上内参采用或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在干部教育培训课堂上宣讲等,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公共管理学者的研究使命和任务,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意义。
全书由闫建提出写作思路和大纲,主要由闫建、高华丽共同完成。向红老师对问卷调查和分析付出了大量的心血。郑迦元、黄可歆等学生参加了部分内容的写作。在这里,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还要感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胡象明教授在百忙之中拨冗作序,感谢长期以来一直支持我们的周荣老师,感谢一直陪伴着我们并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的家人,正是他们的支持,才能使本书顺利完成!
在相关的研究工作中,我们还得到了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各位领导和同事、我们的一些学生和朋友以及成都西南财大出版社植苗女士的鼎力支持和无私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由于笔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还请广大专家学者、读者朋友批评指正。
闫建 高华丽
2021年1月于歇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