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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都城的路上,大家都沉默寡言。正好,我脑子没空。这一战,敌人解决了家里所有的帝国军,还得到了一万三千副标准步兵鳞甲——世界上最好的铠甲,不用我说——外加一万三千副头盔、盾牌、大约二十五万支制作精良、质检严格的箭……对了,还有二万六千双高级靴子、一万三千件全羊毛外套、斗篷、裤子、背包、毛毡帽,以及一万三千条保护脖子免受颈甲摩擦的棉质围巾。另外还有锅、架锅的折叠式三脚架,以及木匠、鞋匠、军医、兽医、军械匠和铁匠的随身用具。保卫帝国的勇士们用的一切都是最好的,这在边疆可能是一句大话,但在都城脚下,一切物资都会不打折扣地备足。
说敌人一口吃了个饱简直太保守了。我觉得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东西出现在同一个地方,而且没有垃圾,全是上等货,平时得到一件就能得意扬扬的那种。
唉,这种时候怎么还在心疼东西?我真该反省一下。确实不太合适,但那些东西对接下来的局面有直接影响。一群刚刚取胜的野蛮人已经让人担忧,现在这群野蛮人还穿着钱能买到的最好装备。只要他们脑子正常,下一步肯定是进攻都城。而我们……也在往都城走。你想想看。
大家都想了想这个问题。“说不准,”一个上尉说道,我平时很少和他说话,“可能都城已经陷落了。如果他们能一战消灭帝国军……”
“别说傻话,”后勤官梅纳斯打断道,“他们过不了城墙那一关,一千年来没人攻破过。你得专门学习围城战,训练工兵——”
“可能已经训练好了,”上尉顶了回去,“你还没意识到吗?这些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就我们所知——”
“我同意梅纳斯的话,”尼卡轻轻说道,“城墙在七十年前挡住了拥有全世界最多攻城砲的艾克门人。现有的任何器械都无法在那些墙上凿出哪怕一个凹痕。”
“好吧,”一个从事随军顾问的中士说道,他被今天看到的一切吓坏了,“他们不攻城,仅仅坐在城墙外,保证没人出入城门,然后我们撞上去。你觉得我们能跟他们打多久?”
我清了清嗓子,我一般会安静一段时间,理清思绪、做出决定后再说话:“我们必须回去。”我说。
上尉气急败坏,“无意冒犯——”
我举起一只手。“你说的不一定错,”我说,“现在回去多半已经晚了。城门不会无缘无故关上。如果他们派一支先遣队打扮成平民的样子,就可以大摇大摆走进去,卫兵不会管。你说的另一种情形也有可能,”我看着中士,继续说道,“如果他们在城门口扎营,我们绝对没机会冲进城。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得回去。我们是都城最后的兵力。”
“不是还有舰队吗?海军和船,总不可能全军覆没了。”
我摇了摇头。“他们在外面巡航,不可能知道城里出事;况且他们自己的事情已经够焦头烂额了。如果我是他们,我肯定不着急回城。不管是围城还是攻城,等消息传到他们耳朵里时,一切都完了。”
尼卡看着我,“如果普利斯卡带走了都城所有的帝国军,现在城里唯一的防御力量就是那些守卫了。”
“是的,”我说,“六百个没用的软骨头。所以我们不能逃,天亮就动身。”我停顿了几秒,让大家知道讨论就此结束,“我建议大家充分发挥想象力,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战士了。”没人回应,众人站起来各自走开了。天可怜鉴,这么消极不是他们的错。在他们看来,现在的情况和世界末日差不多。
我当然不这么看,因为我不是罗珀人。就算我对都城有那么一丁点儿感情,那也是职业所需。哪怕陷落了,在我眼中世界仍然可以正常运转:小型农场散落在地图上无法辨识的犄角旮旯;日出日落,冬去春来,小麦和大麦自然生长,小牛出生,奶牛产奶……没有皇帝的帮助和许可,人们也可以照常生活。这是尼卡和他的同僚无法理解的。都城对他们来说就和太阳一样,一旦被毁,世界就会陷入黑暗、寒冷和寂静。活在世上与长眠在地下没有区别。
明天会很难熬,我想好好睡一觉,但事与愿违。当我筹谋到深夜,终于想清楚所有该做的事,准备躺下时,有人在帐篷支架上轻轻敲了两下。
我叹气。“什么事?”
尼卡和三个军官走了进来。我猜他们也睡不着,觉得自己一个人失眠不厚道,应该四处与亲朋好友分享。我示意他们进来,笨手笨脚地调整灯匣,灯还是热的。“什么事?”我又问了一遍。
他们交换了一下眼神,接着,斯提里科——他是个上尉,非常优秀的工程师,服役十二年但晋升无望——像重病的羊一样咳嗽了一声。“这件事不能当着士兵说。”
“嗯,你想说什么?”
“你老实告诉我,”他看着我,“情况到底有多糟?”“老实说?”我闭上疲惫的双眼,揉了揉,“老实说我不知道。也许普利斯卡不至于扔下都城完全不管,一头冲进野外追击行踪诡异的敌人。也许他在离开前召回了另一支军队守城,等我们回去,可能发现墙上站满士兵,个个手持长矛,谷仓装得满满的。相反,也有可能我们回去后看到堆成小山的碎石和尘土,我们是最后赶得及进城的帝国军。我们之后有人再想进城就得靠梯子了。说到这个,”我继续说,“大家没忘记吧?我们把所有的工具和装备都送给敌人了。有了那些东西,要造投石车、攻城车、攻城槌易如反掌。”尼卡张大了嘴,他平时挺聪明的,这次就原谅他。“一百三十桶钉子,”我说,“二十七架提升力为五吨的绞车,如果这事结束后我还没死,记得提醒我以渎职罪把自己砍了。”
这么说下去解决不了问题,我停了下来。长久的沉默后,阿塔瓦杜斯(十九岁,职位是用现金买的,但脑子挺灵光)开了口,“我们来想想最坏的选择吧,如果不回去会怎样?”
哦,我想,来找我原来是为了这个。“好主意。”我说,“既然这样,我建议我们现在就掉头回到海边,在那里解散。我们中间有木匠、石匠、铁匠……个个都是人才,都是稀缺品。看看我吧,还是个奴隶的时候,我就很值钱了。这比拥有哲人石还好,单单能画直线这个技能就让我成了摇钱树,我也因此当上了这个操蛋的上校。我们可以现在就散伙,各寻出路,一定有地方需要我们,我们会快乐长寿的。相信我,只要有一技傍身,天灾人祸都不怕,哪怕你肤色和别人不同。你们这些蓝皮肤会活命的。即使你们的同胞尸横遍野,成为乌鸦的大餐。”我冲他微笑。这一刻,他咬牙切齿,我以为他会冲过来掐死我。“或者,我们回家,拯救你们的城市、你们的族人和你们的蓝色皮肤。你们决定吧,你们怎么想我就怎么做。”
尼卡鼻翼翕动,像头牛一样呼气。斯提里科看我的眼神仿佛我刚刚把手伸进了他的裤裆。最后是基色瑞克,他血统高贵,但在八年前闯了些祸,被送到了我这里。此时,他似乎突然发现自己站在流沙上。“你怎么说?”我看着他。
“其实,”他说,“我们进来之前商量了一下,你做什么决定我们都没问题。”
我点点头,“你们想让我担责。可以理解,毕竟上校的头衔就是拿来这么用的。好吧,我打算回去,你们看着办吧。”
“原因?”阿塔瓦杜斯还没有消气,“你刚刚亲口说了,这不是你的城市,我们也不是你的族人。你的族人在城墙外呢?你到底为什么要回去?”
我举起手。“阿塔瓦杜斯,抱歉刚才叫你‘蓝皮肤’,我只是想确保你认真听了。我回去是职责所在。你不必跟着我,没必要为了职责而自杀。更重要的是,我猜帐篷外还有四千个吓坏了的士兵,正谈论着一样的话题。不管做什么决定,我们都得说服他们。所以我建议你们在这里先理清思路。”我放下手,“到你了。”
尼卡左右看了看,该他发言了。“士兵们想待在一起,”他说,“在他们看来,一旦分散,野蛮人就会像抓鸡一样逮到我们。我们的肤色太显眼了,混进人群也逃不掉。”
我假装思考了一下,“好吧,”我说,“既然要抱团,那么我们无论走到哪儿都是靶子。最合理的战略就是找个有高墙的地方。你就这么和他们说吧。”
“告诉他们是你下的令?”
我耸耸肩,“随你便。”
“不管你去哪儿,士兵都会追随你的,你知道。”
其实我一直不知道。这一刻,我感到一瞬间的窒息。我搞不懂人类的这种情感:爱。爱对任何人都没好处。你爱一个人,他要么让你失望,要么会死。不管怎样,你都会伤心欲绝。爱到底有什么好的?我之前就讲过,敌人帮助我,朋友让我麻烦缠身。
但我说“职责所在”是认真的。我的本职工作就是背锅。如果士兵们因为爱(或者友谊?反正意思差不多)而追随我,而我害他们去送死,这就是我的错,我的责任。这就是为什么我能挣这么多钱,只比宫廷乐团的吹笛手少一点。
“你觉得什么有用就说什么吧,”我说,“我要睡觉了。”
他们退出帐篷,队形庄严。我感到一丝内疚,因为我留了一手没交代。不是什么好牌,大概相当于10点或者J吧。但如果我说出来,他们就会充满希望。而在我看来,希望也是个坏东西,仅次于爱。所以我来保管希望,他们还是别碰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