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基督教思想在整个基督教信仰体系中乃其核心内容,其基本表述亦可用基督教神学来替代,但其涵括也包含基督教哲学的内容,故而在天主教思想体系内有天主教神哲学之称。显而易见,基督教思想即基督教会自古至今的理论思考,反映出其宗教信仰所形成的精神传承及思想体系。不过,在西方文化的思想发展演变中,基督教思想并不仅仅局限于教会的思考,其实也基本上代表了欧洲古代晚期及整个中世纪的哲学思索,这种哲学影响甚至延续到西方的近现代思想发展之中,扩展为在西方精神文化中占有巨大比重的社会思想资源。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恩格斯才特别强调:“对于一种征服罗马世界帝国、统治文明人类的绝大多数达1800年之久的宗教,简单地说它是骗子手凑集而成的无稽之谈,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只有根据宗教借以产生和取得统治地位的历史条件,去说明它的起源和发展,才能解决问题。”[1]在此,恩格斯所指明的认知道路,是对基督教的发展演变加以历史的研究和说明。
作为其信仰的理论体系,基督教思想以《圣经》为其基础,这是其理论构设的依据和原点。不过,思想不会凭空产生,也不可能停留在纯为抽象的思辨之维。从其历史传承来看,基督教思想的最早部分称为“教父学”或“教父哲学”,其根源在于基督教所相信的“耶稣时代”之十二使徒或其同时代的认信者,以及这些使徒的弟子和追随者,故有“使徒教父”之称,他们最早的理论创作等著述包括《使徒信经》等早期教会文献,以及搜集和编纂《圣经》相关篇章的活动。不过,从其社会需求来看,早期基督教思想内容有很大比重则属于最初的基督教思想家对社会指责、反对其宗教信仰的理论回应,故而也有非常恰当的“护教学”之名称,这些人因而就有“护教学者”的专称。其“护教”传统得以延续,直至在现代发展中西方社会的“宗教批评学”亦涵括其内容。仅就这种关联而言,基督教思想的研究就与19世纪以来发展的宗教学研究有着复杂的联系。宗教学作为对世界宗教全方位的探究,势必会涉及基督教思想这一重要领域。
基督教思想比较正式的表述,可以追溯到公元4世纪以来的“基督教哲学”之说。而“基督教哲学”一词,最早乃见于古罗马时代基督教思想家克里索斯托(Joannes Chrysostom,亦称“金口约翰”)的布道文《论历书》(386—387)和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的论著《驳尤利安》(410)。这里,“基督教哲学”实际上是泛指基督教和基督教的世界观,当时并非一种专指的、从客观上研究基督教的纯然学科或仅基于古希腊罗马哲学传统的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哲学学科体系。“基督教哲学”之用,也说明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宗教与哲学并没有非常严格的区分,宗教中包含有哲学的内容,而哲学也在回应宗教的问题。因此在基督教社会文化语境中,“基督教哲学”曾有“永恒哲学”(philosophia perennis)之称。在“基督教哲学”这种称谓之后,奥古斯丁等人亦提出了“基督教教义”等表述。至于基督教的“神学”之说,则远远晚于“基督教哲学”之名称。
“神学”(theology)这一术语最初乃古希腊思想的产物,柏拉图(Platon,公元前427—前347年)是发明并第一个使用“神学”(theologia)的学者。这就意味着,“神学”按其最初意蕴本来就是哲学家或哲学意义上的表述。从其希腊语的词根结构来看,“神学”即指对“神”(theos)的“言述”或“逻辑表达”(logos),“神学”的本意故而是“关于神的言论”或“关于神的理性言说”,即有关“神”或“神性”的“学问”。当然,在古罗马帝国后期,“基督教神学”这一表述也间接地在奥古斯丁的思想体系中出现。而写过《哲学的慰藉》的鲍埃蒂(Boethius,约480—524)在其《论三位一体》《波菲利〈引论〉注释》等专论中根据其对亚里士多德哲学的理解,亦曾论及“哲学”“哲理”意义上的“神学”。
不过,直至12世纪初,才由欧洲中世纪法国经院哲学家阿伯拉尔(Pierre Abelard,1079—1142)率先将“神学”用为“对全部基督教义作逻辑性及辩证式的探讨”,他撰写了著名的《神学导论》(Introductio ad theologiam)。此乃“神学”作为基督教思想体系之名称的正式亮相。这比柏拉图提出“神学”已经晚了1400多年。而且,阿伯拉尔的《神学导论》一书起初还受到1121年苏瓦松会议和1140年桑城会议的谴责,其著述曾一度遭到焚毁;只是在其弟子们的坚持下,以及吉尔伯特(Gilbert de la Porree,约1080—1154)和雨格(Hugues de St- Victor,?—1142)等人的推动下,“神学”这一术语才逐渐被教会接受,最终成为基督教信仰之思想学说体系的专称。而此前曾被使用的术语如“神圣教义”(sacra doctrina)、“信仰教义”(doctrina fidei)、“圣典”(sacra pagina)等则在基督教思想理论的常用术语中淡化退隐。从欧洲中世纪后期始,“神学”正式作为基督教信仰体系的专用术语,并突出其“神圣启示”“圣经传统”以及“三位一体”神论等特点。由此可见,“神学”作为基督教思想体系的专称迄今不足千年。
基督教思想成为西方社会文化最主要的世界观,且获得官方扶植、社会认同的主流意识形态地位则为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发展。对此,恩格斯曾分析说:“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它把古代文明、古代哲学、政治和法学一扫而光,以便一切都从头做起。它从没落了的古代世界接受的唯一事物就是基督教和一些残破不全而且丧失文明的城市。”这样,“神学在知识活动的整个领域的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威,同时也是教会在当时封建统治下万流归宗的地位的必然结果。”[2]此后,在西方社会的转型发展中,都展现出基督教的积极参与甚至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而也使基督教思想在其社会文化及意识形态上的主要作用及引领之位得以保留,并且扩散到世界的广大地区。所以,对基督教思想的研究对于我们放眼看世界,尤其是深入了解研究西方社会文化,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本卷将分为上下两编来探究基督教思想及其历史发展演变。上编为“古代与中世纪基督教思想”,下编为“近代与现代基督教思想”。鉴于笔者已经撰写和出版过《当代西方新教神学》《当代西方天主教神学》和《当代亚非拉美神学》等专著,故本卷现代基督教思想内容部分仅收入曾以论文或论谈形式发表过的文章,而不再对之加以全面性的详述。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