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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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散食堂

(1961年7月1日)

1958年公社化后,各地普遍建立了食堂,彻底解放了妇女,不再在锅台上转,摆脱了家务劳动,走上了生产战线。但由于经验不足,管理不善,普遍浪费了粮食。每月大小人平均四五十斤,个别高达六十斤,出现了“做活磨洋工,吃饭放卫星”的现象。1959年夏收,为了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省上一度强调口粮分到户、食堂采取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政策,对生产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以后,开展了反右倾运动,对食堂实行积极办好、粮食到堂、指标到户、凭票吃饭、节余归己的政策,使食堂全部巩固。它的主要成绩是在低标准下替社员节约用粮,避免了一些无计划户的浪费,不至于几天绝粮而到饿死的地步。

食堂的优点本来很多,解放了妇女劳力,省劳省粮省钱省炭,便利生产,下地一致。特别对家中缺乏劳力,没人磑面做饭的,解决了许多问题。但由于目前社员思想觉悟不高,管理人员缺乏经验,结果把好事办成了坏事。(1)10个食堂就有9个以上的食堂,社员对管灶的、做饭的有意见。(2)10个管灶的做饭的就有9个以上的人有多吃多占的小问题。即使换人仍是一次不如一次。因此社员说“不怕标准低不够吃,就怕吃不够低标准。”又说:“粮食在食堂要过“五关”,才能轮到社员。这五关是:保管、磑面、管灶、做饭、舀饭。”“狼吃鬼掐,到社员只剩个瓜巴。”(3)人人要吃饭。顿顿要吃饭,个别干部用不许吃饭的办法强制社员执行自己的决定。(4)月月发粮,旬旬发票,食堂不能主杂搭配,品种多样。社员不能忙闲调剂,干稀灵活,只能是给啥吃啥,舀面吃面。(5)排队打饭浪费时间,一顿饭就吃半天。社员们为了一点馍糊底子成晌成晌的等着匀饭。(6)食堂只管饭不管菜,只能到食堂喝水,不能打回家洗脸。因此做饭是食堂一半家中一半,两头起伙,费柴费炭。总之,拿一年来的情况看,食堂的优越性未能发挥出来,缺点却越来越多。(深入的调查,客观的评价,透彻的分析。)

《六十条》规定,食堂自愿。社员讨论后,人人都同意回家吃饭。干部们只管采取自愿又忘记了积极办好。4小队有28户人,有17户仍愿意在食堂,主要原因是在家吃有困难,没牲口要推磑,炭价大没啥烧。虽然如此,也没有人愿意来积极办好食堂,解决社员的困难。

(1961年5月21日至6月1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工作会议。会议在中央和各地负责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制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供给制,并规定:“在生产队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随着这个文件的贯彻,全国农村勉强维持三年之久的公共食堂按照农民的意愿相继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