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状态
人是不同的——我们又第三次回到印度教的主要信条上。我们已经追溯了不同的人走向神所采取不同途径的意义,以及在人生不同阶段与生命相应的不同规划。现在我们要谈到社会秩序的含义,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要谈到印度社会的种姓。这一话题在印度教中恐怕最为世人所知,并且受到了最严厉的抨击。
我们应该避开种姓是如何产生的这一说不清的主题,立刻记下从一开始就随之而来的不该存在的罪恶:无种姓之人的悲惨境地,他们完全被排斥在种姓制度之外;种姓之下再分的次级种姓到现在已有三千种之多;有利于更高种姓的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世袭制度完全把人们留在其所出生的种姓之中。
面对如此严厉的指责,你会吃惊地发现,有些非常熟悉西方体制的现代印度人却为种姓制度辩护——当然不是整个制度,而是它的基本形式,尤其是在它已经堕落到现今的地步时。像这样的制度可能有什么永久的价值呢?
根据对社会作出最佳贡献以及尽可能发展自己的潜能的方式,他们把人分为四种:
1.第一类人是婆罗门或者见者。他们内省并且有敏锐的直觉,能领会什么是生命中最要紧的,这些人是知识和性灵上的领袖。在我们比较专业化的社会中,其功能就分配在哲学家、艺术家、宗教领袖和教师领域。心灵和性灵的事情是他们的素材。
2.第二类人是刹帝利,他们是天生的行政人才,有组织和规划的才能,能使人尽其能、物尽其用。
3.第三类人是制造者,他们是工匠和农民,并且是创造我们时代生命所系的物质的工程师,这些人就是吠舍。
4.最后一类人是首陀罗,最典型的特征是跟随者;受雇佣的人,非技术性的劳工是他们其他的名字。这些人如果要他们为自己开辟前程、长期训练自己,或者独立从事经营,就会一败涂地。他们的目光相对短浅,不愿为了未来的回报而牺牲眼前的利益。然而,在监督之下,他们能够努力工作、竭诚服务。这种人为别人工作比独自开创事业更好,事实上也更快乐。承认第四类人的存在与现代的民主、平等的本能相悖,而传统的印度教徒会回答:“我们想要人们成为什么,这不是重点,问题是他们究竟是什么。”
在每一个种姓内部,很大程度上存在平等、机遇和社会保障,但是种姓本身等级是十分严格的。然而,即使存在某种潜在的平均主义,假定在他们多重化身的进程中所有的个体灵魂会经过所有四个种姓,从最底层开始。更有趣的是这一体系在某一方面寻求阶层平等的方式。所有四个阶层的劳动都应该平等对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应该得到同等的报酬,因为前提是每个人最看重的是报酬。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因此也就是说,人们应该得到不一样的报酬。生产商占有生产资料,他们应当得到他们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财富以及钱可以买到的东西。管理者更加醉心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设者和社会机构动力。因此,各种力量(社会、政治和管理力量)应当有不同的回报。财富和权力都不是婆罗门最感兴趣的(如果他们那样的话,他们就被错误地抛弃了),因此,他们应当接受的回报深受牵挂那些东西的种姓所尊重,还有很多追随者。理论上说,他们应该承担较少的责任而享有最大的自由。雇佣劳动者不必终生被契约束缚在单一的工作上,并且在结账的时候迎来了新的一天——他们的工作不再“奴役”他们了。印度人从来不把民主和平均主义混淆起来,正义被定义为特权与责任成正比例的状态。处于高位的三个种姓(二次降生的,因为宗教上的缘起)更受尊敬、更富足、更有权力,但是他们的责任也更大。与王不会犯错的欧洲教义相反,印度人的观点非常接近于追随者(最底层的首陀罗阶层)不会犯错,它的成员好像是小孩子,你不应该期待他们太多。古典法律教条规定,同样的犯错,吠舍(生产商)的刑罚要双倍于首陀罗,刹帝利再双倍地加重,而婆罗门再双倍甚至四倍于刹帝利地加重。在印度,最下等种姓可以免除高等种姓所受的许多形式的约束,如信守正直和自我克制。这一种姓的寡妇可以再婚,不吃肉、不喝酒的规定也没有那么严格。
贝拿勒斯的婆罗门教士。婆罗门是哲学家、学者和印度教的领袖。
湿婆好战的配偶杜尔迦征服野牛魔鬼。
原则上说,类似这样的东西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法律上的种姓。实际上,理想从来没有尽如人意地实现。就今天的种姓来说,意味着严格、排他、不当的特权,印度人正在尽力地从他们的政体中清除这种腐败。不过仍然有许多人相信,没有任何国家能够解决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公平和创造的问题,种姓的基本问题仍然会受到关注。
到目前为止,我们主要是从其现实影响来谈印度教的。我们开始分析了人们的需要,追溯了可能实现的方法,不同人生阶段和位置的不同反映。余下的章节,我们将把焦点从实践转移到理论,指出印度宗教的主要哲学观念。