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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9年8月27日修正)

11.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10年/试卷一/74多选 03年/试卷一/14单选 02年/试卷一/ 11单选 02年/试卷一/53多选 00年/试卷三/67多选 99年/试卷三/77多选】

【关键解读】

注意《劳动法》第2条第2款所指的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1)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 (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 (3)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真题例解 (10年/试卷一/74)

关于工资保障制度,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 )

A.按照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B.乡镇企业不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C.加班工资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之内

D.劳动者在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答案详解】ACD。A项说法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48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B项说法错误,根据《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故乡镇企业不能例外。C项说法正确,加班加点的工资应当是额外支付的,最低工资对应的是劳动者提供的正常劳动的对价,如果劳动者只有通过加班才能获得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资那显然是不公平的。D项说法符合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1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3年/试卷一/95不定项 11年/试卷一/68多选 05年/试卷一/99不定项 00年/试卷三/33单选 98年/试卷三/67多选】

【关键解读】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双方协议解除与单方解除,而单方解除又可分为约定单方解除和法定单方解除。本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随时单方解除权。注意比较记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来掌握本知识点。

真题例解 (11年/试卷一/68)

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 )

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B.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

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

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

【答案详解】ABD。本题主要考查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故A项说法错误,并不需要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只需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B项说法错误,进入破产程序并不是经济性裁员的唯一情形。C项说法正确,职工丙属于优先留用的人员。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的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D项说法错误,职工丁虽评为优秀但不是法定不能予以裁减的理由。

【陷阱】经济性裁员根据规定要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但并不意味着需要经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考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关键字眼“批准、同意、备案、许可”。

13.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02年/试卷一/14单选 00年/试卷三/66多选 97年/试卷三/ 84多选】

【关键解读】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形:

1.一般情形下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任何理由;

2.注意《劳动合同法》第37条对《劳动法》第32条关于试用期解除合同的修改。

真题例解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00年/试卷三/66)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答案详解】BD。本题考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此条规定的是劳动者的无须预告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无须预告用人单位,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BD两项均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形,因此均为正确答案。A项的情形必须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乙才享有随时解除权。因此,A项不应选。C项因《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而需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