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思政课研究型教学的原则性要求:思政教育基本功能与课程基本特征
思政课是思政教育的主渠道,与以知识教育和能力教育为主的一般专业课不同,研究型教学的具体实施需要遵循思政教育的基本教育目标以及充分考虑思政课的基本特征。张耀灿等著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对思政教育的发展、本质、目的、价值、主导、结构、主体、环境、过程、方法、载体、管理、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这对思政课研究型教学的具体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特别是思政教育的基本功能与目标为思政课研究型教学路径选择与效果评估提供了原则性的要求。
一 思政教育基本功能、目标理论
“思政教育是指在一定的阶级、政党、社会群体遵循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1]与一般的教育实践活动相比,思政教育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特征,回答和落实“为谁培养人才”这一重大问题。我们的思政课作为思政教育的主渠道,正是专门落实为社会主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培养人才的核心课程,其首要职责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马、恩关于未来理想社会的设想,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规定,因此,思政课教育不仅要加强意识形态教育,而且要重视人的发展,要“摒弃仅仅将人作为手段的工具理性取向,把思政教育活动视为引导主体进行价值追求、价值创造、价值选择和价值实现的过程,以满足和发展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意识形态教育是思政课导向功能的具体体现,全面发展是育人功能的具体体现,导向与育人是思政教育两大基本功能,思政课研究型教学设计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发挥思政课的价值导向功能,如何更好实现人的发展。
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思政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在个体层面,思政教育的个体目标包括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及心理素质。为实现这一人才培养目标,需要各方面的结合,即理想信念教育是核心、爱国主义教育是重点、道德教育是基础,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也是思政教育的重要任务。[3]这些任务不仅规定了思政课研究型教学内容,也规定了思政课教学效果评估内容,如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爱国情怀是否厚植、道德品质道德行为是否符合期望、科学思维方式是否建立。
二 思政课基本特征与教学方法的特殊规定性
高校思政课作为大学生思政教育的主渠道,“也一直是社会关注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窗口”[4],与一般专业课程不同,思政课作为知识教育与价值教育相统一的课程,具有鲜明的思想性、政治性、理论性特征,教学方法不仅有一般规定性,更有其特殊规定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3·18座谈会”上指出,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要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并且专门就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提出“八个统一”的要求,即“政治性与学理性相统一”“价值性与知识性相统一”“建设性与批判性相统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统一”“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灌输性与启发性相统一”“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统一”的要求。[5]实现“八个统一”,思政课教学比任何课程都更需要做到教学与研究、教学与实践相结合。
总之,思政教育导向与育人功能及人才培养目标为思政课研究型教学内容重构、效果评估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思政课基本特征要求思政课研究型教学要努力做到教学与研究、教学与实践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