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工作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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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如何做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议案工作?

我们以北京市人代会的议案工作为例阐述,这里讲的议案是指由代表联名或者代表团提出的重大事项决策类、重大问题监督类、地方性法规类议案。过去议案的提出基本上是由代表或主席团自发进行的,办理也基本上是由政府有关方面办理,并将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北京市这些年来将议案工作进行了一些改进,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议案提出的沟通机制。对本年度办几件什么样的议案,常委会领导事先是有所考虑的,而这些考虑是建立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群众意愿基础上的,我本人就听到过常委会领导在平时对这个问题向代表征询意见的事情。有了这样一个底数,就可以对代表和代表团提出哪一方面的议案进行沟通和引导。重要的是,这些议案都是事关首都功能定位、事关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而且又往往是政府尚未顾及的大事。其办理结果往往能够起到促进或推动某一领域发生较大改进或变化。这体现了议案提出有很大的主动性、预见性、全局性、整体性。

二是建立了大会期间就议案确定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的机制。就是在议案审查委员会整理归纳代表联名和代表团提出初步意见的基础上,由常委会领导就近与政府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对办理哪几个议案形成共识,然后请示市委领导同意,安排上主席团会议,形成议案办理的意见。

三是形成了议案办理的新机制。即大会之后,组成有常委会领导、相关专委会、部分议案提出者参加的议案办理工作组;工作组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调查研究,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时限;加强办理过程中与政府的沟通;完善市区两级上下联动的办理机制等。

这些年来,每年办理3—4个重要议案,都是在贯彻落实首都功能存在的薄弱环节或者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急难热点方面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推动了各种城市病问题的解决,在首都社会经济环境治理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