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4.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也是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另一方面是在集中指导下实行民主,二者相互结合,缺一不可。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的国家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一套完整的国家机构体系。具体来说,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之间,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国家机关之间,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权限划分上,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原则。二是国家机关内部活动中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但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侧重点不同。如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也就是说,国务院主要的工作方式是集中制。但国务院组织法又规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通过,这里又强调了对重大问题决策上的民主制。又如根据宪法和相关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主要方式是民主制,实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