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译本序
符锦勇同志重译了狄德罗的小说《修女》,叫我写几句话,以为序言。我能说什么呢?我想起的,是恩格斯对于狄德罗的赞语:“如果说,有谁为了‘对真理和正义的热诚’而献出了整个生命,那么,例如狄德罗就是这样的人。”《修女》这部小说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它是十八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运动者之一狄德罗,为了“对真理和正义的热诚”,所作出的一个重要的贡献。
《修女》所写的,是一个年轻的修女,为了不愿意当修女,为了逃避当修女的命运,所作的种种艰苦的斗争,以及因此而遭受到的种种迫害和苦难。“我看不到有什么事比违心做修女更痛苦的了”;“修道院比那些关押坏人的监狱还要可怕千百倍”;“您与其不顾女儿的反对硬把她送进一座修道院,还不如把她杀了”;从这些血淋淋的话里,可以想象到修道院的罪恶和可怕。然而,人的想象是有限的,修道院骇人听闻的罪恶,只有亲历其境的人才会知道,才会相信。狄德罗的艺术力量,就在于他以朴实的文笔和逼真的描写,使我们不能不相信。法国大革命时,罗兰夫人沉痛地说:“自由!自由!天下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我们读了《修女》,面对中世纪的黑暗,面对宗教的残酷和罪行,也不得不说:“神圣!神圣!天下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狄德罗等启蒙思想家,就是要撕破“神圣”的虚假外衣,把真实的面貌还给世人。
苏珊修女,因为是私生女,从小得不到父母的宠爱。十六岁那年,被哄被骗,加上被逼,被送进了修道院,被穿上了修女的制服。到了十八岁,她必须公开宣誓当修女。她性格坚强,在任何场合,她都不肯宣誓当修女。这下可惹恼了教会,于是,她的院长嬷嬷,她的神师,以至于她周围的修女,都以最大的迫害和愤怒来惩治她。通过对于这些惩治的描写,教会的专制主义,教会的愚昧和黑暗,都被揭露无遗。例如:
(她们)扯掉我的头巾,下流地剥光我的衣服。……她们扔给我一件衬衣,脱掉我的长袜,用一只麻袋套在我身上,领着裸露着脑袋、赤着双脚的我穿过走廊。我又叫又嚷,大声喊救命;但是,她们已经敲过禁止修女出房门的钟。我呼天抢地,躺在地上不肯走,她们就硬是拖我走。当我被拖到楼梯下面的时候,脚上和腿上已经鲜血淋漓,伤痕累累……这时候,她们用一把粗大的钥匙打开一间黑洞洞的小地牢的门。她们把我扔在一张潮湿的、半霉半烂的破席子上……席子的一头卷着,样子像个枕头;一块大石头上放着一只死人骷髅头和一个木制耶稣苦像。我当时所做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自杀……
这哪里还有宽容?还有慈悲?修道院所修的又还有什么“道”?一切都是专制主义!除了专制主义之外,修女们所面对的是无边无际的禁欲主义。她们睡的是硬得让人受不了的所谓的床,穿的是故意使人感到不舒服的苦衣,吃的是存心掺了灰的苦饭,此外,还随身带着自己惩罚自己的苦鞭……这又哪里还有什么人生的幸福?天国的道路,竟是苦难无边的道路!
读着《修女》,我在想,一个理想的社会,应当同时满足人们两方面的需要:一是食色等本能欲望,能够得到合理的宣泄,得到健康的发展;一是社会共同的利益和理想,能够得到共同的承认和遵守。任何一个社会,它的存在的合理的程度,就在于它怎样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关系。《修女》所描写的宗教社会,不仅没有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关系,而且极端地把它们对立起来,用禁欲主义来反对正常的本能欲望,用专制主义来反对共同的社会利益,从而使社会变得冷酷无情,残忍虚伪。
读了《修女》,除了同情修女之外,我感到最大的收获是对于人类未来的沉思:希望修女的时代永远过去!这样,锦勇同志重译《修女》,就不是没有意义的了。
蒋孔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