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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个人主义的困境与拯救

马克斯·韦伯曾以“世界的祛魅”来表达超验秩序的解体,但泰勒提醒我们“这些秩序在限制我们的同时,它们也给世界和社会生活的行为以意义”。在世界祛魅之后,人们不再能够将自己与超越自我的更大视野相伴相随,于是产生了某种失落:“不再有更高的目标感,不再感觉到有某种值得以死相趋的东西。”[6]现代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却也陷入了空前的意义迷失。这成为现代文化深刻的困境。

西方历史上有许多敏锐的思想家警觉到现代人的意义迷失及其隐患,泰勒在本书中也有所列举。比如,托克维尔曾告诫,民主时代的人们往往寻求一种“渺小和粗鄙的快乐”。尼采指称的“末人”(last man)则是现代文明没落的最低点,他们除了“可怜的舒适”“软绵绵的幸福”之外,生命没有任何抱负。而当代西方的一些批评家(贝尔、布卢姆和拉西等)确信,现代社会已经沦为一个放任的社会,人们毫无顾忌地标榜自我中心的理想,年轻人甚至欢呼“me generation”的兴起。由此,现代文化陷入了相对主义、享乐主义和自恋主义的歧途。

泰勒同样关切这种困境,他清楚地看到了“生活被平庸化和狭隘化,与之相联的是变态的和可悲的自我专注”[7]。他对文化悲观论者的批评了然于心,但并不追随那种人云亦云的论调。在他看来,这种悲观论(特别在布卢姆那里)没有认识到,现代文化中有一种“道德理想在起作用”,这就是“本真性”的理想。虽然这种理想在当代社会中可能体现为低劣扭曲的形态,但它本身是值得肯定和捍卫的理想。文化悲观论者仅仅看到了这种低劣形态,但在他们的视野中,现代文化完全不存在任何价值和标准,没有任何关于“好的生活”的理想,或者只有那些沦为欲望放纵之托词的所谓“理想”。这些悲观论者在现代文化中看不到任何积极的道德力量,也就丧失了拯救与改造的希望。他们的蔑视、悲叹与愤懑总有一种无力回天的虚弱。而泰勒认为,“一种系统的文化悲观主义同一种完全的文化乐观主义一样,是误入歧途的。反过来,我们面临一场绵延不绝的战斗,面对本真性的更平庸和更浅薄的模式的抵抗,我们要去实现本真性的更高和更充分模式”[8]

泰勒致力于阐明自己区别于两种流行意见的独特立场。一方面,他坚持主张,对本真性的追求是一种道德理想,对这种理想的漠视来自对现代文化一知半解的偏见,导致毫无建设性的义愤。另一方面,他力图揭示对本真性理想的追求和实践要求某种超越自我的背景条件(包括对自我之构成有一种更深刻的认识),如果无视这些条件,将会陷入一种幻觉性的个人自主性,从而导致个人的自我沉湎与放任,最终背弃本真性的理想。他指出,文化悲观论者所描述的是“一个已经退化了的理想的图像,这个退化了的理想本身是非常有价值的,实际上,我想说它是现代人不可拒绝的”。

为什么本真性是一种道德理想?简单地说,在道德思考的历史中,西方社会发展出一种“内在化”的要求:做(道德上)正确的事情,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要与我们内在的道德感保持接触(attachment),而不是游离。道德不只是迫于外界压力去做正确的事情,而是与内心的良知相契合。这种思想有迹可循,至少可以追溯到奥古斯丁(“通向上帝的道路经由我们的内心”),而到了卢梭那里,被表达为我们“存在之感受”。在历史的现代进程中,这种内在的接触感具有了独立的和决定性的道德意义,整个伦理世界的重心就发生了转变——本真性成为我们作为真正的、完整的人不可缺少的维度。我们的道德拯救来自回复我们对自己内心真实的道德接触,只有这样,才有理由要求人们为自己的行为担当道德责任。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所谓“存在之感受”:做一个人就是要忠实于我自己。否则,我就没有领会人生的目的,就没有领会对我而言,做一个人是什么意思。[9]忠实于自我意味着忠实于自己的独特性,而这种独特性只有我自己才能发现和阐释。这是一种积极的、强有力的道德理想,伴随着自由、责任感和生活的多样性。这是现代文化的重要成就。

但是,本真性对内在标准的强调也容易演变为“唯我主义”,好像关注内在的自我就足以生成道德准则,外部世界要么是多余的,要么是实现个人自主性的障碍或敌人。泰勒指出,这种独白式的自我同一性是一种幻觉:“内在生成这种事情,如果理解为独白式的,则是子虚乌有。我对我的同一性的发现,并不意味着我独自创造了它,而是说,我通过与他人的、部分公开、部分内化的对话,订立了这个同一性。这就是为什么内在生成同一性之理想的发展,赋予了认同一种新的和关键性的重要性。我自己的同一性根本上依赖于我与他人的对话关系。”[10]

我们无法单单依靠自己来构成自我,形成有意义的独特性标准。自我的理想是在对话关系中塑造的。让我们来考虑泰勒给出的一个例子:一个人宣称自己非常独特,因为他的头发正好是3732根!这种独特性不会令人赞叹,反而会让人觉得可笑。因为他的这一“独特性”完全不足挂齿(除非在他的文化中,“3732”这个数字是一个神圣的数字,那才会有特殊的意义。而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特殊价值也取决于特殊的文化背景)。相反,一个人若有卓越的钢琴演奏才华,或者长于准确地表达深刻的哲学思想,或者总是真诚友善地待人接物……那么我们会认为这些独特性是有价值的。为什么前后两类独特性的意义会有如此大的差别?泰勒解释说:事物是否重要、是否有意义,必须针对一个背景而言,他称之为“视域”(horizon)或“框架”(framework)。这个背景框架在人类活动最基本的方面界定了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有意义的,并塑造了我们的“道德与精神的直觉”。这个框架由不得我们选择,它是“给定的”(given),是我们共享的“无可逃离的视域”(inescapable horizon)[11]。而我们所做的选择,在最根本的意义上,恰恰要(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依据这个作为深度意义背景的框架。因为我们的生活是共同的生活,这个背景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前提。如果离开了这个框架,个人的感觉、选择和决定会变得完全不可理喻。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到处可以听到各种貌似“率真的”宣言:“成为你自己”“做真实的自己”“忠实于自己”“实现自己”——诸如此类的口号一直在宣扬特立独行的自主性,尤其肯定独特个性的优越性,并暗示这种独特性只能从自我内部获得。在这种强劲的“成为自己”的现代文化中,事物的价值被认为是主观的(也是相对的),是被“我”所赋予的。我珍视或看重某种事物,不是因为它本身有内在固有的(intrinsic)价值或意义,而是因为我的珍视或看重才使得它具有价值或意义。但是,这种价值主观论可以成立吗?只要我们发问,“你为什么会珍视或看重它?”回答也许是“我认为”“我相信”“我感觉”或者“我决定”。但这类回应完全没有回答“为什么”。如果我们进一步去追问来龙去脉,那么任何认真给出理由的回答都会显示,那个单独的“自我”实际上并没有独自赋予或创造价值,那些看似高度自主的价值决定,在背后往往是有渊源和来路的,是由许多经历和故事造就的,是在关系中形成的。价值判断需要依据价值尺度,而价值尺度不可能由“自我”来发明创造,我们只能“选用”和“改造”价值尺度,这正是关系性的自主性观念所揭示的结构性规范限制。我们各自(选用)的价值尺度可能并不一致,我们对具体事物的价值判断可能发生严重分歧,但这不意味着我们的价值是完全主观的、不受约束的或是由自我任意决定的。

个人自主性是现代性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个值得捍卫的理想。它激发人的创造性,要求一种自我负责的精神,鼓励人们过更真诚、更充分和更具个性的生活。现代世界的许多成就与价值来自个人对本真性的追求。但是,这种理想(如同现代性的其他许多理想一样)也可能事与愿违地走向自己的反面,使自身陷入困境。自主的生活理想必须有所选择,选择意味着“某些生活形式实际上高于别的,而对个人自我实现宽容的文化却回避了这些主张”。[12]如果完全依据唯我论,我们实际上无法形成可以判断高低好坏的价值标准。《本真性的伦理》一书的要旨在于指明建基于唯我论的本真性是一个幻觉:“如果本真性就是对我们自己真实,就是找回我们自己的‘存在之感受’,那么,或许我们只能整体地实现它,倘若我们认识到这个情感把我们与一个更宽广的整体连接在一起的话。”[13]而只有通过将自我的构成理解为关系性的,理解为对超越自我之共同背景的依赖,我们才能恰当地理解和实践个人自主性的理想,才有可能克服对本真性的误解和滥用。


注释:

[1] Charles Taylor,Modern Social Imaginaries(Duke University Press,2004),p.64.

[2] Ibid.,pp.9-10.

[3] Ibid.,p.10.在此,泰勒引述了希腊哲人阿那克西曼德(Anaximandros)的观点,他“把对自然过程的所有偏离都和不义联系起来;他说反抗自然过程的事物最终都必须‘根据时间的评判而为它们的不义遭受惩罚和付出代价’”。

[4] 除了《本真性的伦理》一书,还包括:Charles Taylor,Sources of the Self: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Identit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9);Modern Social Imaginaries(Duke University Press,2004);A Secular A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

[5] Taylor,Modern Social Imaginaries,pp.19-22.

[6] 查尔斯·泰勒:《本真性的伦理》,程炼译,上海:三联书店,2012,第1章。

[7] 查尔斯·泰勒:《本真性的伦理》,程炼译,上海:三联书店,2012,第1章。

[8] 查尔斯·泰勒:《本真性的伦理》,程炼译,上海:三联书店,2012,第9章。

[9] 参见查尔斯·泰勒:《本真性的伦理》,程炼译,上海:三联书店,2012,第3章。

[10] 查尔斯·泰勒:《本真性的伦理》,程炼译,上海:三联书店,2012,第9章。

[11] 参见查尔斯·泰勒:《本真性的伦理》,程炼译,上海:三联书店,2012,第4章;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韩震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第1章。

[12] 查尔斯·泰勒:《本真性的伦理》,程炼译,上海:三联书店,2012,第2章。

[13] 查尔斯·泰勒:《本真性的伦理》,程炼译,上海:三联书店,2012,第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